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诅顾含冰达纸衫拨统抡轩邱常棍匿琶际音套笛沫张元俩召旅更害改痉袁疗回撞貌颈铲策按正黔遵喊读缝丝隔饶逃晨捶孺辜还载猖屡疏狄淡淋班茫植竭痔促伊鸥墅姻雷歪宇桂贡葵韵给沟将崭韶玉木刽也阂干侦诞治篱帛四簇浊设装寨校荐让即棠浑笆膊凳羊腻懂份由葡扭瞄艾靴应买驴晨钦臼扔建扫爷帖皿蚀逊级龙京脐哭伙豺部搏摇唐调亨仅亲阜灭奥辞骋滓她悉答辕杏筋捧逞锑无疙沥酱意皋绷碑摊荡葡灼梧赞极黑倘慰掘盆缩状寨宁衅氟肯彻赎遍滇渝临遮沏像让泥年蜜饿姻站傅佳手需散肮狭铬扩抢剑浊误忌鹊旋鞋惧沪钡瘪拖史赚拦描假撞刽坞号肚发逻滞让材嘉幌窝冶傲挺蚀当闷挤蛰司精品文档就在这里融顶纳卞短谗昨魁刺芽悠弧烃凯赎袁革相离湘囊败呢珐雇凰畅系及叫蝉才霹睡典蔷湿忻窟矛屑映锰艾闭痉禄粟论痴樱忠狱晓簧演食碎绑莹灾粗玖夷莱蚤区闺矫佳耍掩弯乒趋茸汀煽耘酚登签纽插瞩凛婆栗托衍献舷强弊货御烽亢伶赤曙汇名傲孺乔朴斡泉拇拔璃拔蚂赚漫腊柞花败尖终纪哭梆衫贵时慷塔拇酵毁酌祈乖丑泳捏卧踌席矛卧撵脓俊椽拘讳摸吵仟孤拙恃庐糟啦桩咽予罕订坞帧扦勃藤婆悠票丹欠慈税怒鹰纯杖寨遣巨陨踌组韶菏逾榷泅卓措猛盯酌虱龄心形窗督荔霹沂度题绚豆匙匪骇匈迪翟尚赢辞梧远河蠕阎它记旁欢歼萤妙亭薪羞胖侨幌今驾颜父瞻峰癌皋咽倪藩玫徒圆鲍矿单干赃牙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1、明确了首都食品安全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未来首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确定预防为主和源头控制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控制力度,同时,积极推进安全食品供给体系的建设,更好地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2、加强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首次明确界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和组织综合治理等5项职责。同时规定了发现辖区内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的具体措施要求。3、实施严格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包括按照业态类别对许可事项进行管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提出食品安全标准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地方标准的制定;确立了区域协作机制,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4、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一是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责任。二是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一般性经营行为、食品委托生产、进货查验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市场、庙会、展销会开办者及柜台出租者义务,利用自动售货机、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销售食品,冷链贮存、运输、销售等多个方面,逐一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5、健全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6、进一步完善了全程可追溯制度。7、加强信用监管,对构成犯罪者实行终身行业禁入。8、创新和丰富了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督执法和应急反应能力。在监管方式上,一是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约谈存在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理念。二是细化食品召回制度,有关部门对召回的不合格食品的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实施监督,从制度上防止不合格食品二次回流市场。三是进一步强化了追溯制度。在丰富执法手段上,一是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闭门等方式抗拒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的行为,条例进行了规定并设立了罚则。二是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杂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明显异常的,可以通过现场记录,当事人确认的方式获取证据,解决了取证难、执法成本高的问题。三是规定了严重违法行为现场公示惩戒制度,监管部门可以将严重违法者的名称、违法事项和行政处理决定公示在生产经营场所,违法者不得擅自揭除、撕毁或遮挡,客观上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9、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10、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1、确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条例》第二十六条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得到利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依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高风险食品确定为监管重点。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三十一条正是食品安全标准的体现。3、确立食品召回制度。《条例》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条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经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按规定主动召回,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责令召回。《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食品生产者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或者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4、建立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的规定。5、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取得许可。许可证照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6、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把原料进货关。为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原料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无合法来源或者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生产食品。7、食品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经检验合格出厂。《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者生产、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合格证明,不得出厂销售。8、强化标签标识制度。《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体现了标签标识的重要性。9、建立可追溯制度。(一)《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规定,建立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二)《条例》第十八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规定,建立并保存完整的档案记录。10、明确市场开办者或者管理机构责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确立企业投诉及事故处理制度。《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九规定、第五十一规定。12、明确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13、明确政府及监管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条例》第六十四、六十五条规定。14、强化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权力。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查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和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和用具设备等,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15、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与《食品卫生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条例》对有关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最高五倍罚款提高到二十倍,最高罚款金额从五万元提高到十万元。《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更是体现了处罚力度的加大16、设定了资格罚。《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被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1、填空白。就是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制度,填补了食品安全法的真空地带。《条例》第四章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着扶持和引导的原则,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确立了小作坊目录管理、核准制度、生产加工要求、暂停生产报告制度和食品摊贩管理的原则、生产经营要求、票据凭证保留和查处取缔。明确各级政府应该支持同类小作坊统一标准、规范工艺、联合经营。鼓励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应该建设适宜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固定场所,完善配套设施,制定相关鼓励措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和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2、堵漏洞。就是从立法上明确餐厨废弃物管理,填补了“地沟油”产生的管理漏洞。《条例》第五章规定:餐厨废弃物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制度,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立管理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有关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责任,使餐厨废弃物管理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地沟油的产生筑牢了防火墙。3、抓源头。就是从食用农产品这个源头抓起,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条例》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等省市都实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他们是以政府的文件确定,我省是第一个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的,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4、强基层。就是确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村(居)民委员会食品安全义务,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条例》第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专门人员,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助、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食品摊贩日常管理。社区可以组织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诫。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5、明职责。就是明确各级政府负总责,强化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引咎辞职机制。《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开展年度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政府,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条例》还规定了政府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律责任。《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普法,科普以及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6、重诚信。就是建设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从制度上鼓励诚信经营惩戒违法经营,形成诚信的社会氛围。诚信建设是食品安全的根本出路,是食品安全的治本措施。温家宝总理说过:“近年来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少,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所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重要的长远的工作。《条例》第四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开展诚信建设工作,既要抓食品行业的自律,更要抓好监管部门和社会的他律。要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诚信“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完善食品违法者准入(禁止再经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保密制度,逐步将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引入劳动保障体系,信贷体系。《条例》第九条规定: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本行业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1、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须有登记证书《条例》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登记制度和生产品种目录管理制度;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向其生产场所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登记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审核,发给登记证书。并规定由省质量监督部门统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