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黄淮学院图书馆的馆资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资产范围我馆资产范围包括:馆舍、图书、期刊、报纸、电子文献、视听资料、档案资料、机器设备、各类家具、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防器材及其他公用设施。1、凡房屋馆舍等一切不动产,使用专项经费、行政经费等购置的资产或接受捐赠的文献、设备、家具等均属于学校固定资产。2、图书、过刊、学位论文等纸质文献资料(包括捐赠的)均为学校固定资产。电子文献因只有使用权不列入固定资产范围,作为一般资产管理。3、凡耐用期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设备、家具等,均为学校固定资产。4、耐用期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等均为低值耐用品资产。5、单价在50元以下或耐用期一年以下的物资为材料易耗品类。二、资产管理(一)、帐卡管理我馆所属资产由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财产帐目。办公室负责图书馆资产的帐目管理,要求设立完整的文献、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的资产帐、卡。1、房屋馆舍及相关不动产的帐卡必须与后勤管理部门的帐卡相符。2、文献资产帐、卡管理(1)文献资产帐目由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同完成。采编部提供当年的实际采购数据,财务会计负责提供文献购置的实际支出数据。(2)归入固定资产类的如图书、过刊、学位论文、特种文献等填写固定资产帐、卡,一般资产类如电子资源、期刊现刊、报纸等填写一般资产帐、卡。(3)文献资产必须和学校财务帐目相符。3、设备家具以及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管理(1)新进设备、家具要及时写卡、编号登记入帐,保持帐目清楚,卡片存放有序,帐、卡、物每学年核对一次,确保三者相符。(2)设备、家具的变更如增添、转让、租借、变卖、调拨、报废、丢失等变动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到设备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及时进行帐、卡调整。(3)财产管理员对本馆设备、家具的购置、调出、调入、报废、丢失、借用等各种凭证、票据要进行妥善保管,按年装订成册,不得丢失和销毁。(4)每年年初依据设备主管部门打印的当年新增设备、家具清单,认真核对新增设备、家具的帐、卡、物,对不符的项目进行修改,以保证各项目内容准确、完整、齐全。(5)凡购置的扩大功能件,虽然价值很高,但不再单独作设备、家具进行编号,作为主机的附件增值处理,但必须在主机设备卡片背面《主要配套情况栏》注明所增附件的名称、数量、单价、购置时间。(6)财产管理员变动时应由主管领导到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备案,重新确定新的财产管理员,双方并会同设备主管部门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未办移交手续的,单位负责人不得同意离岗。(7)必须与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的帐卡相符。4、办公用品帐目管理(1)采购帐目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的人员负责建立采购帐目。每年采购帐目需与财务会计的报销帐目相符。(2)库存帐目负责办公用品管理的人员,必须建立库存帐目。包括入库记录,领用记录,库存记录。(二)、资产验收管理资产验收主要包括文献验收、设备、家具验收、办公用品验收。1、文献验收管理文献验收工作主要由采编部负责。2、设备、家具验收管理(1)我馆无论从何种渠道、何种经费增添的设备、家具(包括新购、自制、调入、捐赠等),凡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由办公室负责资产帐目管理的有关人员到学校设备处进行注册,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2)新购设备、家具到货后,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实物和说明书等有关的资料一并交财产管理员进行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检查名称、型号、规格、厂家、数量,随机另配件等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主管采购人员及部门联系退、换、赔等手续。(3)财产管理员应清楚所购设备、家具的经费来源,持发票、固定资产卡片(单价10万元及以上设备、家具必须填写验收报告)到设备管理科验收,统一编号和打印标牌。(4)财务会计持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办理经费报销手续。3、办公用品验收办公用品采购到馆后,由采购人员填写验收单,两名采购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签验收单,仓库保管员负责将物资验收入库。(三)、资产使用管理1、设备引进时,经设备处验收、签字后,将同时贴上由办公室盖章的专用封记;设备资料交办公室存档,统一管理,备份资料由使用人员保存。2、设备使用人员应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加强大件物品的使用管理,制定设备、家具使用、保管、维护细则,精密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并要严格执行。4、要求学生单独操作的计算机等设备应教会学生使用,对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5、加强设备、家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家具始终保持完好状态。6、严禁擅自拆卸和改造设备、家具。7、不得私下交换、转让图书馆资产。8、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保管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使用记录。9、设备发生故障时,保管或使用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比如断电等),并将有关情况认真地填写在设备使用记录上(尤其故障原因、状况以便维修参考),并及时报告本部(室)主任,个人不得自行启封设备封记。10、各部主任一经得到设备故障报告应及时到场检查设备,并在使用记录上签署意见,并及时通知设备主管和维修人员。11、设备由于使用,保管不当造成人为损坏或遗失者,当事人应写出书面报告,由有关部门处理。12、馆领导及设备主管有权对设备进行调整清理和检查。13、图书馆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等原因离岗,应先完成设备移交(设备备份文件、说明等),后办理调离手续。三、资产维护与修理凡我馆工作人员,必须爱护本馆一切公共资产,自觉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一)、文献的维护1、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责任心。2、爱护图书。在工作中尽量减少图书的丢失和破损。3、对图书的丢失、破损处罚要严格按照馆内规章执行。(二)、房屋馆舍的维护、修理1、房屋馆舍的维护、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2、办公室负责维护、维修的人员要随时了解全馆房屋馆舍的状况,平时多做维护工作。3、日常工作中重点做好门、窗、水管、电插座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有任何情况,要及时维修,消除事故隐患。4、做好房屋馆舍的维修记录。(三)、设备、家具的维护、修理设备家具的维护工作,应由使用人员与管理人员协同进行。1、设备、家具的管理人应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对设备、家具应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2、设备、家具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试,更换磨损零件等。3、设备、家具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向部室主任汇报,由部室主任通知办公室组织技术维修人员。机器设备、办公家具、消防器材、水电设备等,如发现有故障、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馆办公室,馆办公室向有关部门报修。4、设备、家具的维修,原则上由本馆自行维修。如不能自行维修,办公室负责设备、家具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黄淮学院图书馆设备、家具维修申请表》报后勤科。设备管理科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维修的设备、家具进行技术鉴定后方可实施维修。5、维修结束后,办公室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维修结果的技术鉴定,并认真填写《设备、家具维修记录表》,做好维修资料的存档工作。6、如属人为违章操作,擅自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应写出书面检查,由本馆提出处理意见,报设备管理科,情节严重者要受到行政处分。四、设备、家具的报废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1、因使用年代久远、元件严重损坏或老化、已不能正常运行,又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家具;2、计算机类的设备使用频率最高,更新换代极快,一般为6~8年;3、技术落后的更新换代淘汰产品;4、设备、家具老化达不到要求精度的,购不到维修配件的,虽可自修但费用过高的;5、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设备、家具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明确责任后,经馆领导处理并附处理意见,方可申请报废。6、设备、家具丢失或被盗,一年以上仍无着落,有详细的书面报告,经保卫部门立案调查,明确使用人应负责任,部门主管人提出处理意见后,可申请报废。设备、家具报废按照学校设备处相关程序执行。(1)凡提出报废的设备、家具由财产管理员在设备管理科领取《黄淮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单》,认真填写,详细写明申报原因;(2)对申请报废设备、家具进行技术鉴定,并在报废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后经主管领导审批报设备管理科;(3)设备管理科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各单位对申请报废的设备、家具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和帐、物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4)经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报废的设备、家具,按类分户打印出报废清单一式二份,在每年九月底前将分类清单和报废单报校财务处审核盖章,以便注销固定资产帐;(5)报废设备、家具审批手续齐全之后,由设备管理科和设备所在单位各保留一份报废。单,并同时进行销帐处理;(6)报废后的设备、家具全部送交设备管理科归口处理。若报废单位留用,在报废清单处理意见一栏内填写好自留理由,经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方可留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卖报废设备、家具,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