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编辑人员:顾问:汤宇华毕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策划:王蛟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主席王凯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副主席郭倩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副主席指导老师:樊奇教育与科学学院团总支书记冯玉珍人文学院肖卓娅人文学院王兆春人文学院许沙学生处相关人员:蔡清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组织部部长邓如丹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语言文字工作中心主任张荣俊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办公室主任朱才龙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实践部部长张倩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宣传部部长安辉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文体部部长-3-何凤仙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礼仪部部长陈蕾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网络部部长任苹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外联部部长出版单位:中国普通话协会毕节市分会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电子邮箱及QQ号码:pthxhbjdqfh@126.com普协资料袋:263374700网址:附:指导老师简介冯玉珍,女,汉族,中共党员,2004年2月——2005年8月,贵州省毕节学院教育系讲师,2005年8月——2009年8月,任山东省青岛滨海学院基础文科部讲师,2009年8月至今,任贵州省毕节学院人文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讲师,现任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王兆春,男,1987年毕业于贵州大学中文系,现为毕节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省级普通话测试员,普通话视导员许沙,女,彝族,毕业于贵州省教育学院,现工作于毕节学院学生处,2003年取得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肖卓娅,女,2002年7月毕业于贵州省教育学院中文系,2007年8月取得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2010年1月获得贵州大学文学硕士。-5-目录前言………………………………………………………………6卷首语………………………………………………………………7普协简介……………………………………………………………8普通话的概念意义…………………………………………………10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管理方案………………………20第一章普协内部组成介绍第1节秘书处…………………………………………………26第2节网络部…………………………………………………27第3节办公室…………………………………………………27第4节公关礼仪部……………………………………………28第5节实践部…………………………………………………28第6节文体部…………………………………………………28第7节宣传部…………………………………………………28第8节语言文字工作中心部…………………………………29第9节外联部…………………………………………………30第10节组织部…………………………………………………30第11节“普协”所获荣誉……………………………………31-6-第二章普协2010至2012年活动及简介第1节2010年毕节学院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32第2节2010年普通话测试专题讲座简报………………………37第3节2010“普协”工作总结……………………………………37第4节2011年普协普通话课讲座……………………………38第5节普通话和毕节地区方言讲座简报及总结……………40第6节主持人模拟大赛简报及总结…………………………42第7节2011年毕节学院“第三届交通安全文化周”活动…44第8节2011校园交通安全的标语………………………………47第9节普协简报第一期……………………………………………58第10节普协简报第二期……………………………………………61第11节普协2012年计划书………………………………………59第12节第二届POP海报设计大赛活动简报………………64第13节第四届POP海报设计大赛策划……………………69第14节POP海报工作总结……………………………………74第15节第15节毕节学院“我与普通话同行”征文大赛活动简报及总结…………………………………………………81第16节普通话推广协会成立四周年文艺晚会………………83第17节中国普通话协会毕节市分会暨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2012年推普周活动……………………84-7-第三章普通话征文活动优秀文章…………………………………90第1节普通话我与你同行——作者:张福生…………………90第2节尽展普通话魅力——作者:陈雅唯……………………90第3节普通话从我做起——作者:张天维……………………91第4节携手同行——作者:刘菊………………………………92第5节普通话,今天你说了吗?——作者:王丽……………94第四章花絮…………………………………………………………97附:插图-8-前言中国普通话协会文件全国普协(2007)21号中国普通话协会关于在毕节市建立分会的决定贵州省毕节学院普通话推广协会:为了更好的响应全国普通话普及和宣传工作,推动国家语言系统的政务信息化,满足社会对普通话的信息需求,推进普通话普及工作,学术研究和教育的信息化,提高国民的语言素养。中国普通话协会决定在毕节市建立分会。现由贵州毕节学院普通话推广协会协助代办。发文单位:中国普通话协会2007年11月12日-9-卷首语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因学校组织各协会编书,又应我协会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学之邀,写一篇“卷首语”,我原想请本协会指导老师或第一届会长执笔,但因各有所忙,终不敢打扰,虽在下不才,也只好由我代笔,请各位海涵。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以下简称“普协”)自2006年12月8日成立至现在,已历时五年。从成立之初便确立了协会宗旨和目标。所以我们始终秉承“推广、普及、提高普通话”的宗旨,致力于推广、普及、提高全院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五年来从未更改和动摇。2007年,是普协时至今日较辉煌的一页。那一年,在第一届会长兼创始人吕亚超的带领下,普协不仅成功的使自己隶属于“中国普通话推广协会”的分会之一,还成功的举办了国家法定“推普周”的一系列活动,扩大了普通话推广协会在毕节地区的影响力,并且不断完善了协会章程和各种设施,让“中国普通话推广协会•毕节市分会”的牌子在这一方土地上扎稳了根。但继07年之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普协再无超越性的突破和发展。这也是令包括我在内的诸多“普协人”痛心疾首的原因,可是我们始终未曾停止探索新发展,谋划新辉煌的脚步。我相信只要每一届“普协人”都将心凝成一股力量,秉承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突破07,再创辉煌”就不会只是一句口号。目前普协已发展会员1500余名,有的已经毕业走向各自的工作-10-岗位,但每每提及普协,他们仍骄傲于自己是一名“普协人”,并一直在关注着普协的发展,这让作为第五届普协会长的我深受感动,也深表感谢;那些还在学校已经退居二线的“普协人”是普协的“后备军”,如若有一天普协需要他们,他们就是普协的最坚实力量之一;当然现在还有一大群仍在普协坚守自己工作职责的“普协人”,他们在为普协的明天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这就是“普协人”,无论走到哪里,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普协人”,没有忘记传递普协的精神,没有忘记普协的宗旨。现在,我们准备在协会内部办一场“废旧立新”的活动,把不合理的或不能再适应协会发展的东西丢掉,重新确定新的制度和管理方法,让更多的“普协人”能借用普协这个平台尽可能的展示自己,提高自己,也不断的完善普协。我们知道脚下的路不好走,但我们愿意尝试和挑战;我们知道每一步都会很艰辛,但我们愿意努力、付出;“普协人“的心声永远只有一个——把普协建设的更好!第五届普协会长:宫晴2011年6月10日-11-“普协”简介“普协”全称为“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是以“推广、普及、提高”普通话为宗旨的学生自行组织的学生团体。“普协”自从2006年12月8日被批准正式成立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经过所有会员以及理事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拼搏下终于取得了可喜的业绩。“普协”从什么都没有,发展到现在的什么都在不断的添加。“普协”现设有以下组织机构:理事会.下设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公关礼仪部、网络部、外联部、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中心、实践部、秘书处。“普协”---这是一个激情的团队、朋友的团队、亲人的团队,这里是能力实战、能力施展的现场,我们欢迎所有想有所作为的人加入我们的团队,传承这个“推广普通话、普及普通话、提高普通话”的历史任务。毕节学院大学生普通话推广协会-12-推普概念和意义推普,是推广普通话的简称。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传递信息载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消除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及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培育统一的大市场。我国是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13-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总之,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需要,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具体行动。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14-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三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二十条规定:“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四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