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为配合公司后期剪辑作业及正确合理使用空调设备,现对剪辑室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空调的使用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工作日正常使用时间为10:00~18:00(如遇加班情况,可使用至剪辑室最后一名员工下班前)。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前需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3、由于剪辑室内设备的特殊性,在每年5月~9月室内最高气温达到25℃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于23℃。其中5月及9月每周末两天出现室外气温超过25℃(由管理部统一查询天气预报后确定),则周五下班前不用关闭空调直至周一保洁阿姨上班时关闭;6月~8月进入上海高温季节则周五下班无需关闭空调设备。二、空调的责任管理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部门主管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主管和部门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2、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报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联系维修。三、违规责任1、凡发现剪辑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并且不符合空调使用规定的,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次。2、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罚款30元/次。3、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4、如涉及使用不当、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维修、拆装空调的,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设备保养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以罚款。5、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管理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