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制定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和发放工作。2.制度的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各项目部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检验和发放方面的管理3.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部采购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材料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项目部的材料工程师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报验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和检查。4.管理制度规定4.1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登记、用品验收、材料保管、用品发放、防护用品使用完成后的回收鉴定工作。4.2项目开工前或每年12月15日前,项目部的安全员负责编制整年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报项目安全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项目部材料员至公司总部材料库房处领用劳动防护用品。4.3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各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数量,来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该预算由施工员和项目工程师审核,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批准后由仓库保管员分批次分发放给各施工班组。4.4项目部材料员在审核劳动防护用品数量时,若发现仓库库存不足,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安全员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报项目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报至公司,由公司材料处统一按计划进行采购。4.5公司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入库,由仓库保管员按照计划进行核对,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查看用品的质量和产品鉴定合格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4.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后,仓库保管员需要对劳动用品分类进行存放,物品要码放整齐,张贴标识要清楚,采购的用品要分清楚批次。4.7每个项目部的施工班组在领用防护用品时必须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领用人的姓名和本人指纹按印,领用人凭发放的领取条到项目部安监部处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除外),并在领用台帐上签字,同时仓库保管员同步进行库存台帐的调整。4.8仓库保管员应随时向项目部安全员、项目部工程师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库存台帐。4.9用品发放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产品的鉴定合格证要随同用品进行发放。4.10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作业文件“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定”。4.11项目采购员在采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这安全三宝时,采购人员必须要对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专营商店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①生产企业营业执照②材料生产许可证③产品出厂合格证④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4.12采购员在每次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索取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存档,以备后期公司检查。4.13项目部安全内业管理员根据项目综合部的人员进场通知单,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安全帽,领用人要按第4.9条要求进行用品的领取。4.14防护用品的鉴定4.14.1安全帽根据GB284-89规定,其使用期限为:塑料安全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安全帽不超过三年半。使用期限从产品完成之日起计算。4.14.2安全带按GB6095-85规定,使用两年后,要按购入批量抽检一次。4.14.3安全网的使用遵照《安全网的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