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及拆解情况审核要点环保厅固废中心李平主要内容一、政策法规体系二、工作背景三、处理企业环境管理要点四、审核目的五、审核依据六、工作流程七、审核内容八、审核要点九、其他要求一、政策法规体系二、工作背景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厅、财政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我区规划建设南宁市和梧州市2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目前,南宁市的项目——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8月建成,并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格许可证,2013年2月,该公司列入了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梧州市项目——广西梧福城市矿产有限公司仍在建设当中。全国产业情况:规划建设114家(规划年处理能力约9400万台),已经取得许可证81家。两批基金补贴处理企业64家(资质许可年处理能力约8800万台)三、处理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要点(一)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1.具有集中和独立的厂区(与其他业务相分离)要点:便于确定拆解情况2.厂区面积要点:布局合理,与实际处理能力匹配3.贮存废电器及其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的场地•要点:规范有序、有合理的防护措施•4.处理场地•要点:视频监控布置、规范拆解、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及其执行情况、标识标志、劳动保护措施等。5.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处理设备要点:环保、安全拆解;妥善收集拆解产物。6.信息系统跟踪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企业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建立各生产环节管理和数据的逻辑关系。要点:同时计重、计数、计规格、记时间7.视频监控系统目的:确保真实、规范拆解要点:全过程实时监控,画面清晰,可追溯,可实现远程在线监控•进出厂边界控制:可清楚看见车厢内情况;可辨识出厂拆解产物基本形态。•厂界内监控要求:覆盖从废电器入厂卸货到拆解产物装车出厂全过程;每条生产线需采集从拆解上料到拆解产物出料、减容、称重、入库贮存全过程视频信号。•监管要求:4月底前完成拆解处理企业视频监控系统与省级环保部门的联网,建立各级环保部门远程监控制度,确保远程检查频次,并做好相关记录。(二)规范的废电器入库管理:•生产管理:按计划安排入厂,车辆到厂当天完成废电器卸货入库;入库前检查关键部件;废电器分类、分型号分别计重、入库;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退回或单独管理。•台账管理:进出厂车辆地磅单和废电器入库电子磅单信息包括运输车号、品名类型、规格型号、数量(台数)、重量(毛重、皮重、净重)、出入厂(库)起止时间、计量磅名称等。(三)规范的拆解产物管理:•库房管理:区域划分;关键拆解产物使用标准容器,“一容器、一标识”;规划出库。•台账信息管理:拆解产物来源、出入库时间、重量、发货信息等(四)规范的拆解产物处理:•拆解产物外销出厂管理要点:计划出厂;以减容打包包装形态出厂台账信息管理:出库信息;出厂信息;保存接收单位地磅单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接收回执、高速通行票据等物流证明材料。•自行加工利用的拆解产物管理要点:出库、二次加工领料台账信息管理:出库信息;二次加工领料信息。▲拆解产物去向要求黑白电视机拆解产生的CRT玻璃和彩色电视机拆解产生的CRT屏玻璃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提供或委托给CRT玻壳生产企业利用,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以其他环境无害化的方式利用处置。彩色电视机拆解产生的CRT锥玻璃应提供或委托给CRT玻壳生产企业回收利用或交由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有关危险废物应当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处理,如润滑油、含汞电池、镉镍电池、含汞灯管、汞开关、含多氯联苯(PCB)的电容器、废机油、废印刷电路板;处理阴极射线管产生的荧光粉、粉尘及失效的吸附剂、废液、污泥及废渣;等等。自行处理废印刷电路板的,产生的非金属组分应当自行或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最终无害化利用或处置。压缩机、电动机、电线电缆等应提供或委托给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拆解处理。电冰箱或房间空调器的制冷剂应当回收并提供或委托给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经所在地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进行回收、再生利用或者委托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销毁。电冰箱保温层材料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送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填埋或焚烧,或以其他环境无害化的方式利用处置,禁止随意丢弃。(五)规范的拆解生产管理:按班次记录生产情况,如加班等。分类、分型号拆解。当天领料、当天拆解完毕、当天称量拆解产物,当天未拆解完毕的,当天退回原料库。拆解加工区拆解产物暂存管理。关键拆解产物使用专用容器,按原料分类、分型号分别计重入库,使用具备自动打印功能的联网计量设备。当天产生的关键拆解产物,当天进行破坏,如:CRT屏锥玻璃分离并收集荧光粉,压缩机打孔,废电机破坏外壳等。具备二次加工处理工艺的,先对拆解产物入库,再出库进行二次加工处理,如印刷电路板加工,制备塑木等。相关生产工艺建立生产记录表,如CRT玻璃清洗、印刷电路板破碎分选等生产环节,应针对补贴审核的关键拆解产物建立生产记录表。污染控制: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完备的劳动保护和工人培训。(六)规范的台账管理:记录从废电器出库到拆解产物称重的全过程信息,包括:出库信息、品名类型、规格型号、数量(台数)、重量(毛重、皮重、净重)、拆解起止时间、作业班组信息等。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备能耗记录。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等以液晶面板数量和重量计量;空调以室外机压缩机数量和重量计量;微型计算机分别记录显示器(注明显示器类型,如CRT显示器或液晶显示器)和主机的数量、重量。如有需要,记录废电器单台重量及校正系数。(七)具有与所处理废电器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八)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四、审核目的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活动,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基金等行为的发生,保障基金使用安全。—涉嫌“骗补”的行为:处理数量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基金补贴;购买、使用假造、拼装的废电器申请基金补贴;以走私品申请基金补贴的等行为。处理方式:省级环保部门重审,后环保部二次核实,发现仍存在问题的,环保部停止审核,并提请财政部进行全面审核。—不规范拆解的行为:包括如CRT电视机未进行屏锥玻璃分离收集荧光粉、冰箱未抽取氟利昂等;将拆解产物未按规定处理,或去向不合理等。处理方式:扣减拆解处理数量。▲一些不规范拆解行为:(一)在不具备有效防尘措施的情况下将电视机手工敲碎或破碎;(二)对荧光粉未进行规范收集;(三)生产管理存在不规范(四)其他影响审核的问题•视频监控调整导致历史录像调用困难•台账信息不全五、审核依据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3号)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六、审核工作流程(一)拆解企业申请每季度结束次月的5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环保局提交申请,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及以下材料: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和出库记录报表;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记录报表;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出库和入库记录报表;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销售凭证或处理证明。相关报表和凭证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4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报送。处理企业须按时提交审核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企业需准备好以下材料:相关资金往来信息资料、相关财务报表、销售合同及发票、生产设备用电量记录表、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及运行情况日报表、人员工资凭证、危险废物类拆解产物(如含铅玻璃、印刷电路板等)委托处理合同及返还的转移联单等佐证材料,以及国家和审核工作组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二)申请审查所在地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在15天内,组织第三方机构完成审核,出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审核报告》,于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率(即累计抽查天数/审核时段天数)原则上不低于14%(即每周1天);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如数据异常或不符合逻辑等)将继续抽查未经审查的佐证材料,并将抽查率提高至20%;若继续出现问题,且问题数据超过抽查比例的30%,将进行全时段资料审查。(三)报送审核结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查,填写完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月底前上报环保部。审核情况应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在地设区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七、审核内容——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原始凭证、票据、报表、基础记录等证明材料,对企业回收和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确认企业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注重核查材料真实性:核查相关基础记录和原始凭证应编号时,其记录日期应在拟审核的时段内,并有相关人员(如交接人、经办人、审核人)的签字等。核查人员可通过与当事人(如作业工人、记录员、统计员或生产主管)面谈,核查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核查相关视频记录以及生产设备的所耗用的水、电、原材料等方式,审查基础记录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拆解处理数量核算的步骤:(一)核定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1审核资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日报表,拆解产物的出入库日报表,拆解处理基础记录表,拆解产物的出入库基础记录表及相关原始凭证等。(二)核定审核时段内关键拆解产物的产生量审核资料:关键拆解产物日报表、拆解产物出入库日报表,拆解产物出入库基础记录表和拆解处理基础记录表等。(三)根据物料平衡计算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2依据本《指南》关键拆解产物的物料系数(见附录)计算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2,计算公式如下: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2=审核时段内拆解关键产物产生量÷(单台平均重量×关键拆解产物物料系数)(四)审核时段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数量的校核和扣减将A2与A1进行比对校核。当A1小于A2时,处理数量取A1;当A1大于A2且差异率大于25%,处理企业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处理数量取A2。▲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应当在上述基础上再扣减相应的处理数量。——环保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生产台账、污染防治措施、视频监控系统、信息系统),确认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和拆解产物处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予以扣除。▲注重审核拆解过程的规范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接收、拆解过程和拆解产物处理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申请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来源应符合基金补贴政策确定的范围,不符补贴政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应予剔除。如:1、工业生产中的残次或报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接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具有国家相关指南所列主要零部件的;3、不能提供相关处理数量的证明材料,包括因故遗失相关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损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为,要将其数量从补贴数量中剔除;拆解产物处理须符合国家环保规范,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规范要求的关键拆解产物,应采用国家审核指南第五部分确定的方法,扣除对应补贴数量。八、审核要点(一)企业基本情况说明:确定企业审核时段内拆解活动的有效性要点和建议:各种证照有效期(二)生产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