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香传》与《金云翘传》命运结局浅析-李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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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香传》与《金云翘传》命运结局浅析朝鲜的《春香传》与中国青心才人的《金云翘传》都是以男女爱情为主线却有不同的结局。本文将从两部小说时代背景特征和女主人公性格特征的异同点,来分析女主人公的命运和结局。《春香传》是朝鲜人民在长期口传中形成的一部古典文学名著。故事最早产生于十四世纪的高丽年代,直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李朝英、正王朝才最后形成一部完整的作品。在李氏王朝统治时期,等级森严的身份制度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方是以最高统治者国王为首的具有特权的两班地主,另一方是被统治阶级良人、身良役贱和贱人。”[1]但是,朝鲜进入十八世纪以后,农民起义在全国范围内此起彼伏,市民阶层的反封建其实空前高涨,处于封建社会末期的李氏王朝已是遥遥玉坠,行将崩溃。[2]内部动乱开始破坏封建社会的原有秩序,其典型的表现就是封建身份制的瓦解。下层人民的个人意识觉醒,开始自主的寻找个人价值。“我既非时仕,你对闺阁女子,呼来叱去,实在有失体统!”这是李梦龙看到春香在“花红柳绿”中荡秋千时,派房子(侍从)去传唤时春香的回应。她没有因为贵公子的邀请而受宠若惊,相反却对自己的身份强调,请对方给予尊重。也正是春香的自我意识的觉醒,才使得她对个人价值有清醒的认识。她虽为退妓之女,背负着“贱人”的身份,却拥有自我的独立意识和鲜明的个人自信。在面对李梦龙听从其母亲不能娶“艺妓之女做妾”的训诫,提出分手时,春香没有丝毫的自卑和怯懦反倒是列出种种往事,指责李梦龙背信弃义“恨哉,恨哉!尊卑贵贱,委实可恨!”。作为封建等级势力“上层”卞学道,由于身份制的瓦解,这些“上层”维持身份制的欲望也愈发强烈,而下层民众寻求身份解放的欲望也日益增加。二者的矛盾在春香和卞学道的斗争中鲜明的表现出来。卞学道之所以敢有恃无恐的虐待春香,就是因为根深蒂固的“身份”观念。他认为李梦龙家世是何等“身份”怎么会娶这样的“路柳墙花”,也决然不信一个“贱人”的坚贞节烈。但是,春香作为渴望爱情平等,寻求身份平等,个人自我价值的底层代表,她的反抗代表了当时动乱中的下层人民呼声。当卞学道在法庭上大施淫威毒打春香时,全南原府的“男女老少和贤良”,以及衙门里的大小官吏都对此打抱不平。“好一个春香!恁般坚贞!节烈之气,世代罕见。使道必然得不到好下场!”这些话表明了平民百姓的不满,也正是这样的不满形成了巨大的伦理道德效应和舆论压力,对后来督促李梦龙解救春香坚守诺言,无形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这种社会效应的出现说明,平等意识已经成为十八世纪朝鲜平民阶层对对身份平等的要求已然成为一个时代的呼声,这不仅仅是平民对正义的大声疾呼,对恶势力的愤慨痛斥,也可以说是朝鲜平民内心深处集体无意识的对身份提高意识的体现。韩国文化学者李奎泰说:比任何民族都更具有更强烈的提高身份的意识,是朝鲜民族最普遍最富有特征的文化意识。而李朝末年为春香提高身份提供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这也体现了朝鲜人民对春香的认同:她对爱情的坚贞,渴望完美人格,提高身份的愿望及实现过程。[3]正是这也的社会背景的社会氛围,致使春香的命运顺应了社会集体意识的发展潮流。虽然因为身份的悬殊,追求爱情的过程充满了艰辛,但结局无疑是美好的。而与之相比《金云翘传》成书于顺治、康熙年间,背景设定在明代。从文中可以看到当时封建的社会制度下社会结构腐烂,吏治腐败,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毫无保障,随时都可能面临诬陷、监禁的可能。由于外来资本势力的侵入,明代民族资本主义觉醒,金钱万能的观念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颓废的社会制度和金钱观,使得政府默许人口买卖,无数妇女沦为娼妓。这一时期又是程朱理学空前发展和儒、佛、道三教合流的时期。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空前强化,对当时人们的作为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女主人公王翠翘一出场便是在“佳人命薄,红粉时乖”的氛围中出场。“薄命怨”“断肠会”又无数次暗示王翠翘的悲剧命运,而女主人公也坦然接受了这样的暗示。在面对父亲、兄弟被监禁时,她坚守忠、孝毅然决定放弃心中的纯洁爱情卖身救父。在对待妇女贞洁道德上,王翠翘内心坚贞。面对爱人金重的暗示,她断然拒绝。在所有的事情尘埃落定,自己再次回到金重身边时,却以自己是残花败柳之身断然拒绝了与金重欢好。她始终坚守着心中对金重的那份纯洁的爱情,以及后来对徐海的爱。也正是她的忠、孝,她的贞操观念,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相互作用,造成了王翠翘的悲剧命运和结局。如果我们把两部作品的女主人公放到一起,我们可以从其身上看到明显的性格差异。倘若把彼此的社会背景交换,又会有怎样的结局?春香的性格和王翠翘的性格对其命运的发展是否有关键性的影响?春香是一个忠于爱情的女性形象,她“聪颖过人,学优同窗,知书达理,行为端正”,但因为母亲是退妓而备受贵族官僚的歧视。虽然地位卑下却品德高尚。面对李梦龙的邀请,她不攀附权贵断然拒绝,自尊自爱。在李道令正是提出求婚时,春香很有分寸又不卑不亢地提出两人身份悬殊,有自知之明却不自轻自贱。在李梦龙听从母亲意见意欲和春香分手时,春香义正言辞地指责反抗,眼看与李道令离别在即,她“晕倒在地”、“扑倒大门之外,用两只纤手,冬冬捶地”,全然没有虚伪做作,表达感情直接强烈,性情中人。在与卞学道斗争过程中,春香不卑不亢,心思聪慧机敏,句句一针见血,刺破卞学道的虚伪嘴脸。面对杖刑,春香把生死置之度外,坚贞不渝,毫不屈服。当在死牢中苦苦等来的不是衣锦还乡的李梦龙而是衣衫褴褛的乞丐时,她没有嚎啕大哭,而是一再要求母亲好好对待李梦龙,还对他们今后的生活进行了周详的交代。她对待落魄的丈夫体贴入微,贤淑温良。正是她的刚烈和自尊自爱,在面对外人对其爱情身份地位质疑时,她能不卑不亢地反抗,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而且成为拷问封建不平等身份制的代言者。正是她的刚烈,在面对杖刑时,置生死于度外,做“十杖歌”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和控诉。她的坚贞和节烈获得舆论的一边倒,为她的存活埋下有利条件。可以说,春香的团圆结局是注定的,也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撇开前面谈到的社会背景不谈,单是春香这个人物已然成为朝鲜人民心声的代表人物,成为民众反对身份制,要求提高身份地位的精神领袖,成为对封建势力反抗的引领者和榜样,其节烈之气又赢得伦理道德的舆论导向。在十八世纪内外交困,身份制瓦解,伦理道德崩溃的朝鲜,这样的人物出现必定成为朝鲜民众的精神寄托和追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春香断断不会这样死去,因为人民的精神、信仰、乃至这个民族的精神希望不允许这样的人死去,只有这样,他们的未来才能有生机有希望。反观《金云翘传》中的王翠翘却是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物。王翠翘“绰约风流”“俱通诗赋”“尤喜音律,最癖胡琴”但却喜欢做“薄命曲”,音韵凄清,闻着泪下,其人温婉绰约,其心贤淑温良。在面对刘淡仙的孤坟,她感同身受为其流泪,赋诗题句为其悼念,其心正义,善良;面对金重欢好暗示,她断然拒绝“言方义正,说得金生冰冷”,坚守道德伦理,遵守妇道。当听闻父亲兄弟沦落牢狱,毅然卖身救父,其行为忠孝。当不幸沦为娼妓,在折辱鞭打中屈从,心贞身淫。几番起起落落,能坚持内心忠贞。徐海死后,为爱和愧疚殉情,遇救后却因着自己是“残花败柳”虽与金重“续盟”却拒绝与其欢好。这样一个贤淑、温良、正义、善良、遵守妇道、坚守道德伦理、孝顺忠义的王翠翘,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伦理道德之下的一个完美的“圆形”人物,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理想性格的集合体。但是,她的温婉和忠义,在其反抗封建势力上并没有给予她强劲的推力,她更多的是“顺受”不是生死度外的抗争。她的行为完全被规定在忠、义、仁、孝的伦理框架之中,这也注定了她的命运定然会成为封建势力下个人利益的牺牲者。可悲的是,正是这样的“圆形”人物,却没有春香那般幸运得到社会舆论导向。她的忠孝仁义,仅仅在当时当地有些许影响和感动,但随着她的离开,这样的标签逐渐被世人淡化,被人记住的是“娼妓”。宦氏之所以毫无顾忌的刁难而没有丝毫愧疚感,正是王翠翘“娼妓”这个标签。《金云翘传》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在当时的意义莫不是让那些躁动的反叛者,规范自己的行为,即使受到了委屈和利益的牺牲,坚持忠义仁孝,那么因缘果报定然会给予公正。小说背景明代社会虽然动荡,政治固然黑暗,但是必定处在一个统一的大环境下。统治者需要的是这样“容易控制”的“伦理道德典范”人物,而不是春香那般反抗的积极分子。倘若把春香放在金云翘传的社会背景之中,春香在见到金重时能私定终身就能把自己献给爱情。在面对父亲兄弟遭受牢狱,必定会争个理。即使不得不走上卖身救父,面对老鸨的毒打哪怕死了也不会屈就,面的宦氏的恶意刁难,也会与之反抗。由此可见,不同的性格在相同的背景下也会有不同的结局。《春香传》和《金云翘传》都刻画了一个对爱情忠贞的人物。但是,从《春香传》原文中处处可以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子,那么春香的某些行为,并不符合中国的伦理道德,那这是文化传播中的变异还是中国文化的退步?春香刚烈,不虚伪做作,性情中人,其性格倒像春秋时期的人物。而中国传统文化越往现在发展却越来越中庸、圆融和练达,越来越失去一些棱角和个性。再看今天韩流的涌进,难道真的只是些肥皂剧没有些许文化内核的吸引么?倘若有,那这个内核是不是现在我们中国文化演变中所缺失的,就值得我们研究和注意了。参考文献:[1]《朝鲜通史》[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73[2]朱维之.外国文学史亚非卷[M].天津:南开大学出社,1998[3]韩霞、付嫱.《春香传》和《杜十娘》的比较[J].安徽文学.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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