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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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1章采购概述本章提要:采购是组织或个人从外部获取资源,满足生产使用和消费需求的经济活动,是物质流与信息流互动交换的过程。本章简要介绍了招标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的采购基本知识。包括采购的目标、原则、任务范围,采购的分类和实施条件,选择采购的目标控制要素。其中,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的运用特点、适用范围是重点内容。但是,应该注意,因本章有关专业理论体系尚不完备、成熟,缺乏相应的法律或权威支撑,故多数概念只能依据《政府采购法》定义。教材的部分表述也欠正确、完整。1.1采购的目标和原则熟悉采购的目标、原则。1.1.1.采购的目标(1)采购项目应该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和相应的质量标准;(2)采购项目成本应该经济合理,提高采购资金效益;(3)采购工作应该规范并提高效率。1.1.2.采购的原则采购应当按照竞争、择优的要求,遵循适当的供应商、适当的质量、适当的价格、适当的数量与适当的方式(方法、手段、时间、地点)的基本原则。应注意上述采购的一般目标、基本原则与后面要谈到的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原则的区别。1.2采购的任务和计划熟悉采购的任务范围1.2.1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1)明确采购目标(2)组建采购机构(3)编制采购计划(4)采购实施(5)采购后评价1.2.2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是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目标,并了解采购市场供应情况后,对采购内容、范围、时间、采购资金与支付方法以及采购实施方式的具体安排。1.3采购的分类和控制要素熟悉采购的分类和实施条件,选择采购的目标控制要素。1.3.1采购的分类采购有多种分类方式,通常意义的采购有以下几种分类:(1)按照支付对价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购买、租赁、委托(雇工)、借贷、征收、交换等;(2)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比选、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直接采购)、征求建议、竞买等;(3)按照采购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和个人采购;(4)按照交易主体的国别和采购标的物的来源地划分,可以分为国内采购和国际采购;(5)按照采购标的物的属性划分,可分为工程采购、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或有形物采购与无形服务采购。此外,按照采购组织模式划分,还有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混合采购等。按照采购手段划分,有传统方法采购与电子方法采购等。1.3.2采购控制要素采购标的功能、价格、质量、进度控制和采购行为控制1.4采购方式掌握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的运用特点、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及其工作要点详见9.2节内容。熟悉采购与招标之间的关系。1.4.1采购的主要方式为适应科技日新月异,市场供求变化,采购的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并在不断发展,采购人应该选择其中适合采购对象特点要求的方式方法。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常用的采购方式有:(1)招标: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适用特点和条件:详见2.2节,实施程序详见2.4节。(2)询价:采购人一般向三个及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一般为一次报价,不得更改),且主要通过价格评审比较,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适用特点和条件:一般适用于技术标准规格统一的现成货物和服务,市场成熟,货源充足,单价较小又差别不大,且主要比较价格,而无需进一步考察评价供应商能力和实施方案的货物和服务采购。询价采购程序简单、节约采购时间和费用,但竞争性、规范性弱,选择范围窄。(3)比选: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简明的比较,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适用特点和条件:适用于金额较小,达不到招标采购标准,时间紧迫,且具有公开性要求,既要对比价格,又要对比能力或实施方案的采购。(4)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多家(一般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或承包人发出谈判文件,分别通过报价、还价、承诺等谈判商定价格、实施方案和合同条件,并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及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政府采购的原则)从谈判对象中确定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适用特点和条件:受采购时间、技术标准、市场范围限制,采购供应双方对采购物及对方意图都缺少了解,采购人只能通过与有限和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人进行灵活、充分的谈判,才能充分、正确地表达、沟通与确定采购的意图要求、供应服务的能力、实施方案及其技术标准规格,从而选择满意的采购物及交易对象。与招标相比,谈判采购程序简单,周期短,可以避免盲目竞争。但是,竞争性弱、透明性、规范性差,不便监督,容易作弊。政府采购规定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四项条件:招标失败、不能确定详细技术规格要求、采购时间紧迫、无法计算价格总额。(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采购人直接与只有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商定价格和合同条件的采购方式。也称直接采购。适用特点和条件:适用特点和条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相似,且程序更加简单,没有竞争性。政府采购规定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三项条件:唯一供应商、不可预见的紧急采购、与原有项目的一致配套。(6)竞买:是采购人通过参加拍卖,向拍卖人发出竞价购买表示,从而达成交易的采购方式。适用于采用拍卖方式选择标的购买者的采购,其价格是惟一选择购买人的竞争因素,无需考虑购买人实施能力和方案。注意上述采购方式的适用特点区别。其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政府采购方式的实施程序及其工作要点详见9.2节内容。1.4.2采购与招标的关系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是常用和主要的竞争采购方式。采购是属于买方主导的购买行为,招标是属于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既有购买行为,也有出售或出让行为。第2章招标投标概述本章提要:招标投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本章简要介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基本和核心的内容。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范围、作用,以及招标与合同之间的关系,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招标的方式与组织形式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范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招标投标争议类型、表达方式及相关主体,争议的预防,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2.1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了解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2.1.1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2.1.2招标投标制度的现状2.1.3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1)发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统一规范操作。(2)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制。理顺立法与执法,集中与分工,监督与管理等关系。(3)建立招标采购标准文件以及招标工作标准体系。(4)建立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制定电子招标标准和管理办法、构建公共服务平台。(5)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机制。包括信用法规体系、信用信息和评价体系(6)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制度。建立开放、综合的评标专家库(7)推动建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资格与职业素质、职业责任有机结合的自律机制,规范招标采购行为。2.2招标与合同熟悉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熟悉招标与合同之间的关系。掌握招标的方式、特点和适用范围。2.2.1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性(1)招标投标概念。见1.4.1条(2)招标投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3)招标投标特性。竞争性、程序性、规范性、一次性、技术经济性。2.2.2招标的方式和方法(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这是一种最能体现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特征,充分实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的招标采购方式。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施工工期或货物供应周期紧迫、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条件限制而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或者受项目技术的特殊要求限制,且事先明确知道只有少数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响应投标的项目,或者招标项目较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费用占招标项目价值比例过大的项目。因邀请招标选择投标人的范围和投标人竞争的空间有限,可能会丢失理想的中标人,达不到预期的竞争效果及其中标价格。(2)招标方法和手段。相对于传统的一阶段招标、总价招标、纸质招标外,实践中还有二阶段招标、框架协议招标、电子招标等方法和手段。各自具有特别适用的功能特点。2.2.3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拍卖主要是拍卖人通过购买者以公开、多次竞价(密封和反向拍卖除外)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出售方式;招标则主要是招标人通过出售者公开、一次性、密封投标竞争,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和承包人及其实施方案的购买方式。但是,出售标的物使用招标或拍卖没有严格的界限,实践中有许多情况采用招标方式出售标的物,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2.2.4招标与合同的关系招标是规范选择合同交易主体和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招标投标各方通过公平竞争、公正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了合同主体、客体的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合同是招标的决策结果和项目实施的控制依据。2.3招标投标的范围和作用熟悉招标投标的范围和作用,掌握分析判别必须招标、免予招标和重新招标的情形。2.3.1招标的范围(1)工程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和工程总承包招标。(2)货物招标。工程使用货物、生产消耗的货物、消费用货物。(3)服务招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各类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等,包括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融资、项目评估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等。服务招标中还包括各类资产所有权、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出让招标。依法必须招标和免于招标、重新招标的条件和范围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章,详见《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2.3.2招标投标的作用招标投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经济效益)(2)促进投标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能力;(质量、竞争力)(3)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权益)(4)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公共利益)2.4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熟悉招标组织形式和运用条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2.4.1招标准备(1)招标人的资格能力和责任要求。招标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具有专业技术力量、类似招标经验、3名招标人员、熟悉法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否则应当委托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招标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制定招标工作计划。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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