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毕业生就业接收证明申请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毕业时间2014年6月身份证号码学号学院学历专业名称生源地本人电话家庭电话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毕业生意向经与公司协商,本人同意上述单位确定就业意向。签名:年月日用人单位单位意见经与毕业生协商,本单位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到我单位就业。(如有其它条件可附文说明)(公章)年月日所在二级学院意见(盖章)年月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1、本文件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共同签订,交二级学院及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留存,证明用人单位与我校毕业生确定录用意向,学校按照本文件相关内容编制就业方案;2、本文件不能证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已确立事实劳动关系,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学院敦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3、在毕业生未向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有效的人事接收证明之前,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将派往生源地,档案由生源地地方人事主管部门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