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学校值班交接班制度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实行日常、节假日教师值班制度。一、工作职责:1、值班教师不定时地对校园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学生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位,同时也要对教室、门窗、校门安全情况进行巡视。2、如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3、如实填写《教师值班日志》并签字。二、值班纪律: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2、有事不能到岗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己同其他教师调换好,确保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员代班。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做到文明值班。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5、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6、值班教师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7、师生信函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做好出入登记;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8、交接班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未完成的任务及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三、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地点1、值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带班,门卫、生活指导、夜自习教师值班;白天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午间12:00—14:30门卫值班。2、交接班时间:白天:7:30—18:00夜间:18:00—7:303、值班地点:夜间在警务室。四、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执行。学校领导教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中山学校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