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招标方式确定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评价单位从即日起,将《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链接于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公众提供规划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王工电话:027-51184757传真:027-51155977邮箱:tsywtt@163.com邮编:43006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环工处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2605号2014年11月武汉1总则1.1规划名称及编制单位规划名称: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规划编制机关:武汉市规划研究院1.2规划背景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政策协调,建设大光谷、大车都、大临空、大临港等四大板块”指示要求,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等为基本依据,以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各类要素合理布局、引导各项建设有序开展为主要目标,制定《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于2014年8月1日获武汉市政府原则性通过。大光谷板块北至长江及三环线,西至长江,东、南至武汉市市域边界,主要涉及东湖高新区、江夏区、洪山区南部地区,总用地面积约2316平方公里,近期规划范围约1059平方公里,未来重点辐射鄂州、咸宁部分区域。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及汽车、生物产业和环保节能产业等。发展策略上将落实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生态建设一体化。其规划定位和发展目标是:武汉市区域创新的核心区、经济转型的先行区、新型城镇化的示范区。1.3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东湖高新技术规划区管委会于2014年6月20日以招标方式确定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4评价目的在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使环境保护参与到综合决策中,在规划中纳入环境目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倡导生态文明,从合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思想,运用系统论、整体论的方法,充分考虑本规划与区域环境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充分考虑区域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推进科学决策,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1.5评价对象本次评价以《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二〇一四年一月)作为评价对象。1.6评价时段评价基准年:2012年规划期限:自2014至2020年近期:2014-2015年远期:2015-2020年1.7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与本次《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范围一致,即北至长江及三环线,西至长江,东、南至武汉市市域边界,主要涉及东湖高新区、江夏区、洪山区南部地区,总用地面积约2316平方公里,并以近期规划1059平方公里为评价重点区域。1.8环境影响识别1.8.1宏观层面环境影响识别宏观层面考虑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环境、资源、能源承载力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及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空间布局和功能布局对各功能区相容性的影响;规划选址对生态环境整体性和完整性的影响,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环保设施规划对各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的影响等。1.8.2微观层面环境影响识别微观层面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在规划目标、指标和规划方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识别规划区及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进一步分析规划实施各个阶段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文物资源、能源、声环境、土壤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水土保持、文化遗产、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劳动就业、交通、环境风险等。1.9评价内容与重点1.9.1评价内容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如下:(1)规划内容概述和规划分析,包括规划方案分析、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符合性和协调性分析;(2)规划区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并对已开发情况进行回顾性评价;(3)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因素;(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识别、分析、预测;(5)土地资源、水资源及水环境、大气环境、能源、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分析;(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其实施方案;提出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以及替代方案;(7)制定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8)公众参与状况。1.9.2评价重点(1)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2)从环境保护角度优化规划区产业结构控制,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分析计算规划范围内的水环境容量,协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的关系;(4)分析计算区域大气环境容量,优化重点污染源布局;(5)论证规划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规划选址的可行性,提出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以及方案调整建议;(6)提出降低和减缓规划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7)规划区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8)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性分析。1.10环境保护目标1.10.1规划环评总体目标(1)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3)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4)生态功能保持稳定,生态状况不得降低;(5)集中排放的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6)对产业组团的项目进行风险因子识别和评价,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管,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产生,并提高环境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1.10.2污染控制目标(1)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实施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目标①控制和减轻规划项目建设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扰动,降低水土流失,以保护生态环境;②根据规划地形及周边居民分布特点,在分期建设中,指定统一的取土场,合理安排计划开挖土的回填方案,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③控制施工期产生的扬尘,设置施工废水临时处置装置,减轻规划区施工建设过程中噪声、扬尘和污水排放对当地的环境质量影响。(2)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实施后对污染物的控制目标①板块内应配套建设完善的雨水管网系统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板块内企业污水处理达到进入污水处理厂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相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②板块内应配套垃圾收集系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并对其进行妥善处理。③进入板块内各产业园区的企业必须配有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④板块内各产业园区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督促企业采取清洁能源,降低污染。⑤严格按照环境容量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1.10.3区域环境敏感目标表1本规划区域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类别名称保护级别概况湿地自然保护区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实验区、缓冲区及核心区位于本次大光谷板块规划内。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整体位于本次大光谷板块规划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梁子湖武昌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及部分核心区位于本次大光谷板块规划内。风景名胜区东湖风景名胜区国家级东湖风景区外围协调区部分位于大光谷板块范围内。龙泉山风景区市级龙泉山风景区整体位于大光谷板块规划范围内。森林公园九峰森林公园国家级九峰森林公园部分保护区位于大光谷板块范围内。青龙山森林公园国家级青龙山森林公园整体位于大光谷板块规划范围内。湿地公园安山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安山国家湿地公园整体位于大光谷板块规划范围内。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整体位于大光谷板块规划范围内。文物古迹本规划区域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28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7处,市级20处。古树名木本规划区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古树135株。重点保护湖泊本次大光谷板块涉及汤逊湖、野芷湖、南湖、黄家湖、青菱湖、严西湖、严东湖、车墩湖、野湖9处中心城区重点保护湖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本次规划区内及周边分布的水源保护区主要为沌口水厂水源地、白沙洲水厂水源地、平湖门水厂水源地、宗关水厂水源地、余家头水厂水源地、堤角水厂水源地、港东水厂水源地、北湖水厂水源地、葛化水厂(葛店水厂)水源地、华容水厂水源地、汤逊湖(内湖)、梁子湖(江夏区湖域)。集中居民区、村镇、学校等规划区内分布有关山居住片区、大学园居住片区、黄龙山居住片区等居住片区,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名族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纺织大学、武汉东湖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等学校,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中南名族大学医院、武汉市东湖医院光谷分院、湖北工业大学医院、江夏区精神病康复医院等医院。1.11评价指标和评价因子1.11.1评价指标为维护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针对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区域环境特点、资源及制约因素,通过环境影响识别,规划初步分析、现状调查,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确定本次规划环评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土地资源、水资源等多个方面。表2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环境主题环境目标指标(单位)近期指标值远期指标值取值依据促进物质有效利用与循环节约资源、节能减排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75《综合生态类工业园区标准》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85《综合生态类工业园区标准》大气污染控制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及空气污染、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1.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80≥9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水污染控制将水污染控制在不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水平,保护区域水源保护区及长江水环境,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保证下游省控断面水环境不受规划实施的影响。1.城市污水处理率(%)≥80≥9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规范化达标率(%)≥9510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3.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环境主题环境目标指标(单位)近期指标值远期指标值取值依据4.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达到功能区标准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噪声污染控制控制区域噪声污染,保护区域噪声环境质量1.噪声环境质量达标覆盖率≥90≥95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安全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10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100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3.危险固废处理处置率(%)98100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对土地资源的有效规划与管理1.人均公共绿地(m2)12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绿地率(%)4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1.达到国家保护目标达到达到加强园区管理加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环境管理机构,提高清洁生产管理水平1.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100100《综合生态类工业园区标准》2.生态工业信息平台的完善度100100《综合生态类工业园区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