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行车的正确使用与大家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认真执行:1、使用行车前,必须确保行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如按钮装置、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是否灵敏、准确等,另应当确保索具、锁扣等满足安全使用要求。2、应注意现场吊运环境,避免给人员、物件、设施带来意外损害。尤其注意吊装大物件时,一定要确保人、物安全。3、注意选择合适长度的索具进行吊装作业,避免绳索过长或过短。4、正常情况下,严禁用限位、急停、反向操作来控制行车停止。5、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①超过额定载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起吊重量不明不吊;③行车栓挂工件直接加工不吊;④吊绳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吊;⑤斜拉斜挂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者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不吊;⑦氧气瓶、乙炔、与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武平不吊;⑧带有棱角货物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保护措施不吊;⑨埋在地下或者水中的物件不拔吊;⑩对于违章指挥,行车工有权给予不吊;6、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此操作容易造成限位装置失效,带来重大安全隐患。7、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时使用。8、禁止用手柄线牵拉其他物体、调整吊物方位。9、行车不用时,应将起升机构停至车间一侧且勿将手柄放于地上以避免压损,挂钩应高于2米。10、禁止用行车提拉压于重物下的物件,此操作容易造成不可控的情况出现。11、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此操作容易造成电机等部位紧固连接松动及刹车端轴断裂。12、应保证通往行车开关电源的通道通畅,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关闭电源,车间所有人员都应当知悉开关位置。13、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天上班作业之前要对行车的完好状况进行确认,机修班每周对行车的完好状况进行确认并记录。14、当行车出现使用问题时,应当立即断电、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告知相关负责人员处理,避免出现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