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制度1.目的坚持验收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机械设备质量,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一关,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并予严格执行。2.验收范围2.1脚手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2.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架子和支搭的安全网。2.3悬挑架。2.4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暂设电气系统、电缆及架设、临电配电箱、漏电断路器等)。2.5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物料提升机、吊篮和其它机械设备。3.验收规定3.1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用品,由使用单位材料部门和安全部门对所进物品进行核验,检验合格备案后方可使用。当发现有疑问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并备案后,才能使用。3.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架子、堆料架(卸料平台)和支搭的安全网,由项目质量安全部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3.3井字架、工具式架子,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或机电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安全、机械等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3.4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项目总工组织方案制定人、项目安全员、公司安全监督部/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3.5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施工人货电梯)由设备安装单位牵头,组织设备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公司安全监督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经过自检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安装单位的自检报告)后,报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特种设备自检合格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前,可在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的监护下试运行,但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3.6临时用电工程,由项目质量安全部牵头,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单位、现场电工、方案制定人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3.7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质量安全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3.8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验收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4.严格奖罚4.1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一定不予验收,提出改正意见。如果不合格的验收使用了,发生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验收人的责任。4.2各级安全人员,要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对于未经验收合格就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和机械设备等,安全人员视情况有权给予使用人和使用批准人经济罚款和工地危险部位停工。对于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改正,各级领导应予积极支持。4.3对于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消除隐患、做出成绩的人员,根据成绩大小应给予表彰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