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论宋元话本中的城市公共空间作者:冯伟来源:《西部论丛》2017年第11期摘要:宋元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市民文化繁荣,“茶馆”成为一种普遍的餐饮、娱乐消费场所以及文化信息传播空间,这与哈贝马斯基于中世纪欧洲背景所提出的“公共空间”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仍在茶客身份、民俗特征以及批判高度上存在差异。同时,“茶馆”作为一种突显市民生活的城市公共空间,已经开始大范围进入以话本小说为代表的文学作品中,成为一种反映宋元市井生活的“文学映像”,并承担着重要的叙事功能,在人物塑造、情节设置、场景营构等方面发挥作用。关键词:公共空间茶馆叙事功能宋元两朝(尤其宋代)是茶酒文化空前发达的时期,茶肆酒坊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市井之中,《梦梁录》《都城纪胜》《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西湖老人繁盛录》等城市笔记,对此多有记载。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茶坊酒肆开始大范围进入文学创作活动,梅东伟先生曾指出:“现存的40余篇宋元话本小说几乎无篇不茶酒,有16篇小说的故事情节与茶坊酒肆有关,更有如《俞仲举题诗遇上皇》等小说的重要故事发生于茶坊酒肆之中。这一情形在此前的小说叙事中是不存在的。”[1]以往,学界主要将这些“茶坊酒肆”作为一种文学形象来看,而笔者以为,它们是一种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学映像,是宋元市井文化的具体反映,并在叙述过程中承担功能。故本文拟以“茶馆”为例,借助公共领域理论,对其进行一番专门考察分析。(一)“公共空间”与文学阐释“公共领域”(又称公共空间)这一概念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首次被提出,是作者基于18世纪欧洲(以英法德为代表)资产阶级大发展的背景所提出的一个“马克思·韦伯”式的理想类型。哈贝马斯所阐述的“公共领域”,作为与“私人领域”相对立的概念,远可以追溯至古希腊人对“公”“私”两个领域的初步划分,近可推源于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所提出的“公共领域”理论,这也是哈氏理论的前身。[2]在大众文化方面,真正对哈氏产生深刻影响的是巴赫金,诚如哈氏所言:“真正使我认识到大众文化内在动力的,是巴赫金的杰作《拉伯雷和他的世界》。”[3]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分析了当时社会上所出现的咖啡馆、沙龙、俱乐部、报纸和杂志等诸多人们乐于讨论公共问题、交流信息的空间,论述了他充满着资产阶级政治批判性的公共领域理论。哈贝马斯在书中对市民社会(政治公共领域)进行描述时,提出“其中,至少有两个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其一为通过交往产生的合理权利,其二为操纵性的传媒力量,它创造大众忠诚、需求和‘顺从’,用来对抗体制命令。”[4]进一步讲,哈氏公共领域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社会相对平等的实现和社会公共舆论传播条件的加强为重要条件的。这一空间必须拥有着公众的广泛参与,并就社会、生活甚至是文学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进行无阶级、身份差异的平等交流,龙源期刊网公众在这个空间内可以实现一种最大限度放松的互动交流模式,各种各样的观点在这个空间里相互碰撞,进而摩擦出极具批判性的思想火花。哈氏“公共领域”的概念并不仅仅囿于现实中微观意义上如咖啡馆、俱乐部一样的公共性场所,信息的集散与交流、思想的碰撞与交锋同样聚集在报刊、论坛等媒体与各种公共性大众媒体上。从宏观意义上来看,哈氏“公共领域”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向所有公民开放的一切实体与非实体“场所”,二是在这个“场所”里,公民能够自由发表公共意见并能产生某种社会舆论。哈贝马斯认为“文学公共领域”是“政治公共领域”的前身,正如他所提到的:“以文学公共领域为中介,与公众相关的私人性的经验关系也进入了政治公共领域。”[5]换言之,哈氏公共领域理论与文学有着较为深厚的渊源。那么,以哈氏公共领域反观文学文本,进行阐释与分析,也就不至于牵强和隔膜了。而在此之前,已经有相关的文学实践,如《公共空间的散文写作——关于90年代中国散文的对话》[6]、《从私人空间到公共空间——论王安忆创作中的女性空间建构》[7]、《公共领域中的艰难对话——重读鲁迅小说》[8]、《论鲁迅笔下的公共领域》[9]等,但这些研究,主要是针对当代文学作品的,涉及古代文学作品的,则仍集中于诗文领域,如《公共空间与晚清散文新文体》[10]与《公共空间建构维度下的唐代诗歌传播》[11]等,至于借该理论以考察小说的研究,则至今未见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因为小说(尤其宋元以来的白话小说)在书写市井生活,反映世情时俗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它们在“呈现”城市百态的过程中,很容易将一些城市空间纳入文本中,对其进行描绘,使其成为一种突出的“文学映像”,甚至将其与人物的“行动”密切联系起来,承担重要的叙事功能。“茶馆”就是典型的一例。(二)作为公共空间的“茶馆”宋元时期茶业经济十分发达,据《宋史》记载:“治平中,岁入腊茶四十八万九千余斤,散茶二十五万五千余斤,茶户租钱三十二万九千八百五十五缗,又储本钱四十七万四千三百二十一缗,而内外总入茶税钱四十九万八千六百缗……”[12]。李简先生提到:“宋代的茶肆生意兴旺,分散于城市各处,‘以南东西两教坊,余皆居民或茶坊。’‘新封丘门大街,两边民户铺席,外余诸班直军营相对,至门约十里余,其余方巷院落,纵横万数,莫知纪极。处处拥门,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饮食。’”[13]可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茶馆”已经成为宋代市民生活中一种相当普遍的饮食消费场所。与此同时,宋代市民阶层兴起,“茶馆”开始尝试与当时的市民文化相结合,常请说唱艺人等各色技者进场表演以吸引茶客,《东京梦华录》记载:“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14],《夷坚志》也记载道:“适是日案阅五辂,四人同出嘉会门外茶肆中坐,见幅纸用绯帖,尾云:‘今晚讲说《汉书》’”[15],笔记中记载到的茶馆中“按管弦”和“讲说《汉书》”的安排,比较明显地体现出茶馆作为娱乐场所的性质。茶客们聚集于“茶馆”内,一方面出于对休憩、饮食的需要,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获得精神娱乐。可见“茶馆”作为一种市井中普遍存在的公共空间,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供人休息与饮食的经济消费场所,而是逐渐地转变为一种文化消费场所,成为一种集饮食、休闲、娱乐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龙源期刊网与哈贝马斯列举的咖啡馆、俱乐部等场所中的消费者相似,宋代茶馆中的茶客也体现着在身份、层次上的多样性,在《大宋宣和遗事》《随隐漫录》以及《夷坚志全集》等笔记小说中所涉及到的茶客身份就有天子、官员、妓女、市民、村民、乡绅、秀才、商人、术士、老妪、名士、僧尼等多种。相比于当时其它的勾栏、寺院、街道等场所,茶馆有其特别之处,即处于室内、有茶水服务、通宵达旦且无时间限制。《东京梦华录》记载州桥夜市“直至三更”[16],那么经营昼夜不歇的茶馆,自然就会成为各类茶客随时可以休憩的好去处,这同时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当时宋代都市里茶客对精神享受的需求与茶馆经营之繁荣。当茶馆逐渐成为各色人等汇集之所,无论其阶层与身份,由艺人说唱或者茶客剧谈所引发的信息交流与碰撞就是必然,茶馆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各种消息与传言的集散地。同时,这些消息与传言会成为民间故事的原型与素材,使得茶馆成为宋元小说(尤其是话本小说)中各类故事题材的发源地与中转地。茶客在茶馆中的活动、见闻以及与其他茶客之间的交流互动,有力地促进了信息的交换与传播。但不能否认的是,上述一切活动的实现与当时茶酒文化盛行而兴起的饮茶之风是离不开的,这也为“茶馆”增添了些许民俗文化色彩。在这种意义上讲,茶馆不只是一种简单的娱乐休闲场所,其职能与产生的社会功能已然十分趋近于哈氏所提出的的“公共空间”概念,是一种充满着文学色彩与民俗色彩的社会公共空间。(三)“茶馆”的民俗性特性然而与哈氏所提出的基于资本主义兴起背景下的“公共空间”理论相比,封建社会中的茶馆仍有其与之不同之处。首先在于空间中“人”的身份上。在哈氏理论中,公共空间有着人人平等的原则,即此空间中的人可以毫无顾忌、自由自主地发表其对某件事的观点,进而形成一种对抗体制的公众舆论力量。而在宋元时期的茶馆中,茶客之间的阶级差异比较明显,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茶客身份的不同,仅在宋元笔记小说中对茶馆中的人员介绍就涉及到如秀才、官员、名士、商人、艺人等多种社会身份;其次便是茶馆种类的不同——为了适应不同阶层茶客的需求,宋元时期的茶馆也随茶客身份的不同出现了职能的转变,如徐吉军就将临安的茶肆分为大茶坊、人情茶坊与花茶坊。[17]大茶坊、人情茶坊与花茶坊显然是根据不同阶层的茶客需求而设置的,据《梦梁录》记载:“人情茶肆,本非以点茶汤为业,但将此为由,多觅茶金耳。又有茶肆专是五奴打聚处,亦有诸行借工卖伎人会聚行老,谓之‘市头’。大街有三五家开茶肆,楼上专安着妓女,名曰花茶坊,如市西坊南潘节干、俞七郎茶坊,保佑坊北朱骷髅茶坊,太平坊郭四郎茶坊,太平坊北首张七相干茶坊,盖此五处多有炒闹,非君子驻足之地也。”[18]可见当时“五奴”、艺人汇聚“市头”,“君子”也大多耻于出现在花茶坊里,“茶馆”以不同职能的空间对待不同阶层人士,这正是茶客身份阶级性差异的侧面体现。其次,较之于18世纪的欧洲“茶馆”,宋代茶馆的民俗性特征大大高于政治性特征。哈氏提出公共空间理论的目的,是欲以之为独立于政治权利之外的、实现民主、统一舆论反抗国家压迫的政治活动空间,在资本主义运动高涨的欧洲,哈氏理论中高度的政治色彩是占据着主旋律的。宋代茶馆则不然,其兴盛依赖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茶酒文化的盛行,是一种融合着民俗、经济、群众精神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时代产物,在诸多因素中,民俗色彩(饮茶文化与民龙源期刊网间技艺)是不可忽视的一大重点。茶馆具有浓厚的民俗色彩的原因,一方面是当时社会盛行的饮茶文化,另一方面则是当时说唱等民间艺术的发达。当时说唱伎艺者与茶馆存在着某种契约关系,即能够长期在此从事说唱表演,也就是所谓的“赶趁”。[19]“茶馆”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消费与传播空间,提供了相对稳定的说唱艺人群体与观众群体,各类说唱伎艺者在这里演出以谋求生计,观众于此观看演出以满足个人精神文化需求,从而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充满着民俗文化色彩的公共空间。最后,与哈氏所论述的“公共空间”理论不同的是,茶馆作为宋元时期初步繁荣的公共空间,在根深蒂固的封建统治压力下所产生的社会舆论很难达到哈氏理论“批判性”的高度,甚至在直到当代老舍先生所作的话剧《茶馆》中,“莫谈国事”四个字依然被高高地挂在裕泰茶馆里。哈氏在其著作中提出:“由于社会是作为国家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它一方面明确划定一片私人领域不受公共权力管辖,另一方面在生活中又跨越个人家庭的局限,关注公共事务,因此,那个永远受契约支配的领域将成为一个‘批判’领域,这也就是说它要求公众对它进行合理批判”[20]。宋代“茶馆”显然难以成为一种可以承载公众“合理批判”的场所,茶坊仍是以提供饮食、娱乐为主的充满着民俗与文化色彩的公共空间。天南海北的茶客虽然汇集于此展开对信息的交流与传播,但基于封建统治的高压,“国事”仍是大都市中茶客们讳莫如深的话题。虽然在话本《拗相公》中,王安石变法一事也曾在茶馆的题壁诗中被匿名提及,但比较《熊龙峰小说四种》、《京本通俗小说》以及《清平山堂话本》中的所有作品,与“国事”相关的也仅此一例,且作者态度委婉,涉及茶馆处更是轻描淡写,以一首题壁诗草草带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从侧面证明茶馆中对“国事”的有意趋避。参考文献[1]梅东伟:《宋元小说话本中茶坊酒肆的文学形象与意义》[J],《中原文化研究》,2016年第4期[2]杨永明、陈国恩:《公共领域的突破与主流话语的悖逆——论1980年代后半期的文学公共领域与创作》[J],《求索》,2012年12月,第114页[3]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年[4]王光明主持:《公共空间的散文写作——关于90年代中国散文的对话》[J],福建师大中文系当代文学教研室,1999年11月26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