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进行分析,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职能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七、执行公司有关资产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管理,负责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和调拨,固定资产编码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并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八、负责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根据需要为公司筹集资金。九、十、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十一、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清理和催收。十二、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财务部长工作职责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公司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拟定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人员会计行为准则。四、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主持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五、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六、协调处理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关系,负责接待银行、税务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七、负责办理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及对外借款、担保的审核把关工作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协调工作。八、负责协调集团公司财务等相关事宜。九、财务部会计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账、结账、报帐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健全,并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帐,同时编制各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负责出具并报送各类对外财务报表,保证各种会计报表齐全、完整、数字真实、准确无误。五、负责往来账款的审核、确认,定期对债权、债务(包括个人)进行核对、清理和催收。六、负责固定资产编码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并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七、负责公司税务申报、缴纳工作,负责银行、税务、工商等证照的办理、变更、年检工作;八、严格执行会计行为准则,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向非相关人员泄露公司财务等相关信息。九、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妥善保管现金,收支现金必须做到一事一清,定时盘库,做到日清月结,出现长短款现象,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负责保管空白支票、银行单据、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六、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七、负责公司日常报销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借款报销规定,认真审核费用报销的合理性及原始凭证是否合规、合法。八、配合会计九、严格执行会计行为准则,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向非相关人员泄露公司财务等相关信息。十、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长交办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财务日常管理,规范财务工作行为准则,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第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综合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损毁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部长负责审核。会计报表须经财务部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行为实行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综合部部长、分管财务总经理监交。第九条费用报销审核制度:1.公司所有费用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审核流程如下:经办人报批—相关部室负责人初审—财务部会计审核确认—财务部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2.单笔项目开支在50万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审批。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的。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5.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6.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支票管理制度第一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经财务部长、总经理批准签字,支票使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第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按公司费用报销审批制度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第三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第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部长、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1.职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6.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第二条除本规定第一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资金、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第四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第五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由财务部长批第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第八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长、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第九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部长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部长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十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部长、总经理签字。会计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二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财务部长指定专人归档第三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第四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长批准。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