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目录前言一、总体战略(一)指导思想(二)工作方针(三)总体目标二、发展任务(四)高等教育(五)职业教育(六)高中教育(七)义务教育(八)学前教育(九)特殊教育(十)终身教育三、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十一)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十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十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十四)办学体制改革(十五)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十六)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十七)教育交流与合作机制改革四、保障措施(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十九)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二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二十一)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二十二)增强教育科研创新服务能力(二十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二十四)切实保障学校安全(二十五)强化教育督导五、实施(二十六)强化责任落实(二十七)认真组织实施(二十八)营造良好环境为促进深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市民素质,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前言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教育为提高市民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肩负好中央赋予深圳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实现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跨越,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更有效益、民生更为幸福、文化更具品位、城市更富魅力、生态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关键在人才,基础是教育。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才培养水平亟待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尚需丰富,教育结构仍需优化,教育体制机制活力有待增强,教育国际化特色还不够鲜明。加快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期待,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成就民生幸福,教育决定深圳未来。我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着眼于市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着眼于全市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长远需要,着眼于全国、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格局,着眼于国际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真正使教育成为“深圳质量”的坚实基础和重要标志,为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增进民生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总体战略(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信息化,努力开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二)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在教育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经济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面向全体学生,扶助困难群体,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深化教育内涵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扩大教育开放。创新合作途径与方式,提升合作层次与水平。深化与港澳台教育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建设教育国际化先锋城市。服务城市发展。推进教育与科研、产业的紧密结合,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推动先进文化传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第一阶段:到2015年,全市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基本指导服务,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户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保障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接受均衡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高中入学率达到99%,优质高中资源更加丰富多样;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基本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2%,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幅度提升;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5%以上、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第二阶段:到2020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全面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户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优质均衡发展;高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适度融合,免费教育范围不断扩大,高中教育优质化特色化发展;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3%以上,建设成为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的先锋城市和辐射东南亚的教育基地;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5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成高水平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主要标志:教育均衡化。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优质化。教育理念先进,教育过程科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与保障机制健全。为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教育多元化。教育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办学主体多元、办学模式多样、办学资源投入多渠道。教育国际化。形成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建成具有较大辐射影响力的教育国际化先进城市。教育全民化。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习型组织不断涌现。城市文化内涵和市民素质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建成覆盖全社会的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实现教学、管理、研究现代化。表一: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指标教育事业发展2009年2015年2020年3~6岁儿童毛入园率(%)9095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909598以上高中入学率(%)959999以上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55以上65以上户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095以上98以上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123以上人力资源开发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1.51414.5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0.511.5以上12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1425以上30以上继续教育年参与率(%)5070以上80以上二、发展任务(四)高等教育。把高等教育作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并重,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发展。到2015年,高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加快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做大做强高职教育,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类型和专业结构。推进市校合作、校企合作和中外合作办学。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努力办好现有高校,抢抓机遇建设新高校,到2020年,规划新建2~3所本科以上高校。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定期发布重点发展学科和专业目录,支持高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积极创建国家级重点学科,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国内乃至世界先进水平的特色学科。学校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建设,培养学科骨干和创新团队,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高校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深圳大学办学水平。深化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加大高水平师资队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不断增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努力建设成为立足深圳、面向国际、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加快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争取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聚集一流人才,实施精品扩展战略,把南科大建设成为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继续办好深圳大学城。发挥市校合作、名校聚集优势,整合大学城内各类资源,共建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和学科专业,探索课程开放、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的新模式。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原创能力,将大学城建设成为我省乃至全国高等教育开展科技创新、实现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各研究生院健全理事会运行机制,推进本地化和国际化,逐步开展本科教育。强力推进特色学院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建设等所需要的特色学院。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与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强强联合,到2015年,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高起点建设10所特色学院。(五)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形成适应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业务部门指导、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促进院校间、院校与行业企业间合作,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建设企业学院。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到2015年,新增劳动就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做大做强高职教育。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技师学院争创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优势。鼓励高职院校与境外同类院校、企业联合办学,支持建设独立分校。多渠道筹建2~3所高职院校。加快发展中职教育。稳步扩大中职教育规模,到2015年,中职在校生达到6.5万人,到2020年,达到9.8万人。努力办好艺术学校和体育学校。建设3~5所国家级、8~10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建设一批公共职教实训基地和骨干示范专业。对中职学校在校困难学生、紧缺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就读,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以上。(六)高中教育。高水平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学位。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规划建设,优化高中布局。支持优质公办高中扩大规模,鼓励优质民办高中集团化发展,扶持民办高中创建等级学校。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新增学位2.5万个。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建立校本课程指导和资助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大力推动学校多样化办学、个性化育人,建设一批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文化等方面各具特色的高中。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适度融合。在普通高中探索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引导学生增强职业意识,进行人生规划。职业高中要重视学生基础文化素养培养,增强学生持续发展能力。(七)义务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强化基础知识和技能学习,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标准化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实行统一的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推进优质学校对口扶持相对薄弱学校专项行动。逐步提高原经济特区外公办学校比重。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