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政府项目融资资料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我旗投资,我们将为你提供最优的服务和最优惠的政策支持!联系电话:0477-8969085一、伊金霍洛旗基本情况介绍:伊金霍洛(汉意为“圣主的陵园”)旗地处鄂尔多斯高原东南部,全旗总面积5600平方公里,辖7个镇138个行政村,现有户籍人口16.5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12.3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75.18%;少数民族约1.25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7.62%;蒙古族约1.19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7.24%。境内资源富集,交通便捷,人文独特,为国家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之一,系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长眠之地,也是集铁路、公路、航空于一体的鄂尔多斯及周边地区的重要立体交通枢纽。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划图:(一)经济:伊金霍洛旗的县域经济名列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梯队。进入新世纪,秉承“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伊金霍洛旗人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走出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发展道路,丰富了“鄂尔多斯模式”的内涵,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发展速度。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百强第29位,稳居中国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区)前三位。2011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50亿元,增长1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0亿元,增长19.2%;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81亿元,增长6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增长12.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增长14%;万元GDP能耗下降2.8%。居民满意度和幸福县域建设指数分别排名全国第一,相对富裕程度位居全国第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旗县,荣膺“中国优秀文化旅游名县”、“中国优秀民族特色旅游县”称号。(二)资源:伊金霍洛旗物华天宝,资源富集,素有“地下煤海”之称,已探明煤炭储量达325亿吨,以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三低一高”饮誉海内外;境内天然气、天然碱、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储量可观,物种类型多样,水资源富集,境内8条较大河流、21个大小湖泊、7座水库成为绿色发展的不竭血脉。伊金霍洛旗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植被覆盖度达到87%,森林覆盖率达到38.1%,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旗”、“全国绿化百佳县”、“全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先进旗”、“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县”、“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和“中国绿色名旗”。(三)交通:地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金三角”腹地,现有两条国道、一条省道、三条铁路线、四条旗道贯通南北、联接东西,实现了与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及包头、呼市等自治区重要城市之间的便捷流通,境内包头—茂名(包头-鄂尔多斯-榆林-延安-铜川-西安-安康-达州-重庆—南川-黔江-吉首-怀化-桂林-梧州-广东省茂名)高速公路更是将伊金霍洛旗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连接贯通;109国道(途经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和西藏8个省份)使伊金霍洛旗与广袤的华北和西北地区连成一片。鄂尔多斯机场坐落于距离旗府所在地13公里处。目前,初步形成了集铁路、公路、航空于一体的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电视、电话、互联网交相辉映的信息高速路,成为鄂尔多斯及周边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信息交流驿站。(四)文化:伊金霍洛旗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享有“煤海绿洲天骄圣地”的美誉,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的成吉思汗陵园;有全区保存最完整的王府——郡王府;有距今4000年历史仰韶文化晚期至早商时期的“朱开沟文化”遗址;有保存完好的战国秦长城遗址;有充分体现佛教文化的吉祥福慧寺、公尼召、石灰庙、新庙等众多寺庙;有红碱淖、阿拉善湾、转龙湾、红海子等秀美的水域风光;有开发潜力巨大的神东煤海工业生态旅游资源;有世界珍稀动物遗鸥保护区、古城堡、古树化石、大仙洞等一大批自然人文景观。郡王府二、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圣圆集团)是由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受伊旗政府的领导,接收旗属国(公)有资产,依法对接收的旗属国(公)有资产行使经营权和管理权,并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能,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正式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为重点,紧紧围绕城市建设、资产经营、融资、招商引资四条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资产持续经营发展的新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搞好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实现企业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目前,公司注册资本已达到1144862.29万元,总资产125亿元。圣圆集团经营范围为:城镇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建筑业投资、公路工程建设、融资担保业投资、煤炭运销业投资和供水投资等多个行业。目前集团公司采用国内成熟的控股公司运营模式,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资产、资源出资,设立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形成母子公司管理的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集团公司目前下设有宏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圣圆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圣圆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圣圆汇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圣圆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圣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全资子公司和圣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个股份制公司。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构图:三、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授权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公司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责分明、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全部股份政府所有,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对国有资产及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管理和监督。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伊金霍洛旗阿镇新可汗路北,地税小区。第三章经营原则与范围第八条致力于优化伊金霍洛旗产业结构,立足于市场与行业投资相结合,秉承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通过资源整合形成显著的行业优势,通过现代企业管理手段将资源优势、信息优势、政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城镇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建筑业投资;公路工程建设;融资担保业投资;煤炭运销业投资;供水投资;经营权发包;桥梁建设投资;市内公交投资。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1144862.29万元。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按有关要求在三十日内发布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由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九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二十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七章总经理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实行任期考核责任制。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和参与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执行公司公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财产租赁给他人,不准用公司资金为超出本公司业务范围的单位提供担保。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六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和现行财务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费用、坏账准备金。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规范的考核制度。考核指标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利润、管理费用等。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公司应当向出资人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出资方。第九章劳动人事管理第三十条公司对所有工作人员一律采取考核聘用制,并按照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第三十一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工资制度和内部奖惩制度,并按规定对公司员工进行考核、晋升和奖惩。第三十二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第三十三条执行国家的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