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保证书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单位愿就莱芜北部新城道路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如下:1、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当收到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或进度款时,本单位承诺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该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50%以上或该工程结束一月之内,本单位保证结清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3、若本单位与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本单位承诺不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提起诉讼。4、若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农民工上访或其他纠纷,本单位愿承担由此给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诺以后不再承揽济南城建集团公司的所有工程。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