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工程》课程标准一、教学对象适用于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及工程监理专业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二、建议课时及学分建议课时:32,学分:2。三、先修和后续课程先修课程:建筑材料、房屋建筑构造、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后续课程:建筑施工、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监理概论。四、课程性质本课程为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及工程监理专业的课程。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建筑给排水系统、采暖供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供电照明等系统施工图识读的能力,可以对设备施工图进行分解、绘制的能力。本课程是学生定岗实习前的必修课程。五、教学目标及设计思路1、建筑设备工程施工图识读能力通过对给排水、水暖管道、通风空调系统、建筑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施工图的一般规定、常用图例、表示方法及实例施工图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具备施工图进行识读和审图能力,可以绘制简单的建筑设备施工图。2、建筑设备施工图分解、绘制能力通过对给排水、水暖管道、通风空调系统、建筑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施工图的一般规定、常用图例、表示方法及实例施工图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对部分建筑设备工程施工图进行分解,可以绘制简单的设备工程施工图。3、指导部分建筑设备工程施工能力通过对水暖管道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具备指导其施工的能力。六、能力要求1、建筑设备施工图识读能力学生能够在6天时间内完成建筑面积2千平米以内的给排水施工图、采暖供气及水暖管道施工图、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图、建筑电气施工图、防雷接地工程施工图的识读、审核等工作。2、建筑设备施工图分解、再绘制能力学生能够在3-6天内,可以在建筑面积2千平米以内的给排水工程、采暖供气及水暖管道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及防雷接地工程施工图识读的基础上进行分解、再绘制能力。3、指导部分建筑设备工程施工能力学生能够在3-6天内,可以指导建筑面积2千平米以内的水暖管道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能力。七、教学内容参考学时:32学时《建筑设备工程》课程由建筑给排水工程、采暖供气及水暖管道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建筑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四部分组成。模块一、建筑给排水工程(参考学时:6学时)主题1给水系统(参考学时:2学时)给水系统的分类、组成及常见的给水方式;给水系统常用管道及设备;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热水及直饮水供应系统;高程给水系统;建筑中水系统。主题2排水系统(参考学时:2学时)建筑排水系统的分类、体制及组成;排水管材、附件及卫生设备;屋面雨水排水系统;高层建筑排水系统。主题3给排水施工图(参考学时:2学时)给排水施工图基础;室内给排水施工图;建筑小区室外给排水施工图。模块二、采暖供气及水暖管道工程(参考学时:7.5学时)主题1采暖系统(参考学时:2学时)采暖系统的分类、组成等;采暖系统的主要设备;采暖系统施工图。主题2燃气供应系统(参考学时:2.5学时)燃气的性质、种类;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室内燃气供应系统。主题3水暖管道施工(参考学时:3学时)给排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管道工程施工;给排水管道的质量检测和验收。模块三、建筑通风空调系统(参考学时:共9.5学时)主题1建筑通风(参考学时:2学时)建筑通风的任务和分类;通风系统的设备;建筑防排烟。主题2空气调节(参考学时:2学时)空气系统的组成、分类及气流组织形式;空调系统设备;制冷系统。主题3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图(参考学时:2.5学时)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图基础知识;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图的识读;主题4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施工(参考学时:3学时)风管系统的安装;通风空调系设备的安装;通风空调系统的调试。模块四、建筑电气及防雷接地工程(参考学时:共9学时)主题1建筑供配电系统(参考学时:2学时)电工基础;建筑供配电概述;低压电器设备及线缆的选择。主题2建筑照明系统(参考学时:1学时)照明的基本知识;电光灯和灯具种类。主题3安全用电与建筑防雷(参考学时:2学时)安全用电常识;接地和接零;建筑防雷。主题4建筑电气施工图(参考学时:2学时)建筑电器施工图的一般规定;建筑电气施工图的组成;建筑电气施工图的识读;主题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参考学时:2学时)室内配电线路工程安装;照明装置的安装;建筑防雷装置的安装。八、教学要求1.体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2.实行模块化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成相应模块教学内容。3.教室和实训室融合式完成教学过程。4.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案例示范,教师采用任务驱动等方法进行教学。九、考核方式1.考核要求:本课程采用模块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取消课程期末考试。根据十五个教学模块内容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能力模块考核方法,每个模块考核合格,该门课程成绩合格。2.考核组织:(1)建立和完善理论及实操考核题库。(2)实操考核由专任教师和实操老师共同完成,现场打分。(3)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完成。十、教学评价通过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价等方式对课程进行教学评价,主要包括:1.对课程内容设计与组织安排进行评价,是否符合教学目标。2.对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进行评价,是否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3.对课程教师教学风范、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价,是否能够胜任课程教学。4.对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进行评价,是否能够充分满足教学要求。5.对课程效果进行评价,是否使学生达到能力要求。十一、教学组织1.成立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学组织与考核工作。2.按照本标准,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合理设计项目教学和任务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并按要求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必要的准备。3.根据反馈的各种教学信息,有针对性的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十二、说明1.本标准突出高职的教学特点,在内容取舍上贯彻了“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2.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实际教学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允许有±5%的偏差。3.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学院相关实习实训条件的现状。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