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PC工程总承包优势EPC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是国际、国内公认的、最有效的项目实施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其优势如下:(一)工程总承包有利于降低工程总造价工程总承包一般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政策性因素或建设方要求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外,其他一般情况不得调整合同额。因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组织不当等引起的其他所有费用调整,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单位不会额外索取要求变更增加合同费用。这样建设单位从根本上规避了设计-采购-施工过程风险,保证工程投资可控。(二)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工程总承包方能够完全发挥项目的整体协调和资源调配的作用,通过对设计、物资设备采购、施工的整体上的统筹安排,能够使工程各板块之间科学有效的组织安排,使整体效率显著提高,从而缩短建设工期。初步设计审查后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可提前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展三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组织安排,保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有序衔接,缩短建设工期。(三)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总承包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设计、采购、施工在总承包方内部进行,设计工程师、采购工程师、施工工程师可以随时相互沟通和对接,能有效地克服以往设计、采购、施工分离从而造成的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可以有效避免施工环节由于没有完全理解设计意图而造成采购和施工的错误和问题。同时,针对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主动组织项目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提前对接,施工人员的合理建议将纳入设计方案中,设计人员将对施工组织全过程进行配合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四)工程承包模式有利于建设方的风险控制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有利于建设方的风险控制,根据EPC工程总承包2合同的精神,建设方只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建设方只要大致说明一下投资意图和要求,其余工作均由EPC总承包单位来完成;建设方只需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而对建设过程的具体细节不过多干预。所以责任主要由总承包商来负,因此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较小。所以EPC总承包合同相当于给建设方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将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转移给了总承包方。总承包商需要承担设计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自然力风险、不可预见的困难等大部分风险。(五)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建设方的管理传统的项目,建设方工作量较大,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去协调设计、采购、施工过程。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建设方而言,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在EPC模式中,项目管理人员都是总承包商的专业团队,受同样的企业文化的熏陶,管理理念、工作方法一致,相互配合默契,能提供专业、高效的管理。建设方只是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接收承包商完成施工的工程项目,而无需协调设计和施工界面、参与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这意味着建设方无需担心如何有效地协调项目的问题。在出现了工程缺陷时,建设方只需找到EPC总承包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为设计还是承包商应对工程缺陷负责而大伤脑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是建设方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建设方只需对里程碑节点进行验收。从而大大有利于建设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