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街道民间信仰点安全工作责任书为了加强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集体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明确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根据霞浦街道二级宗教管理工作职责,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工作目标做好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内建筑设施和信仰活动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做到四个“不”,即场所内不发生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人员死伤和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人员死伤的重大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当引起的民间信仰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民间信仰点新建、扩建、重建行为。二、行政村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村委会民间信仰点安全工作责任人。2、加强对本村内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安全不合格的场所要坚决予以整改或关停。3、坚决制止和严防民间信仰点进行非法新建、重建和擅自扩建、迁建活动。4、关注活动场所的人员来往,严防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和上报。密切关注本村内民间信仰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场所各类活动有序开展,安全进行。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三、信仰点职责1、民间信仰点负责人是本场所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建立健全场所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管理内容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场所负责人必须经常组织全体场所管理人员和信众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到人。2、民间信仰点殿堂内禁止点燃香烛,夜间场所内应熄灭明火,关门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检查。必须按照公安消防安全的要求,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范。必须定期对房屋安全、消防设施及电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危整改。必须确保场所出口疏散通畅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民间信仰点的各类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不搞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严禁非法宗教活动,不得搞大型活动,只允许本地信众搞一般性的活动,不得常住和外聘教职人员参与管理和主持信仰活动。4、民间信仰点原则上保持现状,不准新建、重建、扩建、迁建,如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确需修缮的,要按规定报街道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5、要积极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场所更换负责人时,本责任书一并移交,并继续生效。以上各项规定,民间信仰点保证坚决遵守,如有违反,立即关闭整改,直至取缔,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街道、村、民间信仰点各执一份。____街道____村民间信仰点:___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