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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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解构摘要美本质问题为何长期困绕着人们?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美本质论进行批判地分析:它吸引历代研究者穷毕生之精力而不得其解的奥秘在何?它自身内在的悖论及逻辑错误是其致命的弱点和不得其解的根源。对美的本质、规律和原因的探索不是简单的“美是什么”可以概括得了的,而是只有体现美的动态性质的“美在什么”才能够包蕴的。关键词美本质美本身美是什么美在什么柏拉图一、美本质论研究的历史及现状概述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借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的一系列对话,提出并阐释论证了“美是什么”[1]P180的关于美的本质的命题。两千多年来,无数哲人、思想家前赴后继,一直苦苦思索并希望找到或给出“美是什么”这一千古之迷的最理想的答案。诚然,这种执着的求真精神难能可贵,然而,对“美是什么”的研究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甚至令人泄气和悲观失望。威廉·奈特曾十分沮丧地宣称:“美的本质问题经常被作为一个理论上无法解答的问题被弃了。”P22朱狄先生也不无感慨到:“美的本质问题经过了二千多年的讨论,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从客观上看,这一问题的解决反而显得愈来愈困难了。”P22甚至有研究者大呼:“美,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子虚乌有的字样,为了探讨它的本质,竟耗尽了历代学者的心血!”P22虽然这些言论不无强烈的悲观主义色彩,它们却吹响了从问题的另一个层面对其存在的症结及原因进行重新审视和反省的号角,力图拨开美本质研究领域的迷雾,重新思索和建构深入研究的正确方向和合理的方法体系,创造性地修复美本质论研究领域出现的尴尬局面。二、对柏拉图“美是什么”论证的概说柏拉图从对各种具体审美实践现象的批判切入,经过精致的类比论证,提出了“什么是美”就是“美是什么”的着名论断,而且还通过试探性的诘难式的讨论方式对美是“有用的”、“恰当”、“有益的”、“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等一系列概念进行了阐释和论证,最后得出只有“美本身把它的特质传给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1]P184的形而上的结论。柏拉图提出并论证“美是什么”的逻辑过程是:“在一个讨论会里,我指责某些东西丑,赞扬某些东西美”。[1]P178于是引出“你怎样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你能替美下一个定义么?”[1]P178的美本质论问题。“有正义的人之所以是有正义的,……是由于正义。”[1]P179“有学问的人之所以有学问,是由于学问;一切善的东西之所以善,是由于善”。[1]P180因此,“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1]P180进而推论出“美即美本身”或“美本身即美”的论断。诚然,柏拉图美本质论的诞生是与古希腊崇尚理性,追求真知的社会人文背景耦合的。它的提出标志着人的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开辟了新的知识领域,尽管论证的过程、方法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科学甚至是错误之处。三、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批判柏拉图美本质论的提出及论证过程既有其丰厚的现实基础和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又有其本身固有的致命的弱点。对此,我们应该辩正地分析对待。柏拉图美本质论的贡献1、开始有意识地探索美的规律自然界、人类社会、人本身是丰富多彩、变化复杂的,由于实践主体的参与,它们之间因其千丝万缕的联系,关系更加繁杂。美的现象由于其物态化表现载体的自然界、社会生活和人本身的繁复多变而愈加繁复多变,审美主体本身的好奇心和对知识的渴求即征服自然的强烈愿望驱使其不止是满足于各种各样的审美现象而浅尝辄止,而是应该去探求各种审美现象之所以美的规律,掌握并利用它来鉴赏和创造美的事物。柏拉图美本质论的提出则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他对美本质的追问和形上思辩都是根源于人在社会中发展的需要,是对人由感性接受向理性探索升华的转折性推动力量。2、有利于对审美实践的规范审美实践活动总是以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事体为其开展的物质载体和审美观照或体验的对象和内容。审美主体面对各种各样的美的现象,如何鉴赏、判断、感受美,如何维护、保持、创造美呢?这有必要首先对美的规律的认识、理解、把握。只有在遵循美的规律的前提下,审美主体才可能切实地感悟到美并真正地创造美。规律是客观的,并以一股潜在的巨大的力量支配着各种现象的发展变化。忽视甚至无视规律的作用和意义,就犹如一个没有任何游泳本领的人却想游过河对面一样无赖和危险。美本质论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力求寻找关于美的规律和准则,以此对美有一个客观准确科学的认识并进而对审美实践活动的方向、范围、性质等方面进行合理地规范和制约,以使其能有理有节地开展而不至于混乱、无序。3、对审美实践的肯定柏拉图提出“美是什么”的问题是源于对“指责某些东西丑,赞扬某些东西美”的具体的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的。就是说,他的美本质论的提出完全不是臆想出来的,更不是空穴来风,是有其现实根基和历史意义的。这充分证实美的现象的客观存在和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即使是在他对“美是什么”的推演论证过程中一味地无视甚至否定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的存在意义而狭隘地从纯粹理性的抽象思辩层面进行逻辑求证的现象中,依然可以见出柏拉图没有否定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只是从反面以一种更加曲折隐晦的方式对其予以承认和肯定。因为肯定不只是否定的对象,更是其得以存在和运演的根基。这应该就是柏拉图美本质论受到历代研究者们穷毕生之精力不懈追求和研究的奥秘。柏拉图美本质论思想的缺憾1、单向度思维模式的程序化“美是什么”是逻辑模式“什么是什么”的具体表现形式。其思维模型的反映呈现出一种程式化的单向度发展景象。全称肯定判断命题的显着的致命弱点亦在此。它仅仅强调是什么,而没有论述为什么,其内在关联,本质特征等关键性事项。即是说,它只能告诉我们“什么是什么”这种判断结果,而不能说明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主项和谓项之间内在机制又是什么呢,即它们契合的纽带是什么;它们还有何本质特征……这样仅存有一个孤零零的结论高悬在那里摇来晃去,让人无所适从,关键在于将结论赖以存在的土壤完全被掘空,所探索的道路被切断。正是由于这种程式化桎梏致使许多研究者不顾实际研究成果和客观现实性,而是生硬套用“美是什么”或“什么是美”的公式而削足适履,委屈研究成果。从而导致美本质论研究走进死胡同的尴尬局面,又由于研究者们仅仅屈从于这种单向度思考问题的方式而视角狭窄,进而致使美本质论研究方法单一化、论证机械化、结论片面化。2、“美是什么”的内在悖论对美本质规律的追求应是由于审美主体对各种审美现象难以驾驭但又不愿意沉沦的时候萌发的。总之对美本质规律的探讨必须以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作为现实基础,脱离这种现实基础的理论追求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对美本质规律的思索与探求应该紧紧抓住审美实践的现实基础,并围绕此展开理论研究,这样研究出的结果才不至于空泛、虚无。然而,柏拉图美本质论的提出及论证过程则体现出其不可调和的内在的悖论:“美是什么”的论断模式是从纷繁复杂的美的现象和对审美实践不易甚至不能把握时提出的,即是说,它的产生是有其深厚的现实基础的。但是,在对其论证的过程中,柏拉图运用类比推理的逻辑结构对美本质论进行理论体系的建构。其显着特征就是完全以诘难式的反驳论证的纯思辩形式展开理论阐释,而完全忽略甚至否定其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在论证中,处处鞭笞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从而将其驱逐出美的国度,而一味地追求那虚无漂渺的无影无形的美本身。这是一种梦幻式的追求,一种永远没有结果的追求。从其开始就意味着结果的尴尬和不可能性。在整个美本质论体系构架中,柏拉图无处不在对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的否定,其实,应该看到,就因为他在论证自己理论体系的同时自始至终都在否定的背后承认美的现实性及实践性。他否定得愈是彻底,攻击得愈是猛烈,愈是说明他对美的现实及审美实践的肯定和承认。因为没有承认其对象的存在,否定就不在场。可见,柏拉图在美本质论的建构过程中越是纯粹抽象地推演,就越是证明其本质论诞生并得以存在的美的现实基础性坚定不可动摇。简言之,柏拉图美本质论对美的现象及审美实践的扬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其肯定承认并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过程,更是证明其美本质论虚空性及自我否定的过程。3、“美是什么”的潜在逻辑错误柏拉图在提出“美是什么”论断之前经过一番看似严密实则谬误百出的类比推论过程。首先是类比推理本身缺乏逻辑的严密性,存在臆测的偶然性。这意味着在论证开始的地方已播下了荒谬的种子。其次在于逻辑起点的错误。他认为:“有学问的人之所以有学问,是由于学问”,“有正义的人之所以有正义,是由于正义”,“一切善的东西之所以善,是由于善”。在这里,他着重强调的是正因为有了正义、学问、善本身的存在,才使人成为有正义的,有学问的,善的人。即使正义、学问、善本身的确存在,倘若没有实践主体经过实践这一中介将其内化为自己的思想或意志,又怎么能够支配甚至决定人的行动呢?而且,即使它们已转化为人的思想或意志,倘若没有实践这一中介将其外化为实践活动,一切实践皆失去方向。于是,由此顺理成章地得出“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即美本身”的结论。在这种错误逻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结论自然是经不住理论推敲和实践验证的。从上述分析中,可以见出,正是由于其逻辑起点及论证过程本身的缺限,“美是什么”论断还存在更深层次的潜在逻辑错误。“美是什么”的提问方式是以一种全称肯定判断的逻辑结构设定的。它在强调是什么的同时就预先肯定了该问题答案的必然存在。即是说,这种设问的思维方式是以一种虚设肯定前提为逻辑基础的。虽然,这种冥冥之中才存在的假想答案究竟为何物,居于何处,有何特征,性质又怎样,对于研究者来说,一无所知,但他们仍然坚信这种答案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为之奋斗。“美是什么”就是肯定美本身的真实性、独立性、客观存在性,却对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予以否定。诚然,这使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美本身是一个仅在研究者们头脑中虚拟存在的,没有现实的基础性。换言之,美本身是一种想象性的在场,虚假的真实。这种预设前提的虚假性推理论证预示了其结论的不真实性和荒谬性。因而,美本质论在历代研究者潜心探索中,步履维艰,收效甚微甚至劳而无功的根源就在于其命题本身内在的毁灭性的逻辑错误。“美是什么”还是“美在什么”美学研究领域因受到美本质论研究思路的束缚,导向出现偏差而陷入无助的窘迫局面。扭转这种研究格局须先正本清源,从问题自身存在的症结分析切入,寻找解决的出路和途径。1、什么样的事物是美的审美主体只有在对具体的美的现象的观照或体验中,才可能真正地发现或体悟到一种真实的美。美的事物是具体的,美的现象是复杂的,审美实践是多样的,审美主体的审美趣味、审美需求是变化的。诚然,世界是变化的,复杂而多样的,并非所有的事物或现象都能够进入审美领域成为审美观照的对象。那么,什么样的事物是美的呢?具体说,就是事物的何种性质、特征使得它在特定的时空中显得美或呈现出美的。这种设问是要求从具体的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中寻求美的性质、规律及特征。它强调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基础性和中介作用。也由于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基础性,它才成为审美主体发现美的规律、原因和利用这些规律去创造美的桥梁和纽带。倘若将此问题转化为“什么是美”即“美是什么”,那么审美实践存在的意义完全被取消,美的现象也被完全悬空,审美主客体的关系被颠覆,一切问题简单化、程式化。离开美的现象的具体现实性来谈美的本质、规律无异于水中捞月,一场空。2、美的现象之所以美的原因在何在具体的审美实践中,面对着千变万化的美的现象,不同的审美主体由于不同的时空观,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的不同对美的具体感受也是不同的。同一件艺术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总是作出不同的鉴赏评价,或者在不同的场合或是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时,它带给审美主体的审美感受也是不同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审美现象呢?即是说,美的现象为什么会产生美的效果呢?这一问题的提出及解答必须根基于美的现象的现实性,充分发挥审美实践的中介作用。美的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为什么农村人与城市人对自然田园风光的感受不一样呢?为什么不同民族、种族、国家、语言、时代、知识水准的人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好恶和审美价值取向呢?对于这些各具特色的美的现象应从其特定的话语环境中去理解、阐释,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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