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通则》。2.要做到“四防”、“六不准”。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六不准:库内不准吸烟;库内不准生火;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不准用蜡烛或打火机等明火照明;不准其他人员在库内存放物品;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库内。3.应根据物体重量和体力的强弱进行搬运,抬起和放下应做到轻起轻放,严禁抛甩,杜绝野蛮装卸,防止发生事故。夜间搬运零件、工具时,应有充分的照明。4.搬运有刃口、毛刺或涂油的工具及零件时要戴手套,以防伤手。5.工具、零部件不准放在电器设备开关附近或压在导电线上,以确保开关通道畅通和安全。6.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cm,距屋顶柱不得少于50cm。7.在收发过程中,必须拿稳放妥,避免零件、工具、材料落下,防止砸伤人员或碰伤物品。8.仓库内的零件、工具、材料、用品必须分类摆放,做到堆放整齐,便于取放,并留足走道;大小物品的堆放,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不得超高,应确认放平稳后方可离去,防止倒塌伤人。所有物品要做到先进先出。9.送物料到生产现场时,要有收发凭证,应注意避免物料与机器设备发生碰撞,人身不准接近运转中的机器设备。10.仓库内和仓库外以及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保持库内通风。11.在仓库内不得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以免引发火灾。12.下班前清整库房,关闭全部电源,锁闭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