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机房网站管理制度机房是保证我局网络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中枢,也是全局保密数据存储的重要阵地。为科学、高效管理好机房,保障全局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应用,特制定本制度。一、机房管理由办公科负责,具体由机房管理员(以下简称网管)操办。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擅自上机操作、更不得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二、网管必须遵守机房值班纪律,不得擅自脱岗,要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必须认真履行各项监控职责,严格按规程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软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三、网管要适时、规范地编定内、外网IP地址分配表,绘制计算机网络、电力等线路拓扑图,保存好各类驱动程序、保修卡、重要随机文件和系统备份,做好各类维护、维修、更改等记载。四、网管要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数据库等各类帐号、密码和授权文件,要做好记录并严格保密,要按规定做好上网行为管理,适时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及时进行网络病毒检测,监控访问非法站点,并给予及时的响应和处理。五、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障数据安全,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机房所有涉密数据资料严禁对外拷贝、传输,存储涉密数据的内网服务器、磁盘阵列等设备和移动硬盘、光盘、U盘等介质严禁与外网联接,做到“涉密设备不上网、上网设备不涉密”。对数据库的管理,网管要与专业人员配合,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权限、存取方式等,并做好数据备份和异地存放。对局网站的管理,网管要与有关人员配合做好网站运行、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六、机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安全,网管每日要进行例行检查和清洁,适时调节温度、湿度等参数,要会使用配设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会客、聊天、嬉戏等不适宜的活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性、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可能危及安全和威胁正常运行的物品。七、机房配设的所有设备、物品,不得擅自更换、外借或挪用。八、上下班前、节假日要对门窗、水(加湿器)、电、安全监控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完好、水无跑冒滴漏、灯无长明不息、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有机房设施、设备损坏时,要及时报告。九、及时完成临时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局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我局网站是本局统一发布公开信息、网上办理有关事务的门户,是展示全局整体形象的窗口,也是信息化时代联系群众、服务公众的桥梁和纽带,与本局内网、林业厅政务网等专网实行物理隔离。二、网站由局办公科负责管理,具体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负责运行和维护,工作人员应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三、网站信息发布必须履行严格的信息审核手续,填写“信息发布审核卡”,并有信息提供人、收集整理人、审核人、编排人、上传人签字,上传发布的电子档内容必须与审核卡内容完全相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后的“信息发布审核卡”由办公科暂存,年末交档案科存档。四、信息发布或更新流程为:信息采集→整理提供→领导审核通过→按要求格式编排→上传发布或更新。各流程都要注重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五、要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进行实时监控和安全加固。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安全。六、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不得上网发布以下信息: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政治、外事事务方面的敏感信息,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各类信息数据和统计数据;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七、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公开不宜公开的政务等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八、要与机房网管密切配合,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九、发现网站设施、设备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十、及时完成临时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