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组管理制度MSM-018动力部1一、目的:为了保证用电安全和人身安全,确保全院行政、医疗、生活等各方面的正常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二、执行部门:电工组三、检查部门:总务处四、制度:1.总则1.1工作人员必须执行院内及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完成好各项工作。1.2电工组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调离本岗位。2.工作管理2.1严格按照电工工作规程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注重自身及他人防护,不允许将任何人的健康和安全置于危险之中。2.2在不影响病人和医院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间完成分配的维修保养任务,确保维修及时率符合总务处质量目标。2.3按规范要求完成日常维修工作记录。2.4加强电器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正确汇报、迅速处理、记录入档。2.5保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2.6完成其他临时性维修任务。3.交接班3.1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到岗。3.2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处理好事故才能交班。3.3当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进行交班,并应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3.4交接班人员对工作一致确认正常后,双方应在各自值班表上签名交接。电工组管理制度MSM-018动力部2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无证不得独立操作。4.2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市低压电气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4.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可穿戴金银首饰,认真检查工作时所用工具。4.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要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操作的,操作者必须二人以上,应有专人负责监护,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鞋。4.5高空作业时,必须二人以上,要使用安全带,并要做好专人监护,不准向下抛丢工具。4.6停电工作时必须在闸刀开关上悬挂警告牌,并用试电笔检查,安全停电后,方可继续工作。4.7严禁在电源主干线上拉临时线,如工作需要拉临时线时必须经安全用电审批后,方可拉线,用完后及时拆除。4.8电气工作者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熟悉本单位的各种用电设备与供电系统的情况,抵制执行违章用电现象。4.9值班电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在紧急情况下有采取正确措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