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专题教育讲稿阿罗小汉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很荣幸能被民中聘为法制副校长,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信任。今天,很高兴有这样一次机会,让我以一个长辈和一个校友的身份和同学们一起谈谈心,进行一些面对面的交流。在谈到法律之前,我想问问大家:学生到学校读书的目的是什么?回答是:学生到学校读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学知识,二是为了学做人;学知识和学做人是学生读书的两大目的。所谓学知识,就是学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各门学科的知识。对此,你们的老师肯定讲多了,我不重复。所谓学做人,就是学习做人的道理。所谓“道”指的是“道德”所谓“理”指的是“伦理”,“伦理”和“道德”的简称就是“道理”。具体说就是怎样处理自己跟他人和各种事务之间的关系。对于学生来说,学习做人的道理就是进行思想品德修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主要体现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人的一生都要学习做人的道理。人的一生要以三种人为师:小时候要以家长为师,读书的时候要以老师为师,工作的时候要以领导为师。这是因为:在你不懂事的时候,父母就是你的启蒙老师,他们教你日常生活中的许多做人的道理即处理各种人和事的关系的道理。在你进入学校后,老师教你学习生活中许多做人的道理例如: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考勤制度,维护环境卫生,注意健康安全等等。而人生观、国家法律观念等方面的道理则需要我们去进一步学习。因为如果你走上工作岗位,单位领导是按照国家要求和单位要求,用国家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教育你即教你做人的道理,使你能适应单位的需要和国家的需要。上面这些理由说明,现实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是密不可分的,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法律是规范具体行为的,道德规范的是思想意识的。因此,中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那么,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具体有什么好处?从大的方面讲,学生学习法律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生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从小到个人的好处讲对我们青少年至少有二个好处:一可以保证你有一个更大的个人发展空间,二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权益保障。有一个案件:有个学生,他很勤奋,学习成绩也很好,他是从乡下考入一所省重点高中的尖子班。但天有不测风云,在读到高二时,却还经常遭到班上几个同学的侮辱,甚至欧打。就在他无法忍耐的情况下,有天下晚自习后,这个学生就到社会上邀集几人,把曾欺负他中的一个同学杀了。结果是这个本来还有一年就极有可能上所好大学有个好前程的学生变为了一个杀人犯,要在监狱里呆上半辈子以上了,那他还有一个广阔的个人发展空间吗?去年,x市法院判了一个很典型的案子:5个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应聘到一家it公司,评着他们优良的学识、聪明的脑子,一下子就全成了该公司的骨干力量,一个做了总经理助理,一个做了研发部的部长,还有几个是营销部的骨干分子。可这几个人在该公司还没呆上一年,就出来另外注册一家公司,把原公司的核心技术、重要客户统统带走。由于原公司报案,结果这5人均已判刑,最高的有一个人判了5年。试想如果他们心中有法会招来这种牢狱之灾吗?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有优良的学识、聪明的脑子,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自己的成果,何必要去偷窃别人的技术呢?这就是由于不按法律规则办事而断送自己的发展前途。其次,一个具有法律素质的人一定可以享受到法制社会里给你带来的更多的社会保障。法制社会里雷锋也会吃官司。但是这不能代表全部,因此,我们在走向法制社会的今天,当你或你的家人受到侵害或伤害时,你们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法律的保护。前天我接到个电话:一个女工在外省的一个饭店打工,不想做了,可老板说不行,不结工钱。我告诉她找劳动部门,几天后问题得到解决。现在许多人有个误区,谈到法律就以为要打官司,许多劳动方面的纠纷完全可实行不用花钱的方法,如调解、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等。去年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有位老大娘到城里找亲人,丢失后饿死在城里的大桥下,就是不知去找救助站。去年上半年,xx市打掉了12个偷窃团伙,涉案少年近百人,这些少年均被头目控制,他们每天对控制的少年下达偷窃任务,没完成任务轻者罚饿,重者用烟头烧身。如果这些少年懂法的话,打人可拨110,因为每天被强迫出来偷东西就有一定的自由空间,没吃可找救助站。一丶法律基本知识那么,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国的十类主要部门法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我国到目前主为止,有400多部法律,800多件行政法规,数以万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团体,违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什么行为是犯罪呢?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的混合概念。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12个罪名。)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破坏交通设施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法分则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具体又分为八类:(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二)走私罪(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五)金融诈骗罪(六)危害税收征管罪(七)侵犯知识产权罪(八)扰乱市场秩序罪)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具体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职工劳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五、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具体包括: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设施勒索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12个罪名。)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的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具体又分为九类:(一)扰乱公共秩序罪(二)妨害司法罪(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四)妨害文物管理罪(五)危害公共卫生罪(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七、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国防利益罪,具体包括: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八、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以及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具体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12个罪名。)九、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公务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渎职罪,具体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环境监管失职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失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十、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你们可能不知道,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是干什么的吧?我简单告诉大家吧,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对刑事件的侦查;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局是政府下设的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负责法律宣传、管理监狱、劳教、社区矫正、指导人民调解、管理律师,公证等。二、青少年违法案例及表现形式目前,中学生违法犯罪案呈上升趋势,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所谓的“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案例1:抢劫八毛钱被判罚八千由某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抢劫8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16岁的沈华是某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于是,被告人伙同王某窜至某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某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某天,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原本有正当职业的沈华因贪图不义之财,最终锒铛入狱,不但被判刑,而且被判处了抢劫数额的一万倍罚金。案例2:少年抢劫团伙十六七岁本正是上学读书的幸福时光,但一群在网吧或溜冰场结识的、年龄相仿的花季少年持刀抢劫路边情侣的钱物供挥霍消费,作案手段也从最初的侵财型逐渐向暴力型发展,谁稍有反抗即被狠捅几刀予以“教训”。该团伙成员人数不断增多,3个月初的3个人扩展至近20人。最近,这个重大抢劫犯罪团伙被警方端掉,朱×雄等19人锒铛入狱。这个犯罪团伙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才18岁。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甚至是法盲,整天无业到处游荡,在溜冰场、网吧、迪吧结识并纠合成团,然后分分合合外出作案。每次作案时花二三元买一把水果刀作为工具威胁恐吓事主,若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