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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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粤办发〔2014〕2号)和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办发〔2014〕2号)的要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1月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在省和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我市参加第二批活动的范围主要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各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各镇(街道)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及党员。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直接、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艰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按照肇庆市委对高要提出“更加积极,更加进取,在‘两化’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的要求,推进“三产互动,三化并进”战略,推动高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我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肇庆市委部署精神,把握活动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肇庆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坚持突出主题、对准镜头。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始终把联系服务群众摆在首位,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以市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二)坚持三个原则、六个注重。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原则,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三)坚持上下衔接、统筹联动。认真统筹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主动联系接受上级对口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承接好上级机关延伸下来的整改任务,把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统筹好市活动与市直单位、镇(街道)、村(社区)活动的关系,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全面完成活动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二、明确活动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市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通过活动解决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综合治理的成果,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缺乏担当、不敢负责,盲目自信、因循守旧,庸懒散慢、不思进取等精神状态不振的问题;二是沉于文山会海、调研浮光掠影、工作不够到点到位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三是缺乏沟通、隔阂加深,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与民争利、形象不佳等联系群众不紧的问题;四是执行决策部署打折扣,行政效率不高,推诿扯皮时有发生等执行落实不力的问题;五是意志消沉、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自我约束不严的问题。在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时,既要注重把握共性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查找和解决个性问题。(1)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2)市直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3)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4)村(社区)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为民办事问民意”活动,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事项,切实推动规划、法律、科技“三进村”工作,解决农村“有新屋、无新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农科技术薄弱的问题。同时,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1)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使换届过程成为进一步联系服务群众的过程,以换届工作作为活动成效的重要检验。要通过加强学习、听取意见、对照检查、立行立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认识,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换届任务。换届完成后,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新一届“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就职宣誓作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承诺。(2)加强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3)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从市、镇选派优秀党员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4)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推广机关、社区“结对共建、五联共管”的做法,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发挥党代表工作室和“两新”组织党员孵化中心的作用,推广群众事务代办、民情日记、一站式服务、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便民通”等做法,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5)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三、抓好活动启动部署,充分调动全市积极性(一)认真组织参加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和肇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根据中央、省委和肇庆市委的要求,市设分会场,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和肇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收听收看、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肇庆市委会议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研究市、镇(街道)活动启动部署工作。(二)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省委、肇庆市委和我市的部署,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推进措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的实施方案,经市委督导组审阅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参照制定活动开展计划。(三)召开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活动。2月中旬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和肇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市设主会场,各镇(街道)设分会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肇庆市委督导组组长等作动员讲话,市委有关负责同志作工作部署,并对市委督导组进行集中培训。全市动员会议后,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层级部署,全面启动活动。四、抓好抓实三个环节,推动活动有序开展按中央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要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1、抓好重点内容的学习。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把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学习提出不同要求。按照中发〔2013〕4号和粤发〔2013〕8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肇庆市委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2、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法。(1)开展集中讨论学习。在肇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金渡镇水边社区,集中开展“先进典型进基地,党员学习进基地”活动。结合中心组学习、读书交流会、开展党日活动、举办报告会、观看电教片、到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观摩学习等方式,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活动等讨论式学习。重点围绕群众路线时代内涵、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和危害、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标准等进行研讨,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统筹安排,认真参加肇庆市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市、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天;执法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不能停产学习。(2)开展调研体验学习。市、镇(街道)、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开展调研式学习,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的问题列出专题,分头调研、分别破题,并结合调研内容开展一次“讲学”,为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上一次辅导课。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联系民生紧密、直接服务群众的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开展体验式学习,以服务对象的身份,到本地本单位从首道程序开始办事,全程体验本地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以普通干部的身份,到服务窗口或基层一线参与面对服务对象的实际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后进村、问题突出村、困难的地方和单位,感受群众生产生活。(3)开展小型分散学习。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在充分利用党员学习日、“三会一课”等传统方式组织学习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栏、编发口袋书,以及利用手机信息、网络QQ、微信微博、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手段组织开展学习。3、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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