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发包方:鄢陵县城市管理局承包方:鄢陵县大自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道路及厂区绿化工程工程地点: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签订地:鄢陵县城市管理局签订日期:1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工程项目二、工程名称: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厂道路及厂区绿化工程三、工程地点: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四、工程内容: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厂道路两侧及厂区绿化。五、承包范围: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经甲方审批认可后进行施工,其中包括园建工程,绿化种植,供水、供电、排水,机井打挖,围墙护栏,场地平整,清理原有场地等。六、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按照《河南地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及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收费规定,按二类乙收费,预算包干费1.5%,工程总造价下浮2.5%。七、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算总造价————————,其中园林工程———————,水电工程————————,绿化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八、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竣工验收为止,为天(日历天)。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有关建设批文手续,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办理签字为准。在履行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赶工措施费由双方另行商议。九、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确保质量达到优2良等级,绿化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草皮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甲方工程总造价留款3%为质量保养金,保养期满没有施工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将保养金付还给乙方。2、工程保养期:⑴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⑵水电工程保修期为6个月。⑶绿化工程为3个月。⑷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十、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订购施工,特殊苗木须先报价由甲方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工程材料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施工期间,广州市建委各时期颁布的有关材差规定进行调整。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十一、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办法在合同签字生效后三天内,甲方支付总造价的10%给乙方做为备料款。工程进度累计达到40%时,甲方按合同总造价付20%,进度达到70%时,付合同总造价20%,进度达到100%时,付合同总造价30%;余额20%待验收后结算,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结算完付17%工程款,留下3%待保养期满后10天内付清。十二、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⑴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供水、供电等报批手续。3⑵开工前3天完成由设计方的设计方案参加图纸会审。⑶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以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⑷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⑸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损失。⑹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⑺在竣工验收后的保养期内,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2、乙方责任:⑴在开工前3天完成施工方案会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分阶段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⑵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⑶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⑷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⑸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以书面通知甲方。⑹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⑺对竣工验收后保养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⑻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⑼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须在5天内撤离现场(除绿化保养人员例外)。十三、工程验收4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验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1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反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必须顺延。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2、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3、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4、不按期支付工程款。5、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6、逾期组织验收。7、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8、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次日起,每天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拖欠数额的0.04%违约金。9、乙方责任10、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付给甲方万分之一罚金。11、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十五、其它事项1、甲方支付工程设计费按工程造价2.5%计算。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养期满并结清款后失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以备查对。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甲方银行帐号:乙方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