1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标准1、总则1.1为加强集团公司承担的新建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其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实现建成一流客运专线的目标,特制定集团公司“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本标准未涉及的其它内容仍须符合现行《铁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TB10204-2002)及《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3在开工前,各项目部必须组织制定与本标准相适应的施工工艺实施细则。1.4参加施工的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参加由铁道部、集团公司组织的客运专线培训班,并在项目上组织技术、施工、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学习。项目部应监督见证工区进行的作业层操作技能与作业标准的培训。1.5工区应制订作业人员岗位须知胸牌或名牌,明确工作程序与所涉及的工序工艺标准。1.6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应严格控制工序质量,项目部必须组织初次工序转序检查。1.7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的各类技术管理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必须符合《关于发布〈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隧工程[2005]73号)的要求,项目部及工区必须建立施工资料总台帐目录。1.8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收集原始数据、资料,做好有关施工记录。隧道竣工时应根据施工特点编写单项和全面的施工技术总结,及时提交竣工文件。1.9客运专线铁路隧道施工必须建立测量复核制度,在进行施工测量时,必须对所用控制点进行复核,并作记录。1.10客运专线铁路隧道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作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执行。2、超前地质预测预报2.1铁路客运专线隧道施工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根据设计及地质需要作为工序纳入施工组织管理。2.2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的方法、手段和内容应根据勘测设计预测的地质灾害分级确定。22.3根据地质灾害对隧道施工安全的危害程度,分为以下四级,详细影响因素见表2.3。表2.3综合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分级影响因素施工地质分级ABCD严重较严重一般轻微地质复杂程度(含物探异常)岩溶发育程度极强,厚层块状灰岩,大型溶洞、暗河,岩溶密度每平方公里>15个,最大泉流量>50L/s,钻孔岩溶率>10%。强烈,中厚层灰岩夹白云岩,地表溶洞落水洞密集、地下以管道水为主,岩溶密度每平方公里5~15个,最大泉流量10~50L/s,钻孔岩溶率5~10%。中等,中薄层灰岩,地表出现溶洞,岩溶密度每平方公里1~5个,最大泉流量5~10L/s,钻孔岩溶率2~5%。微弱,不纯灰岩与碎屑岩互层,地表地下以溶隙为主,最大泉流量<5L/s,钻孔岩溶率<2%。。涌水涌泥程度特大(日出水10万t以上)、大型突水(日出水1~10万t)、突泥,高水压。中小型突水(日出水1000~1万t)、突泥。小型涌水(日出水100~1000t)、涌泥。日出水小于100t涌突水可能性极小。断层稳定程度大型断层破碎带、自稳能力差、富水,可能引起大型失稳坍塌。中型断层带,软弱,中~弱富水,可能引起中型坍塌。中小型断层,弱富水,可能引起小型坍塌。中小型断层,无水,掉块。地应力影响程度高应力,严重岩爆(拉森斯判据<0.083,即岩石点荷载强度与围岩最大切向应力的比值),大变形。高应力,中等岩爆(拉森斯判据0.083~0.15),中~弱变形。弱岩爆(拉森斯判据0.15~0.20),轻微变形。无岩爆(拉森斯判据>0.20),无变形。瓦斯影响程度瓦斯突出:煤的破坏类型为Ⅲ(强烈破坏煤)、Ⅳ(粉碎煤)、Ⅴ(全粉煤)类,瓦斯放散初速度≥10,煤的坚固系数≤0.5,瓦斯压力≥0.74Mpa。高瓦斯: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0.5m3/min。低瓦斯: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0.5m3/min。无。(地质因素)对隧道施工影响程度危及施工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存在安全问题。局部可能存在安全问题。诱发环境问题的程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灾害。施工、防治不当,可能诱发一般环境问题。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一般环境问题。无。3其分级预报方式为:A级预报:采用地质素描、隧道地震超前预报仪(TSP)、单点声波反射仪(HSP)、地质雷达、红外探水、超前水平钻探等手段综合预测。首先以长距离TSP和一种或几种短距离物探方法相结合进行预测,同时进行多孔超前钻探探查。局部复杂地段,开展多种短距离物探探测等多种方法综合预测。B级预报:采用地质素描、TSP,辅以红外探水、地质雷达,进行必要的单孔超前水平钻。当发现局部地段较复杂时,则按A级要求实施。C级预报:以地质素描为主。对重要的地质(层)界面、断层或物探异常可采用TSP进行探明,必要时红外探水和单孔超前钻探。D级预报:采用地质素描。2.4地质预测预报坚持隧道洞内探测与洞外地质勘探相结合、地质方法与物探方法相结合、多种物探方法相结合、地球物理方法与超前水平钻探相结合,辅助导坑与主洞探测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手段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报,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2.5预报有效距离地质素描:每循环开挖进尺。超前水平钻:每30m~50m进行一次,最深不超过90m,孔径(终孔)不得小于Φ90mm;煤层超前探测钻孔孔径不得小于Φ76mm,每个探孔应穿透煤层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TSP预报距离:A级地段100m,B、C级地段150m。HSP(单点反射):有效探测距离50m。地质雷达探测:在完整灰岩地段应达到30m,在岩溶发育地段根据雷达波形判定。红外探水:灰岩地段每20m进行一次。2.6在隧道开工前,项目部根据隧道设计文件按上述原则进行地质灾害分级,必须编制地质预测预报实施预案,确定组织方式、预报手段、方法、资源配置以及个性化问题的解决办法。其组织方式为:A级必须在项目部成立专门的地质预测预报机构,B级应在项目部工程部设立地质工作小组(工区配备人员及设备),C级应在项目部工程部配置1~2名专职地质工程师(工区配备人员及设备),D级应在项目部工程部配置1名兼职地质工程师(工区配备人员及设备)。2.7地质预报资料根据多种地质预报手段获得的地质信息,经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地质预报资料,作为制定或修改施工方案的依据。3、洞口工程3.1洞口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隧道门端墙与天沟间的植被应采取保护措施,应做到少破坏地表植被。3.2洞口工程应与洞口相邻工程统筹安排,以减少干扰,尽快完成,为隧道洞4身施工创造条件。施工前必须核实地形、地貌、地质,按照“早进晚出”的原则优化方案,提倡“零”埋深进出洞。3.3洞口施工前,应先检查边、仰坡以上的山体稳定情况,清除危石。边、仰坡应自上而下开挖,不得采用大爆破,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护工程施工。边、仰坡地质条件不良时,开挖前应采取稳定措施,如采用抗滑桩、钢管桩、地表注浆等方法对洞口地表进行加固处理。浅埋段和洞口加强段的开挖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地表沉陷、周边设施影响因素选择施工方法,严禁全断面开挖,并根据需要,采用地面锚杆、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等辅助措施。3.4隧道门端墙、挡土墙的反滤层、泄水孔、变形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确保泄水孔通畅,当设计对泄水孔无要求时,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按梅花状设置,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度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反滤层。4、洞身开挖4.1隧道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周围环境的需要、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而确定。4.2隧道洞身钻爆开挖必须进行光面爆破,并作出爆破设计,施工中应根据爆破效果及量测报告调整爆破参数,在施工过程中应不断进行优化。4.3光面爆破宜选用低爆速、低密度、低猛度或高爆力的炸药。瓦斯隧道施工应符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的有关规定。瓦斯工区(地层含有瓦斯的隧道施工区段)应采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并使用矿用电雷管起爆。4.4爆破钻眼前,应根据钻爆设计图准确标出炮眼位置。钻孔时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炮眼的间距、深度和角度。掏槽眼的眼口间距和深度允许偏差为±5cm。周边眼的间距允许偏差为±5cm,外插角应符合钻爆设计要求,眼底不应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0cm。光面爆破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有关参数可参照表4.4选用。表4.4光面爆破参数岩石类别周边眼间距E(cm)周边眼抵抗线W(cm)相对距离E/W装药集中度q(kg/m)极硬岩55~7060~800.7~1.00.30~0.35硬岩45~6560~800.7~1.00.20~0.30软质岩35~5045~600.5~0.80.07~0.12注:1表所列参数适用于炮眼深度1.0~3.5m,炮眼直径40~50mm,药卷直径20~25mm;2当断面较小或围岩软弱、破碎或对曲线、折线开挖成形要求较高时,周边眼间距E应取较小值;3周边眼抵抗线W值在一般情况下均应大于周边眼间距E值。软岩在取较小E值时,W值应适当增大;4E/W:软岩取小值,硬岩及断面小时取大值;5表列装药集中度q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选用其它类型炸药时,应修正。54.5隧道开挖必须严格控制超欠挖。4.5.1开挖断面超挖控制应达到以下标准如表4.5所示。4.5.2隧道不应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平方米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但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隧底无欠挖,超挖控制在10cm以内。4.5.3炮眼痕迹保存率应符合表4.5要求,并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4.5.4两次爆破的衔接台阶尺寸应符合表4.5要求表4.5隧道超挖及炮眼痕迹保存率标准序号项目Ⅰ~Ⅱ级围岩Ⅲ~Ⅳ级围岩Ⅴ~Ⅵ级围岩钻爆法非爆法1平均线性超挖量(cm)1012832最大点超挖量(cm)18201053台阶衔接最大尺寸(cm)1010804炮眼痕迹保存率(%)≥85≥75≥400注:表所列参数适用于炮眼深度1.0~3.5m,炮眼直径40~50mm,药卷直径20~25mm4.6必须配置断面仪进行断面检测并满足过程质量验收的需要。4.7必须进行监控量测。项目部应制订监控量测作业指导书,按设计要求明确量测项目、量测方法、量测频率、量测数据分析及反馈,规范量测作业程序。4.8洞内开挖土石方的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既有建筑物的安全,并应采取挡护措施防止弃碴流失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所采取的挡护措施和坡面绿化措施等应报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初期支护5.1隧道初期支护必须紧跟隧道开挖及时施作,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的相关作业,对位于不良地质地段的隧道,初期支护应及时封闭,保证施工安全。5.2喷射混凝土施工应采用湿喷工艺。拌制喷混凝土时,原材料称量采用自动计量装置。5.2.1喷射混凝土原材料1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应不低于32.5MPa。2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3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宜大于15mm;当喷射钢6纤维混凝土时,粒径不宜大于10mm;骨料级配宜采用连续级配;当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材5.2.2喷射混凝土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尺寸,清除开挖面的松动岩块、墙脚处的岩屑等杂物,并应设置控制喷混凝土的标志。围岩基面有滴水、淌水、集中出水的地点,应采用凿槽、埋管等方法进行引导疏干。5.2.3分层喷射混凝土时,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一次喷射的最大厚度:拱部不得超过10cm,边墙不得超过15cm,喷射作业紧跟开挖作业面时,混凝土终凝到下一循环爆破作业间隔不得小于3h。5.2.4必须利用断面仪检测断面或凿孔检查喷射混凝土厚度。喷射混凝土的平均厚度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2/3,且不得小于5cm。5.2.5喷射混凝土应进行表面平整度检查,使用2m靠尺检测时,其平整度≤5cm。5.2.6喷射混凝土基面有滴水、淌水、集中出水的地点,应采用凿槽、埋管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