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云南宣威至曲靖高速公路工程(K84+000~K115+700)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一分部2016年5月1日1隐患排查责任制度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职责(一)对本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二、项目书记隐患排查责任制(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三、项目经理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本项目的统一指挥,抓好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四、项目副经理隐患排查责任制(一)在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三)负责排查项目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改。(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五、项目总工隐患排查责任制3(一)在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隐患排查全面负责;(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三)负责排查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负责排查、督促各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五)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的有关要求。六、安全总监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项目的权力在本单位的实施;(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三)负责排查项目各部门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安全部部长隐患排查责任制(一)协助决策和领导组织推动项目部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4(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项目部的执行情况。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对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八、物设部部长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项目部生产调度协调、生产计划安排、设备动力管理、计量管理、基建施工管理以及机电管理的隐患排查,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二)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三)负责排查在编制生产计划时是否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是否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四)负责排查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是否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五)负责排查在安排生产计划时,是否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是否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九、质量部部长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工艺、设计、技术、质量检测的隐患排查,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职责负全面责任。5(二)负责排查制订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三)负责排查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四)负责排查设备平面布置和工艺线路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十、合同部部长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二)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保证计量器具有效使用,防止计量不准而发生事故。十一、合同部部长门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排查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审批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计划;(二)负责排查新入工人的录用,符合从事工作业要求的人员,方可办理入厂手续。十二、设备员隐患排查责任制(1)负责排查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完好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2)排查、监督各工区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3)排查设备维修规程、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并排查其执行情况;(4)负责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5)负责排查施工区域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情况;6(6)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动力、机电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十三、施工员隐患排查责任制(1)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2)负责排查建筑、道路、排水沟等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负责排查在设计和施工中,对高处作业、桥面施工、进入危险生产区域等危险性工作,是否提出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其作业过程,防止发生倒塌、高坠等意外事故;(4)负责排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对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十四、质量员的隐患排查责任制(1)排查执行质量检验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情况;(2)负责排查各种生产用原材料的分析检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品严格禁止入库,确保雷管生产用料合格,防止原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3)排查产品试验时,是否严格遵守《危险品试验的安全技术规定》,是否做到轻拿轻放和严格控制存放量;十五、安全员隐患排查责任制(1)负责排查在安排、总结项目部工作时,是否同时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2)负责排查项目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车辆的调派管理手续,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7(3)排查新入工人是否及时安排到安全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是否直接分配工作。十六、施工队负责人隐患排查责任制(1)是本单位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施工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2)建立本部门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3)对部门分管工作和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十七、施工班组长隐患排查责任制(1)对本班组的隐患排查负责;(2)负责排查本班组岗位工艺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排查记录;(3)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排查本班组违章作业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4)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根据情况能抢救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不能抢救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防止二次灾害,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十八、作业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制(一)负责排查施工的工艺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二)负责排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是否投入生产使用;(三)排查设备维修后,配合维修人员检验设备各项性能,同心度、压力等主要指标是否达到正常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8十九、其他岗位工人隐患排查责任制(1)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2)排查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3)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4)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超量生产、存储;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串岗;严禁随意加班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