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为了贯彻国家及市旗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在校园内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是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坚强阵地”的作用,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使全体师生能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成立薛一小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罗挨卿(校长)副组长:刘春(副校长)周旭霞(副校长)成员:高彩(教务主任)郭旭华(德育主任)杨美(教研主任)霍小艳(写字和普通话培训专职教师)任彩凤(语文教师兼写字教学)钱梅(语文教师兼写字教学)蔺凤鲜(档案管理员)王芳(档案管理员)二、督导检查小组组长:周旭霞成员:高彩韦慧琴王海霞任彩凤钱梅梁瑞莲2三、宣传活动小组组长:刘春成员:郭旭华张艳张飞李德生四、具体分工规范字管理:刘春综合管理:周旭霞宣传活动:郭旭华普及普通话:王海霞经典诗文诵读:高彩五、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奖惩办法,并负责考核、评估和兑现。(三)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四)监督、检查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五)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语言文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