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入选论文2011年第09期第26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收稿时间:2011-07-15作者简介:杨志勇(1970-),男,山东,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网络安全保卫、网络违法犯罪。杨志勇(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山东德州253015)摘 要:文章在介绍网络实名制概念的基础上,对中国网络实名制的实施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思考和分析,进而对现阶段推行网络实名制提出了完善法制建设、保护网民隐私、发展网络身份认证、综合治理等六点建议。关键词:网络实名制;网络身份认证;网民隐私中图分类号:TP393.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122(2011)09-0140-03HowtoPromoteNetworkReal-nameSystemYANGZhi-yong(ShandongProvinceDezhouPublicSecurityBureau,DeZhouShandong253015,China)Abstract:ThispaperintroducestheconceptofNetworkReal-nameSystem,deeplythinksandanalysisofChina'sNetworkReal-nameSystemimplementationbackgroundandthesignificance,putforwardsixproposalshowtopromoteNetworkReal-nameSystemAtthepresentstagesuchasperfectlegalsystemconstruction,protectionofInternetprivacy,thedevelopmentofnetworkidentityauthentication,comprehensivemanagement.Keywords:networkreal-namesystem;networkidentityauthentication;internetPrivacydoi:10.3969/j.issn.1671-1122.2011.09.044如何推进网络实名制0前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居世界第一位。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网络“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互联网法律体系、道德体系不甚健全,网络不良信息泛滥,网络流言、网络暴力事件频发,网络犯罪也呈现出迅速上升的态势,严重侵害了网民的正当权益,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网络实名制可以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多年来,网络实名制一直在身份验证与泄露隐私的矛盾中谨慎地前行。如何在维护网络安全和保护网民隐私的对立统一中寻找平衡点,建立一个既安全又自由的网络,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1网络实名制的概念一般认为,实名制即是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的管理制度。网络实名制,是指上网者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要进行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及统一的制度。网络实名制是将网络虚拟身份与其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信息相对应的一种新型互联网管理模式,可以成为保护、引导互联网用户的重要手段和制度。2网络实名制的实施背景在网络实名制缺位的情形下,不法网民可能会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作为侵权责任的“挡箭牌”,而“虚拟”也被普遍视为在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网络实名制开始摆上互联网发展的议事日程。网络实名制早在2002年提出以来就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支持者认为,网络实名制能够控制网络舆论,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让互联网走向健康有序;反对者认为,网络实名制会侵犯网络用户的隐私信息和个人数据,扼杀网络舆论,削弱网络监督的作用。141入选论文2011年第09期第26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10年以来,我国网络实名制实施的速度明显加快,呈现不可阻挡的趋势,关于实名制推广试行、施行的各类实施办法相应出台,网络实名制再次成为国内舆论的热点。2010年5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讲座时,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贴‘匿名发言’功能取得实效,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继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实施“网店实名制”之后,8月1日文化部开始正式实施了“网游实名制”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再到9月1日启动的手机实名制,实名制正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也标志着国家对网络的监管力度正在迈出新的一步。3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意义众所周知,互联网是真实社会的虚拟,而不是纯粹的虚拟社会,所有网络虚拟身份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网络管理工作的核心,归结起来还是对使用网络的人的管理。网络实名制是网络时代、匿名社会的管理基础,是实行网络执法的昀基本条件,是规范网络虚拟社会的必要手段。网络实名制从网络用户这一主体入手,约束网民自觉遵守网络公共道德,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从源头上控制网络色情暴力及虚假有害信息,防范与打击网络犯罪,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网络实名制将虚拟的网络行为与真实的人物身份对接,实现虚拟人与现实人、自由人与责任人、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和谐统一,通过加强现实社会责任在网络里的延伸,为建立网络诚信,降低网络交易成本起到了切实的作用。网络实名制并不是简单地把每个网民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而是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便在必要的时候使有关授权机构能够确定网上发生行为的责任主体。从长远来看,网络实名制不仅不会限制言论自由、隐私保护,相反还有助于公民相关权利的行使与保障,有助于促进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社会诚信等各方面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4对中国如何发展实名制的建议网络实名制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目前国内网络实名制研究多集中在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弊。如何在网络安全与言论自由之间寻找平衡,是一个紧迫而艰巨的命题。当前,作为标志性政策和制度的实名制的建立和实施,不应该再纠结于要不要实行上,而应该论证怎样实行、首先在哪些领域实行、实行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等具体问题。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能仅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去考虑,而要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第一出发点,权衡利弊,周密部署。4.1依法行政,尽快完善实名制相关的法制建设政府管理网络,需要依法行政,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互联网管理基础法律,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建议国务院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法规,规定逐步实行网络实名制,在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通过立法工作,规范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服务行为,严格落实网民网上活动实名登记制度。为充分发挥网络实名制的积极功效,遏制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配合实名制的推进,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无数的网络犯罪现象都在证明,只有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才能对网络服务供应商、网吧经营者和网民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治[1]。4.2保护隐私,克服实名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实名制和三种权利关系比较大,还会牵扯到一些其他的权利,比如说言论自由,个人隐私,网络监督权。网络实名制在规范网络空间活动秩序、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用户合法权利的同时,也给侵犯公民个人数据创造了条件。网络实名制受阻实质上是行政管理部门与普通网民之间的利益博弈,两者各有各的利益诉求。实名制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更好地保护网民隐私,让网民在使用网络时更安全。网络实名制要在充分保障个人隐私、保障网民话语权的前提下施行,如何确保网络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问题应该高度重视,应尽快建立并完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体系,立法加强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尤其是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做好相关的保护措施,解决好网民的后顾之忧。为更好地服务于打击网络犯罪,需要确立网络服务商对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的强制协助义务,真正实现网络实名制的价值与功能。为防止网络服务商滥用、泄露网络实名登记的用户资料,危害个人信息和隐私,有必要建立网络实名保密制度,完善技术手段,防止网络实名制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要加强行政法制检查监督制度,确保“网络实名制”法治内的运作,严防行政权力的滥用[2]。4.3循序渐进,合理界定推行网络实名制的范围在中国实施网络实名制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和各种条件的成熟,这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推广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当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不可能也无必要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全面推行。实施网络实名制应在互联网不同细分行业142入选论文2011年第09期第26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中不断研究,在一定范围内逐步推行。实施网络实名制应从基础层实名和大家比较容易接受或条件比较成熟的应用层实名入手,先对网站经营者、管理者实行实名制,对网店实名制,电子支付实名、网络游戏实名、婚恋交友实名,先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实名制,后根据网站流量的大小,再慢慢推及中小网站,通过政策鼓励方式推进。对待网民可采取“网络实名优待制”,鼓励网民使用实名制,通过因势利导、循名求实而逐步改善话语空间,在自愿的基础上逐步引导更广泛领域的实名化应用。可以结合手机实名制推动网络实名制,通过向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用手机绑定网络用户,而手机实名制则通过通信运营商的营业窗口逐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做的主要是引导,而企业则是激励,只有用户确实感觉到实名制会给自己带来更多沟通上的便利、服务上的实惠时,实名制才会有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实名制网络与匿名制网络是可以并存的,在没有实施实名制的必要性的场合,如举报投诉、慈善捐助、专业网络群组的内部讨论等,应有差别地对待。由于网络的跨区域性,实施网络实名制一定要“全国一盘棋”,选择重点领域突破,地方政府试点的方式行不通,这样的探索只能带来更多的“烈士”和负面影响,杭州的网络实名制就是一个实例。4.4“有限实名”,“前台匿名、后台实名”应是最佳选择网络实名制分为前台实名制和后台实名制两种,根据各国推行网络实名制的经验,“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有限实名制”,应是我国现阶段的昀佳选择。“有限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用户到博客网站或BBS网站注册账号时,需提交身份证、必要证件和真实姓名等,并得到验证,个人信息仅限于后台注册,在前台用户依然可以使用虚拟网名,而网名与网民的注册信息对应绑定。网民的真实身份资料由相关部门加密保存,严禁泄露,否则,网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种方法不仅会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网络保护、减少网络法律风险,也可昀大限度地鼓励自由发表言论、保护个人隐私。“有限实名制”将会更好的被用户所接受,实施起来面临的阻力也会更小。4.5网络身份认证,网络实名制的方向。网络实名制的关键在于网络账号和现实身份信息的绑定。网络身份认证比网络实名更容易被用户接受,这种方式可以减少网站的负担和成本,减轻用户对个人信息容易遭到泄露的担忧。网络实名制应该由政府主导,政府成为网络身份管理的发起、组织和管理的主体,由公安机关依法设立或授权设立独立、公正、非营利的公共信息验证机构,网民统一向这个公共机构申请实名注册,然后此公共机构反馈给注册者一个ID,就像每个人只有一个身份证号一样,注册者用此唯一的ID可登录国内任一网站,各网站只需通过登录者提交的ID号到该公共机构验证登录者的信息即可,而只有那些经过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站通过申请才能使用公共信息验证机构的接口,并且公共信息验证机构建立以后应禁止任何网站直接收取用户信息。这样既实现了资源共享,也可避免个人隐私被不良网站无端泄露。北京聚宝网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标准顾问石丰先生在2011年3月26日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上透露,目前公安部已原则同意由公安机关接管或授权一个机构来管理这个业已开发完毕的平台,并继续与各种实名系统对接,未来还将向有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