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文件为了更好的实施《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总工办/技术中心根据目前现有的标准、规范、文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附录A.0.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定了部分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供大家参考。一、建筑工程:1、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2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3①、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③、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④、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公路工程:1、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①、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②、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①、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②、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③、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3、基础工程①、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4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②、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200m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③、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4、大型临时工程①、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程。②、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③、支架高度不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20kN/m。④、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⑤、猫道、移动模架。5、桥涵工程①、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②、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③、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④、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⑤、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⑥、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⑦、转体施工。56、隧道工程①、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Ⅴ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100m;Ⅵ级围岩的隧道工程。②、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③、埋深小于1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④、Ⅵ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⑤、连供隧道;中夹岩柱小于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m的偏压棚洞。⑥、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⑦、水下隧道。7、起重吊装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吊重量在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8、拆除、爆破工程①、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②、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③、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爆破工程。6三、水利水电工程1、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飞模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7程。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②、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③、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他①、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②、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四、矿山工程1、井下炸药的最大贮存量在6t以上的矿井。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透水淹井危险的矿井。3、瓦斯矿井或存在有害有毒气体大量涌出可能的矿井。4、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5、开采有冲击地压倾向的深埋硬岩矿床的矿井。6、其他应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矿井。7、全库容1000万m3以上或坝高60m以上的尾矿库,即一、二、三等尾矿库。88、一旦发生最大程度的溃坝事故,可能造成下游居民死亡50人以上的尾矿库。9、一旦发生失事,将会对下游的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及其他重要设施造成严重危害,或有毒有害物质会大面积扩散的尾矿库。五、冶金工程1、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2、拆除、爆破工程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3、其它①、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铁路工程1、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9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0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7、高风险隧道工程8、铺轨、架梁工程9、既有线工程10、其它①、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②、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③、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