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健康监管体制1949-1998原劳动部为主1998-2003卫生部2003-2005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监管局2005至今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1949年——1998年:劳动部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由劳动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新中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2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负责全国的劳动保护工作。1970年6月,劳动部与国家技委合并后,改为劳动保护组。1975年9月国家劳动总局成立。1979年6月,劳动保护组改为劳动保护司。1982年5月至1987年,改为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1988年,根据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消劳动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二)职业卫生立法历史解放前借鉴西方立法,无专项立法1956年国务院颁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6年卫生部、劳动部颁布《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1987年国务院颁布《尘肺病防治条例》1995年以后颁布劳动法,设立劳动卫生专章2002年两部法律奠定分离立法的基础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三)我国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法律法规及文件1、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2003年10月23日,中编办下发《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5号)2、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2005】11号)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3、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91号)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101号)4、2009年2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9号)5、2009年2月25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监[2009]5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我省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6、2009年5月15日,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09]112号),对我省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2009年5月15日,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加强矿山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09]111号),对我省矿山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四)卫生部公布的我国职业病情况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2001年(30省)2002年(30省)2003年(30省)2004年(15省)2005年(30省)2006年(29省)2007年(30省)年度新增职业病患者总数1321514821125114423122121151914296尘肺病1050512248836431669173878310963慢性职业中毒11661300882483137910831638急性职业中毒759590504265613467600(五)实际情况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异常严峻,职业危害涉及面广,受害人员不断增加,个案层出不穷,但总的情况却不清楚,目前的“报告病例”只是“冰山的一角”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一)职业危害分布广,接触的人群多,职业病发病居高不下2007年末全国就业劳动力人口近7.7亿,暴露于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者超过2亿。广泛分布在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30多个等30多个行业。职业危害接触人数、分布领域都在世界上居首位。发病率高每年发病均在1万以上,2008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共报告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尘肺病新病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8.79%,累积尘肺病例64万。底数不清ILO认为中国职业病漏报情况严重,ILO推算中国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故造成的死亡每年应有7.36万人。四川省每年有1200多万人到东南沿海地区或煤炭生产大省打工。据该省卫生部门统计显示,近两年来他们共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7万多起。但是,多年来到底有多少人在外打工者受到职业伤害,这个底数也不清楚;上海和江苏两地卫生和安全监管部门分析,在当地具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企业比例约达30%-50%。(二)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快速转移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由经济较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由国外向国内转移1993年泰顺县496名职工承包沈阳至本溪高速公路吴家岭隧道的南北段工程,因工作场所无任何防护措施,致使196名职工患尘肺(已死亡10人),年龄最小的22岁,工龄最短的为1个月。2005年泰顺县某叶腊石矿455名工人体检发现约有90名矽肺病。(三)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时常发生,影响极大河北白沟导致6人死亡的苯中毒事件2002年春节河南许昌等地部分到河北省高碑店市箱包生产加工企业打工人员,在回家过春节期间,陆续出现了中毒症状,并有6人相继死亡,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有25人苯中毒。调查组在白沟苯中毒现场进行模拟取样温家宝总理对福建尘肺病事件批示:要严肃执法,对不顾工人生命安全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公开通报,以儆效尤。福建仙游县尘肺病事件2000至2003年在仙游县各石英加工作坊打工的贵州返乡农民工89人中有46人被确诊为尘肺病,其中18人死亡。经检查,仙游县63个石英作坊粉尘含量超标,最严重的竟然超国家规定标准361倍!沈本高速吴家岭隧道工程尘肺事件工程经层层分包,最后由温州市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及该县“隧道老板”陈益校、王运福和张万民等5人合股实施。2000年,曾参与这一工程施工的工人,有196人被浙江省有关机构鉴定为一至三期的矽肺病,构成二至七级伤残。10名患者相继死亡。2001年4月,受害人蔡思叶、王运奎等230名民工陆续向泰顺县法院提起诉讼(累计诉讼案件39件),对第二转包人提起因工致残和因工伤亡赔偿2.08亿元。温州市中院判决泰顺县隧道公司与陈益校等10家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承担蔡思叶、王运奎等230名受害者的赔偿,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为38.96万元至3.896万元(每级递减10%)。已亡者为22.68万元。辽宁省交通厅等6家致害人对全部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佛山一首饰厂近5000名工人因尘肺病问题拒绝返回工作岗位与厂方对峙,事发当天当地警方出动数百警力以防止事端扩大无锡松下电池有限公司1300多名工人罢工广西1001农民工在海南金矿打工确诊225矽肺病,14人已死亡云南63农民工在安徽凤阳石英砂厂,确诊30矽肺病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等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事件:喷漆21年喷出职业病——退休女工(杨明珠)索赔100万1、1973年至1994年,武汉机床附件厂(后与其他厂合并为武汉天工特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给一种叫“分度头”的附件喷油漆。2、1984年,开始出现头昏、牙龈出血等症状。3、1985年被鉴定为慢性轻度苯中毒,1994年被鉴定为慢性重度苯中毒,领取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评残待遇证”,并于当年11月退休。4、从1993年4月到2002年底,断断续续住院4年半,疾病使她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5、2003年3月10日下午,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审理此案。杨明珠诉称:公司尚欠她数万元住院费,还应按医疗费的25%支付赔偿费用,并付50万余元精神损失费。天工公司称:近10年来,该公司共为杨报销医疗费50万余元,对尚未报销的住院费可以考虑报销,但对其精神损失索赔不予考虑。(四)传统职业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又出现新的职业危害尘肺、铅、苯、汞、有机磷农药和三硝基甲苯毒鼠强中毒、正已烷中毒等罕见的职业中毒事件2007年北京朝阳医院收治来自河北某印刷厂的7位职工,症状呼吸困难、胸腔积液和一定程度的肺纤维化,她们主要是进行PS版喷涂上色,原料是三无产品,没办法分析出成分,根据检查检查发现工作场所、支气管肺泡灌洗液、胸水和肺活检中均发现直径为30纳米的颗粒,提出“纳米疾病”发表在欧洲呼吸病学杂志“引起广泛关注。案例一:正已烷中毒2000年7月,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的台资制鞋企业(安加鞋厂)27名打工妹正已烷中毒(四肢麻木,肌力下降)案例二:1、2二氯乙烷中毒2003年台州某制鞋企业,二名工人工作4个月后,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直至神志模糊,逐步加重,“中毒性脑病、脑水肿”,经治疗无效死亡。案例三:毒鼠强中毒我国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灭鼠剂有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毒鼠硅及甘氟。近年的调查资料显示,禁用灭鼠剂占了灭鼠剂市场总份额的2/3以上!自1989年首次出现毒鼠强中毒以来,时有发生.2008年10月21日下午,湖北省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发生了一起特大毒鼠强中毒事件,造成10人死亡,另有23人住院抢救,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只有12岁。这一事件再次震惊了全国。(五)职业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ILO指出:全球每年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25万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的4%-6%。2008年我国GDP为30.0767万亿元人民币,如果照此估计,我国每年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将高达1.2万亿元。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福建仙游经济赔偿280万技术改造1200万浙江泰顺10家责任人赔偿230名受害人2.0886亿元浙江蔺草尘肺313例,经济损失达3.2亿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形势严峻的原因造成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有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顺、法规标准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技术支撑体系薄弱等方面的问题。第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健康、重效益轻投入、重治疗轻预防、重红伤轻白伤;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条件招商引资,致使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出现把关不严,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投产,带“病”运行;一些安全监管部门未把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使得工作陷于被动;一些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置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于不顾;一些劳动者自我防范意识差、保护能力不足。第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不尽完善一些地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进展缓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从2005年划转到安全监管部门以来,到目前为止全国仅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安监部门承接了职能;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的更是屈指可数。另外监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检测检验和执法监管手段落后,装备差、信息渠道不畅通等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