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技术管理制度(一)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技术管理部门职责划分制度第一条总则一、施工技术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业务系统管理。它贯穿于生产组织与管理的全过程,它是所有施工活动的基础依据。为加强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施工项目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促使施工技术管理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二、技术管理部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结合投标书承诺、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特殊要求等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接受公司工程部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服务。三、鼓励推行科学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提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二条管理体制一、项目工程管理部是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二、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施工的技术负责人。三、施工技术管理归口单位是上级工程管理部。四、施工技术部门的职责根据生产需要,依据业务繁简程度,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的原则进行定员、定编,明确职、责、权,实行岗位责任制。第三条项目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公司)、指挥部对技术工作2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规范》、验收标准。二、组织施工调查,提出施工技术方面的调查报告和施工部署方案。三、编制管段内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技术复杂工程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审批后实施。四、负责施工测量工作。五、审核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六、参加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指挥部组织的技术交底;负责组织对班组、领工员、项目部内有关各业务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七、检查管段内各工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办理开工、竣工报告申请,认真、及时填写工程日志。八、内业资料记录及时、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九、提报年度、季度、月度施工材料计划。十、指导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掌握工程质量标准和熟悉工艺标准,制止违章作业和错误操作。十一、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十二、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提报有关技术经济比选资料。十三、配备专职试验管理人员,做好工地试验工作。十四、执行上级下达的冬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措施,及时传达气象和洪水灾害信息,安排和督促做好预防工作、灾害损失记录,提供损失清单。十五、对新任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实习生有培训的职责。新任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职务培训,学习项目部技术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施工技术标准、规则及验收标准。十六、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参加竣工自验和复查,处理初验提出的工程问题及正式验收后的遗留问题。3第五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有以下权限:一、对施工现场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有停工权。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三、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无出厂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和与图纸不符的设备器材。四、有权拒绝未经鉴定的工艺技术及未经批准的试验项目,在本项目范围内试验、施工和应用。2、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第一条审查设计文件的目的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设计文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和施工工期等。审查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全面领会主要设计意图,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工程特点,核对实物工作量,及早发现问题,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和路基横断面实测情况,及时对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以便制定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避免因设计失误给施工带来损失,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成本效益。第二条审查的组织和内容一、审查组织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技术及相关人员参加。二、审查内容1、审查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42、审查路基土石方调配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审核特殊路基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3、审查“四电”工程施工、配合方案。4、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渠道;5、审查大临工程设计数量和费用。6、审查线路平、纵断面图,长短链、线路坡度、标高等是否正确;审核线路平面、纵断面与桥涵建筑物位置、标高是否一致;实测路基横断面,计算其数量与设计数量是否相符;7、在同一工程中,遇到两个设计单位设计的相邻工程的结合部,控制点是否一致,采用高程系统是否相同。8、审查大、中、小桥、涵洞有无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孔跨(孔径)式样、结构尺寸、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位置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9、审查预留构件及预留孔、洞、沟槽的作用及位置、标高、数量是否正确;10、审查各专业工程件名、数量是否清楚、齐全、正确;11、审查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的临时过渡工程及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第三条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申报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审查的设计文件分类登记,及时将全部设计文件审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审查报告,经上级审核批准后分别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会上提出并解5决,以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书面资料作为施工依据,保存备案。第四条设计文件审核时间设计文件审核工作一般要求在接到文件后十天到二十天内完成,建设单位另行要求时,按其要求办理。3、施工调查制度第一条施工调查由项目部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参加。对于专业较多、工程复杂的项目,由项目部提出,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协助。第二条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一、自然条件调查:1、地质情况调查,调查施工地段地质构造,了解软土、冻土、地下水及滑坡的特性等。确定不良地质分布和与工程的关系;2、气象、水文情况,调查施工地段河流的最高、最低水位、常水位、流速及当地降雨、降雪情况,了解洪水期、枯水期、冰冻期及年气温变化情况;3、生产、生活用水情况,物资供应能力;4、地方防疫、民族风俗和环境保护方面应遵守的各项规定;5、征租用地和建筑物(含通信、电力线路等)拆迁情况。二、技术经济调查:1、工程分布,确定本管段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工程分布情况,地形和地上地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情况,重点了解特大桥、大桥、隧道、6车站、特殊路基及土石方等重点工程地形、地貌、施工条件等情况,研究确定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建议计划。调查取、弃土场位置、运距、填料情况、设计土石方调配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工程机械配备和中心试验室设置建议;2、了解施工区段内材料及地方建筑材料的可利用情况,确定材质及供应能力;3、对增建第二线或营业线改造工程,应重点调查营业线路现状、标准、运输能力、对施工干扰程度及营业线改造封锁线路或“天窗点”施工的条件,调查既有设备状况及设备产权单位;4、交通运输情况,既有铁路和公路等运输能力;5、地方电力供应能力,电信设施情况;6、调查临时用地、施工便道、便桥、工程用水、用电、通讯、材料厂、轨排场、存梁场等大临工程设置条件、标准、数量及施工队伍的驻地安排。第三条施工调查报告内容:一、工程概况:线路的走向、水文地质情况,工程分布及重点工程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主要工程数量,工期要求及建设意义,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等意见和措施。二、工程现场地形、地貌、拆迁建筑物情况。三、提出以下施工方案意见:1、全线施工组织原则意见、工期安排和分年度施工进度意见;2、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队伍分布及驻地位置意见,临时工程建设原则;73、控制工期的工程项目及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安排意见;4、施工干线公路修建意见,施工供水工程修建原则,施工供电干线路及变、发电站设置方案,施工通信方案;5、砖、瓦、石灰、砂、石等地方材料产地及采购供应原则意见。主要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原则和设置材料厂、预制厂、轨排场(含存梁场)的地点及规模意见;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原则意见;7、营业线改、扩建工程施工调查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尚应提出改建施工基本方案意见;8、生活物资供应的安排意见;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初步意见,对施工生产工作的其他要求等。四、有关图表及说明。第四条调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施工调查前应查阅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制定调查提纲。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情况编写书面的施工调查报告。4、施工复测与测量制度第一条施工交接桩一、项目交接桩事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系办理。二、交接桩时,工程管理部要按设计部门提供的线路控制桩表,基线8桩表、水准点表等逐个进行点交,做好桩位状况(名称、标志钉、桩材、完好程度、受损状况、有无护桩等)的检查记录,绘制桩位平面图、建立桩位标志。三、接桩完毕后,填写交接桩记录,并将缺桩和桩撅损坏情况填写清楚,交接工作完成后经双方交接桩负责人签字。第二条复核测量一、复测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测量方案策划书,明确测量的内容、人员分工、时间要求、资料报告等内容。二、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队(组)负责项目的桩点资料交接和施工测量,提交测量成果书,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三、特大桥、技术复杂桥梁工程、隧道、大型站场、新线长度6公里以上、产值超过1亿元的工程项目,测量方案策划书报上级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测量成果报告书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四、复测时,以原测设桩位为准,发现问题与原测设人员探讨并取得一致意见。由基线坐标控制的铁路站线,建筑物必须与测定的线路中线核对限界或设计要求的距离。五、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六、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长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相邻标段的贯通测量。七、复核测量的精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发现误差超出《测规》规定时需与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沟通。对于重点工程复核测量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施工测量,如大型建筑物基桩、隧道基线桩、线路中线控制桩、特大桥9墩台身定位桩、各类护桩等,测量完毕后写出测量报告。八、施工复测应建立专用测量记录本并做好记录,所有控制桩、保护桩等复核测量无误后,需绘制桩位示意图,复测人员签字确认。九、由相应复测部门写出复测报告、项目总工程师同意后,工程管理部用书面形式向现场负责人或班组长交桩,安排人员经常检查保护桩橛。同时将项目部将有关复测成果报现场监理,监理需要复测时予以配合。第三条施工中的控制和放线测量一、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收方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及桩点保护。二、施工放线、放样、定位测量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以测量工程师或主管技术人员为主、测量工配合。所有中线、水平测量都必须有详细的图表计算和交底,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或其他技术人员复核后实施。三、施工测量要严格执行测量规则的有关要求和具体规定,保证测量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四、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五、严格执行测量双检制。凡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均需进行双检,方法一是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二是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或以相同的方法换手测量,核对结果。六、施工测量场地内的各种测量点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标识要准确、清楚和醒目、严禁盖压、碰动和毁坏,竣工后仍需保存的永久性场区10控制点、高程点应按规定执行。七、严格执行测量记录标准化。所有测量必须有正式记录簿,各项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不准乱涂乱写,不准在其中演算草式,每次测量均有主测人员签字。第四条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一般由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进行,并按规定提交竣工测量成果书。第五条测量仪器管理制度一、项目工程管理部应明确专人负责测量仪器的保管、保养、检测、及送检等工作。二、建立项目部测量仪器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三、明确各种测量仪器的检定周期,定期送检,准确记载检定维修情况,做好日常保养,确保在用测量仪器在检定期内并保证状态良好。四、测量仪器保管人员要熟悉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督促测量人员按规定操作和保养测量仪器,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做法。五、对于准确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不能修复的测量仪器,及时按程序办理报废。5、施工组织管理制度第一条依据集团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中铁六程【2006】81号)文件,为了规范施工项目组织管理,统一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