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廉政网管理暂行办法为更好地运用网络平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依据互相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实际,现就加强“某某满族自治县廉政网”(以下简称廉政网)网站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某某廉政网,是县纪委、监察局主办的门户网站,是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阵地,主要任务是通过互联网宣传党的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发布有关反腐倡廉建设信息,加强业务交流;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提供网上信访举报及投诉平台。第二条网站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本办法适用于网站建设、管理、技术支持以及为网站提供信息资料的机关各室及各乡镇纪委、各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某某满族自治县廉政网站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网站管委会”)。负责网站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第四条成立网站编辑部,设在教研室。总编辑:分管教研室的副书记;副总编:分管教研室的常委和教研室主任;责任编辑:教研室相关工作人员;各工作室、机关党委确定一人担任网站特约通讯员。第五条网站建设和管理实行网站管委会统一领导,教研室统一协调,县纪委、监察局各科室、机关党委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网站日常管理由教研室牵头负责,委局机关各室共同配合。定期分析研究网站运行管理情况,提出网站建设和改进建议;根据形势变化和具体情况,对网站栏目进行改版;负责协调网络开发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及时检查排除网络运行故障。经费保障,由办公室负责。第三章网站栏目设置管理第六条网站栏目按照兼顾面上工作、突出重点内容、体现自贡特色的原则设置,具体分为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两大类。其中一级栏目包括“走进纪委、综合时讯、工作动态、学习园地、教育基地、工作画册、网络举报、图片传真、网络互动”等9个模块40个栏目。对有的一级栏目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视情况设置二级栏目。对网站各栏目维护更新的要求和责任分工(详情见附件1)。第七条网站栏目格局和架构要体现特色性、保持延续性,一级栏目要相对稳定,一般每两三年改版一次,对二级栏目可根据需要作架构整合、名称调整和内容充实,确保做好常规栏目、做优特色栏目,使整个网站栏目之间协调互补,成为有机的整体。网站首页栏目及其内容的调整,由教研室提出方案,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书记批准。二级栏目及其内容的调整,由教研室商委局各科室室提出意见,报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四章网站内容审核更新第八条上网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上网发布信息。第九条网站内容更新实行编辑部牵头,各工作室、机关党委协同配合共同办网机制。编辑部负责网站内容更新的协调、督查、上传和管理,做好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及时准确更新。委局各工作室、机关党委和各区县、市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应根据其职能职责分工、栏目内容需要,及时将发布信息提交编辑室,由编辑室统一负责栏目的编辑和更新发布。第十条网站更新的资料提供、编辑和发布,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一)本委局各工作室(机关党委)提供的更新资料,须经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初审、分管常委审定,填写《某某满族自治县廉政网上网信息审签单》(详情见附件2),并附电子文档和纸制文档后,提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发布;重要情况应报委局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再按程序提交发布。各室(机关党委)所提供资料的审核、审批材料应规范存档备查。(二)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参照本暂行规定制定审核制度,报送的信息经市纪委教研室主任审签后,由网站管理员统一上网发布。(三)栏目更新内容如转自其它网站或媒体,应注明作者、出处和日期。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由网站管理员直接发布。第十一条各工作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是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发布更新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实效性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权威。因审核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倒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二条编辑部要明确人员为网站管理员,负责每日对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浏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会同有关工作室、机关党委加以妥善处理,遇有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对网站上传内容、浏览巡视情况要做好记载,作为工作通报以及考评的主要依据。第十三条各工作室、机关党委牵头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特别是有中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察局等领导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应于会议和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新闻通稿或会议简要信息并附1至3张活动图片提交编辑室发布。第五章安全保密管理第十四条网站保密安全管理对网站服务器、运行环境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和稳定。第十五条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安全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不得随意透露,不得在后台维护计算机进行与网站无关的操作。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第十六条办公室负责与技术支持公司签订协议做好网站相关数据的备份,开通并确保维护更新通道的安全、有效。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以确保意外情况能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第十七条信访室负责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网上举报管理员,做好网上举报的维护和管理,认真维护网上举报、网上举报反馈查询等交互性栏目的正常运行,及时收集相关信息,给予答复,清除不良言论,保证网站的政治性、严肃性。第十八条网站外宣专用计算机必须与全国纪检监察内网、党政网物理隔离,相关数据分别单独存贮,以防止内部数据外泄和遭受攻击。在教育研究室确定一台计算机作为网站维护专用计算机。第十九条各工作室、机关党委采编提供的栏目信息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管理的规定,报送的信息均应严格按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不涉密。第二十条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包含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有损党和国家、省、市形象和纪检监察机关声誉的;或与中央、省、市和委局机关有关宣传口径不一致的;(九)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密及不宜公开信息的。未经委局有关领导批准的反腐倡廉建设重要部署、工作情况,特别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相关情况;(十)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二十一条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制度,信息提供者在信息递交到编辑部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网站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