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的监管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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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网络借贷的监管风险研究作者:马旭燕来源:《财讯》2019年第07期摘要:本文利用博弈方法分析了P2P平台的监管风险,即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最优选择。结果表明要使得P2P网络借贷行业稳健发展,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尽管存在寻租获利的可能性,但是只要监管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并且对于监管机构因错误判断而使得业绩较差的企业通过审核的行为施加严厉惩罚,就可以使得监管机构处于最优状态;对于企业而言,监管机构应该设立完整严苛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标准,那么业绩差的企业整改和聘请专业机构制作虚假材料的成本就会非常大,企业就会放弃对申请材料造假,而申请的企业中优质企业比例也会上升。由该结论得到的启示是P2P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透明度;监管部门应设立准入机制,加大处罚力度;企业应当加强企业风险内控,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关键词:P2P借贷;监管风险;博弈分析一、研究内容和方法P2P网络借贷目前仍然存在很多法律和监管方面的风险。本文首先具体分析了互联网金融P2P借贷的主体,主要包括: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机构、P2P网络借贷企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由于P2P网络借贷公司和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造成寻租行为,本文就从博弈的角度来分析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最优选择。二、国内外文献综述闫春英、张佳睿(2015)分析了我国P2P网贷平台发展状况与面临的风险及我国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的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P2P网贷平台风控体系的对策建议。刘士余(2014)认为既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也要给其一定的试错空间。但“试错”的前提是,不可容忍欺诈、诈骗等行为,对包括非法集资类犯罪在内的犯罪行为更加不可姑息;由此提出的监管主张是不论线下模式还是线上模式,都应当在现有的监管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业务。遵守底线原则,鼓励其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三、P2P借贷行业主体及监管的博弈分析(1)P2P行业的主体1.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是P2P网络借贷行业中非常重要的参与主体,它不仅是行业规则的制定者,也是P2P网络借贷市场中的参与者,有其自身目标和利益,显著地影响着其他各参与方的目标、预期和行动。监管机构需要制定和明确行业的经营范围、业务流程中的各项细则规定以及涉及的龙源期刊网风险的防范管理等,因此监管机构对于促进P2P网络借贷行业健康稳健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监管机构对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重要性,使得监管机构存在一定的寻租可能性。2.P2P网络借贷企业传统的P2P借贷模式是由借贷双方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P2P平台只提供第三方服务且承诺本金保障。P2P借贷行业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代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中低收入工薪族提供了他们在传统金融机构中无法获取的金融服务,因此P2P网络借贷企业的出现对于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推动金融创新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3.借款人和贷款人第一,借款人。传统意义上的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但是在目前的P2P借贷模式下,大部分平台只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身份证明资料即可设定借款金额、最高年利率、借款期限等条件在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无需任何抵押。第二,贷款人。贷款人是指在贷款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由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个人或金融机构。在P2P借贷模式下(以拍拍贷为例),贷款人可以更加自由靈活地选择借款人。(2)P2P借贷服务行业监管的博弈分析1.博弈模型的建立本文假设监管机构对于成立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审批制度为核准制。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存在一个固定成本C,这部分开支主要是监管人员薪资、办公经费等。在审核企业申请资料时,如果企业对资料造假,但是监管机构没有发现,一旦企业获批成立,那么公众就会认为这家企业具有良好资质并对其投资,由此就会产生投资损失,并使得监管机构面临公信力危机或者上级机构的惩罚,这部分惩罚损失为。同时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能够通过审核,则其中隐含了监管机构存在寻租行为,这部分寻租收益计为。如果企业提供真实材料但是被拒绝,可以认为监管机构是出于某些风险考虑或者判断错误,但是无须负责,则不造成损失。对拟申请的企业而言,提供申请材料需要承担人力成本、整改成本等各项成本。如果企业提供真实材料成本为,对于业绩差的企业来说,企业整改成本比较大,同时还需要聘请专业团队制作虚假材料,再加上寻租成本,因此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成本为,且。但是如果企业材料造假一旦被监管机构发现,那么就会受到处罚,处罚成本为。如果企业申请通过审核,那么会立即获得一个短期收益为。假设企业提供真实材料的概率为p(0龙源期刊网而言,监管机构的最优状态是效用随着通过率p的增加而不减少,即。对于企业Y而言,企业的最优状态是效用随着通过率p的增加而不减少,即。对于整个P2P网络借贷市场而言,最优选择应该是双方都处于最优状态,效用水平随着p的增加而增加,即和。要使得P2P网络借贷行业稳健发展,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尽管存在寻租获利的可能性,但是只要监管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并且对于监管机构因错误判断而使得业绩较差的企业通过审核的行为施加严厉惩罚,就可以使得监管机构处于最优状态。对于企业而言,监管机构应该设立完整严苛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标准,那么业绩差的企业整改和聘请专业机构制作虚假材料的成本就会非常大,则,企业就会放弃对申请材料造假,而申请的企业中优质企业比例也会上升。2.博弈模型的经济学意义解释监管机构的固定成本C作为固定成本不随q变化,但是显然会影响监管机构的效用总水平。由式(1)可得:,则C越低,监管机构的效用水平越高。政府监管中的固定成本主要包括监管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审核企业材料真伪等而花费的人力物力成本,以及其他一些固定资产构建等成本。因此,为了提高监管机构的效用水平,应该尽量降低固定成本,提高人员办事效率。监管机构的寻租收益与监管机构所受处罚的成本的大小关系直接决定了监管机构的效用水平,当监管机构的寻租收益大于处罚成本时,对监管机构而言,其效用随着上市公司提供真实材料的概率上升而下降,那么这就意味着监管机构没有发挥自身真正的筛选读出作用,反而不利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因此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四、政策建议(1)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透明度P2P借贷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行业的透明性、自律性对其成熟和健康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行业自律方面,除了行业协会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自律公约条例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從而承担起监督和警示责任,还需要业内企业间加强信息共享,尽快建立业内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设立准入机制,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很多新兴P2P公司注册资金、风险抵抗实力不足,在成立一段时间后,如出现大批赎回交易申请或借款人违约等情况,P2P企业就可能倒闭或跑路。因此,监管机构应该尽快设立准入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筛选。同时,由于P2P作为一项金融创新,过于严苛的准入机制不利于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监管机构需要充分考虑监管容忍度。同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3)加强企业风险内控,完善风险管理机制龙源期刊网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除了目前已经比较成熟的几家大型P2P公司,多数公司的规模有限,均是用自己有限的资本金在运营,所以他们投资于风险管理的预算资金相对有限。但是风险管理的实力直接决定P2P网贷平台的成败。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并标准化行业的各项风险指标,事先对借款人各项信息进行严格标准化把控,多管齐下才能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参考文献[1]刘士余,2014,《秉承包容与创新的理念正确处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关系》《清华金融评论》第2期,第20~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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