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项目部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名、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准确的做好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物资材料的存储工作,既要保证生产物资的及时供应,又要保证库存半成品、成品的均衡、适量。为了保证物资材料的数量正确、质量完好、安全可靠、收发迅速、流转通畅、费用降低,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仓库应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材料进出都要及时、认真地登记帐卡,并作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进库存帐本。为防止项目材料资产流失,凡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资材料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第三条仓库所有物资材料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钢材类、水泥类、五金类、电料类、油料类、化工类、劳保类、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其它类等。要经常和定期地进行清仓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检查物料的收发工作有无差错,各种物资有无超额和损坏。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第四条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按货位、货架合理码放。堆放物资应保证合理,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畅通,便于物品出入库工作。第五条物资分区、分类码放,保证整齐有序,并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写明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料卡数量,并填写领用日期和领用人。第六条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专项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半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项目部。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第七条经常整理库容,保证库内清洁卫生。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酒后值班。(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5)严禁在仓库内闲谈、打闹。(6)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第八条严格出库材料的管理手续。物资一律凭证发放,严禁无证出库,违纪者严惩。(1)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2)领料部门由于计划变更或采取了节约措施等原因,发生多余物料时,必须及时办理退料手续。第九条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项目部。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进行实际盘存,仅抄袭敷衍了事。第十条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做好仓库物资材料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资材料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资材料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项目部。第十一条严把材料审核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供应商名称)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第十二条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物资材料需用量计划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项目部损失。第十三条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炉批号(材质证明单)、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物的品名,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单位、计量等有问题,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第十四条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比质比价,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项目部主管领导,预防和降低项目部经济受损。第十六条仓库人员应及时将项目部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项目部,避免项目部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应做好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第十七条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第十八条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第十九条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第二十条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第二十一条仓库范围不准点火,也不准放易燃易爆物资材料。第二十二条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资材料,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资材料存仓。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第二十四条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检查监督。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