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贸合作比较研究李钦2012-02-1713:21:41来源:《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关键词:中亚五国;经贸合作;比较研究摘要:回顾新疆与中亚五国经贸合作历程,分析合作概况,对新疆与中亚各国经贸合作的规模、增长、地位、政策、环境、口岸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得出相应结论与启示。中图分类号:F7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755(2010)05-0019-02作者简介:李钦(1973—),贵州大方人,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基金项目:2009年国家发改委课题“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机制与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09-39-17)一、新疆与中亚五国经贸合作的历程中亚五国是指与中国新疆接壤或邻近的原苏联的五个成员国,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就开展过许多经济合作与交流,双方的合作轨迹基本上可以分为1950-1962年的稳步发展阶段、1963-1980年的停滞发展阶段、1981-1990年的恢复发展阶段、1991-1998年的调整提高阶段、1999年至今全面提升阶段等几个主要阶段,双方经济合作层次不断提高,经贸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渐形成了多成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合作的格局。二、新疆与中亚五国贸易合作概况新疆是中国开拓中亚市场的前沿,新疆实施的“内引外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贸易发展战略,使其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商品进入中亚乃至中东、外高加索地区和欧洲国家市场以及中亚地区的能源、资源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双向贸易中起着不可替代的贸易通道作用。从贸易商品结构来看,双方进出口商品逐渐由低中档工业制成品转向中高档制成品出口;从贸易合作方式来看,目前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一般贸易为辅,且增加了加工贸易、技术贸易、展会贸易等形式。如2008年新疆边境小额贸易额188.1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84.6%,居于绝对主力地位;从贸易主体来看,外贸主体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2008年国有企业完成贸易额49.7亿美元,占比22.4%,集体企业完成贸易额6.63亿美元,占比2.98%,私营企业完成贸易额162.7亿美元,占比73.2%,三资企业完成贸易额3.12亿美元,占比1.4%,合计非国有企业占比74.62%,在双边经贸合作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目前新疆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总体尚处于“三低一小”(即起点低、水平低、效益低、规模小)的松散型模式向半紧密型过渡的初级阶段,存在“两少一多”(即大客户少、拳头产品少、短期行为多)的现象,尚未形成规模效益和开拓市场的合力,双方的合作仅停留于低水平的边贸层次上,还没有上升到在双方产业层次上的相互合作和依赖,双方经贸合作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三、新疆与中亚各国贸易合作比较分析(一)贸易规模与增长比较中国加入WTO以来,新疆与中亚各国贸易呈现出高速增长势头。其中,新疆与哈国贸易额从2002年的13.7亿美元提升到2008年的90.7亿美元,6年增长了5.6倍;新疆与吉国贸易额从2002年的1.54亿美元提升到2008年的79.7亿美元,6年增长了50.7倍;新疆与塔国贸易额从2002年的0.05亿美元提升到2008年的12.5亿美元,增长了249倍;新疆与乌国贸易额从2002年的0.19亿美元提升到2008年的4.36亿美元,增长了22倍;新疆与土国贸易额从2002年的0.09亿美元提升到2008年的0.77亿美元,增长了7.5倍。总体增速远高于同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新疆与吉国贸易规模虽然一直是仅次于双边贸易中最大的新哈贸易,但6年间新吉贸易增长高达50.7倍,从而大大缩小了与新哈贸易规模的差距。(二)贸易地位比较对中亚各国来说,其贸易合作对象是包括新疆在内的整个中国。中国对哈国贸易占哈国外贸比重由1997年的3.5%提升到2005年的15.07%,而新疆占比为11.06%,2008年中国是哈国第二大出口对象国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国;2005年中国对吉国贸易占吉国外贸比重为6.95%,是吉国第五大出口对象国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国;2006年中国是土库曼斯坦第九大进口来源国,但并未进入其十大出口对象国行列;2008年中国已发展成为塔国第5大进口国和第9大出口国;2006年中国也成为乌国第七大贸易伙伴。总体上中国是哈国和吉国排名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但在土国的贸易地位是相对最低的。(三)贸易环境和政策比较目前哈国国内存在一些政治势力和新闻媒体对中国有敌意,认为本国政府“让步过多”将会损害国家利益,致使哈国政府对与新疆经贸合作持保守态度,虽不断改善贸易环境,但经贸政策仍属于惠而不实,存在政策变化快,缺乏连贯性和一致性等问题,加大了新疆出口风险。另由于哈国尚未加入WTO,目前国内市场规范程度较低,新疆出口商品常遭遇同质不同价的歧视待遇。因此,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势在必行。吉国1998年成为WTO成员国,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经贸政策比较宽松透明,平均进口关税低于其他独联体国家和中国,仅为5%-6%。非关税壁垒相对也较少,新疆企业和商品进入吉国市场较容易。由于历史缘故,独联体国家间几乎没有贸易壁垒。新疆产品经吉国转口,或新疆企业在吉国投资设厂生产的商品,可经吉国顺利进入其他中亚国家市场。但是,吉国政局动荡,国内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外国客商,恐怖活动、社会秩序混乱也经常出现、官僚主义和腐败严重。吉国内税负很重,导致影子经济比重较大,1/3企业转入地下,2006年底吉地下经济规模已占GDP的53%。而且,根据全球腐败监督机构“透明国际”2008年公布的最新数据,在180个国家中,吉腐败指数排名为第166位,在中亚成为腐败程度最高的国家。乌国政策多变,缺乏连续性,投资环境中不可控和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原因主要是乌国法律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见不得“外人”发财的思想十分严重,如不断暴涨的资源使用税就是这种传统思维方式的典型反映。另外乌国官场腐败,企业的非经营成本过高。塔国位于四个大地区(中东、远东、南亚、中亚)的交汇处,新疆与塔国间边境贸易和过境运输由来已久。塔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经济实力较弱,属于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失业率高,全国70%-80%的人仍生活在贫困线下,极大削弱了该国的消费能力和进口需求增长。但塔国政策连续性强,护照办理、外贸管制、外国人管理等政策日趋稳定。(四)口岸合作比较目前,新疆经批准开放的一类口岸17个,对哈国开放口岸占7个,主要是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巴克图、吉木乃等。其中,阿拉山口口岸是国内唯一一条铁路、公路、管道运输三位一体的口岸,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的西桥头堡,是新疆实施“东联西出、西来东去”战略的黄金通道,年过货量现已超过2,000万吨,占新疆全部口岸过货总量的90%,居国内陆路口岸首位。霍尔果斯口岸位于新亚欧大陆桥的中端,自然条件优于阿拉山口,目前已经具备年出入境旅客300万人次、进出口货物200万吨的通过能力,是中国西部最大的公路口岸。随着精—伊—霍铁路的建成通车以及中国首条跨国输气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开建,霍尔果斯也将发展成为铁路、公路、管道三种运输方式并举的综合性口岸,发展潜力很大。两大口岸已成为对哈国贸易的窗口和门户。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与吉国直接接壤。目前新疆对吉国开放了两个国家一类陆路口岸—吐尔尕特口岸和伊尔克什坦口岸,双方至今还没有铁路通车,主要贸易通道是比什凯克—吐尔尕特国际公路。交通不畅影响口岸物流畅通和效率,运输方式单一且运输成本高企,都严重影响着对吉出口贸易发展。正在建设中的中—吉—乌铁路即将于今年下半年竣工通车,这将为新疆与吉国经贸合作提供四季畅通的运输通道。同时,如果能够投资进行中—吉—乌公路改造,提高公路等级标准,扩大货物运输能力,将为对吉出口构筑出以铁路为主、公路和航空为辅的立体交通运输网,两大口岸也必将成为新吉经济合作重要的窗口和门户。新疆与塔国目前开通的只有卡拉苏一个边境陆路口岸,一方面由于气候、尤其是塔国境内严峻的高山地形和堪忧的公路状况,每年口岸开关时间不足半年,过货能力很小,另一方面口岸货物积压滞留严重,通关效率低,有时存在乱收费乱设卡现象。新疆与土国和乌国没有边境直接接壤,也没有直接开放的口岸,增加了贸易成本,也造成了贸易的不便。经贸外来一般都需要通过哈国和吉国来完成。显然,缺乏直接开通的口岸,是导致新疆与乌国、土国贸易规模偏低的重要原因。四、结论与启示(一)中亚国家贸易政策与贸易环境对新疆与中亚经贸合作影响至关重要哈、吉、塔三国是新疆最重要的三个贸易伙伴,但近年新疆与吉、塔两国贸易增长远快于哈国,吉国2009年上半年一度取代了哈国的第一贸易伙伴地位,这是值得注意的新现象。考虑到哈国经济实力在中亚居首位,其GDP占中亚五国总GDP的70%,而且哈国还是中亚五国中石油储量最大、天然气储量居前列的能源大国,显然哈国与新疆贸易潜力还没有完全得到挖掘。吉国以500多万人口、数百美元的年人均GDP、产业结构单一且产业水平低下等条件,能够长期位于新疆第2大贸易伙伴,尤其现在显露出替代哈国贸易地位的势头,都与吉国与新疆土尔尕特口岸合作良好、吉国贸易政策透明开放以及吉国内自由经济区对新疆境外加工和境外转口的巨大吸引力有直接关系。(二)口岸合作在新疆与中亚经贸合作中起着决定作用乌国是中亚地区第二经济大国,土国人均GDP3,000多美元,但乌、土两国与新疆经贸合作规模很小,占比极低。关键的原因就是乌、土两国没有与新疆直接对接的边境口岸,而只能依靠过境贸易和转口贸易来完成贸易合作,贸易极其不便。而吉、塔两国处于全球经济最不发达的国家行列,但依托与新疆的口岸对接,实现了双边贸易和投资的良好发展。而哈国更是凭借新疆的七个开放口岸,尤其是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两个口岸,一直是新疆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显然,新疆今后与其他周边国家的贸易发展,仍须立足于口岸合作。新疆与俄罗斯贸易规模远远落后于黑龙江,也与新疆没有与俄罗斯直接对接的口岸有直接关系。正在计划中的新疆喀纳斯口岸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三)贸易与投资合作应有机结合,经贸合作应从“产品合作”层次逐渐向“产业合作”层次提升新疆与中亚五国贸易合作增长势头良好,依托毗邻中亚的地缘优势、新亚欧大陆桥的交通运输优势、经济互补优势、我国加快向西陆地开放的政策优势等,新疆已发展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但是,边贸与生俱来“小而散,小而弱”的特点,使新疆企业开拓中亚市场能力不强,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和牢固占据中亚市场份额。由于新疆加工业、制造业水平较低,“西出”的商品70%以上是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产品,“西出”仍停留在产品输出阶段,还未上升到企业大规模境外投资阶段。导致新疆成为贸易中转站,出现贸易“空洞化”,形成单纯的通道经济,长此以往必将远离新疆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所以,新疆实施的“东联西出”发展战略中,“东联”的关键应是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发展面向中亚的出口加工基地,“西出”的关键则在于重点发展出口加工业,提升出口品中本地产品比重,以及加快发展新疆面向中亚直接投资,“东联西出”发展方向是将双边经贸合作提升到产业合作层次,实现合作的飞跃。参考文献:[1]王海艳.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回顾与展望[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5,(06).[2]孙兰凤.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研究[J].开发研究,2008,(04).[3]黄一超,贺湘炎.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济合作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J].新疆金融,2007,(07).[4]王海艳.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6).责任编辑:竹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