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大会流程和工作金地澜菲溪岸小区成立业委会工作的相关要点汇报人:梁爽PART01业委会成立流程目录CONTENTSPART02业委会改选流程PART03附录业委会成立流程01•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信息收集;•相关公约、章程和选集办法意见征集;•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布候选人简历、选票样本和业主大会议程•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根据公布的议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公示选举结果•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提出申请成立筹备小组筹备工作登记业主委员会核准批复选举•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审核批复。•业主委员会刻制公章并备案。相关条件(满足任意一条):•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的50%以上•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20%的申请方法:•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需20以上业主联名)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受申请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需要提交的资料:o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o建筑物规划总平面图;o绿化竣工总平面图;o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o业主清册(业主姓名、房号及建筑面积、联系方式)和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o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o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证明;o成立业主大会必需的其他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30日内会同房管办事处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o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核实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o公布《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由街道和区城建局加盖公章)公告期限7天;o公布《组建首次业主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社区盖章);o公布《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产生方式的公告》(社区盖章)。•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组成•成员:本小区业主、建设单位、街道、居委、房办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不超过11人且为单数;•筹备组或换届改选小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组长由街道代表担任;•筹备组工作接受区房屋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区域规模、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接受业主报名(自荐或推荐)、汇总、资格审核,要求符合以下条件:o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o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o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o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o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维修。•筹备组成员名单确立确定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工作o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o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o确认业主身份、核实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o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o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案和名单,并公开征询意见;o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o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以上所列内容,筹备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推选流程:o张贴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o公示小区专有部分面积的表决权数及大会参加人数;o发放推荐候选人回执(异地业主挂号信的形式);o统计候选人回执,并由筹备组确认;o张贴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产生方式o由住宅区内20位以上业主签名推荐,超过500户的按百分之五以上业主签名推荐,或按住宅区楼宇的幢号、梯号、楼层签名推荐。但推荐人不得重复签名推荐;o开发建设单位推荐;o由住宅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具体产生方式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为准)(具体产生方式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为准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应召开筹备组会议,核实了解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内各候选人情况,并于会议后公示,组织业主投票。会议前的准备•筹备组会议签到;•《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样张)。会议内容•讨论通过:《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公告》,讨论通过《选票》、《表决票》样张;•学习送发《选票》、《表决票》时的注意事项。会议后的工作•复印《选票》、《表决票》,填写编号和建筑面积,首次加盖居委会公章;•组织召开部分业主、楼组长与业委会候选人见面会,候选人自我介绍工作经历和如果当选或不当选业委会成员工作设想与态度,筹备组简要介绍工作进展,讲解选票、表决票发放和签收注意事项。(发放选票、表决票在投票截止日期前7天送达业主,保留业主签收的送达日期和签名的送达凭证)•组织成员送发《选票》、《表决票》(召开业主大会前7天完成)•公告非当面送达情况(在召开业主大会前7天公告)。会议前的准备•业主大会会议签到;•业主大会会议纪要;•业主大会选举与表决统计情况汇总表;•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表决、选举结果等事项的公告(样张)。会议议程•确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人选;•公开开启投票箱,按照顺序监票、唱票、计票;•公开统计汇总《表决票》、《选票》投票表决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业主大会后3天内,公布《关于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自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之日起,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筹备工作资料。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必需的交通、通讯、场地租赁、宣传、文印资料等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业主委员会前准备•1、业委会会议签到;•2、业委会会议记录单;•3、业主委员会会议公告;•4、备案表。业主委员会会议内容由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选业委会主任、副主任,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业委会第一次会议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注意事项•1、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5至11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2、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举产生;•3、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外可设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人数按不超过委员人数的40%设置;•4、候补委员在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出现空缺时,替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5、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在候补阶段,不参与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1、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3、物业服务合同;•4、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5、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6、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7、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8、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业主委员会注意事项•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区房屋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2、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其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的,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予以公告说明;•3、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物业服务经营活动;•4、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样表附后);•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管理规约;•4、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5、会议表决及其他相关资料。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告知原备案部门。业主委员会备案后,持区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依法刻制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印章。印章刻制后5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持印章到区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印章印模留存手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用印记录制度。业委会改选流程02•业委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书面提出申请业委会换届改选•全体业主信息收集;•相关公约、章程和选集办法意见征集;•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布候选人简历、选票样本和业主大会议程•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根据公布的议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公示选举结果•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提出申请成立换届改选小组筹备工作登记业主委员会核准批复选举•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审核批复。•业主委员会刻制公章并备案。附录03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