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员工退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退出机制,实现人员结构优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原则,进行员工退出管理。第三条:办公室为公司员工退出的管理部门。所以员工退出相关事宜需办公室审核备案。第二章范围与形式第四条:公司实行月度考核退出与年度考核退出相结合的形式,各部门可根据月度考核及时向办公室提出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也可根据年度考核按规定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员工。第五条:公司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按各部门情况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第六条:退出形式包括:降级、降职、待岗、劝退、辞退、合同解除等形式第七条:1.降级是指当员工月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处于末位()%者,员工工资降薪,若薪酬为当工资级别最低者则降级。2.降职是指当员工月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处于末位()%者,员工职务级别及薪酬均降低。若员工为该部门最低职务级别则待岗。3.待岗是指当员工月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处于末位者或处于第七条第二项所述情况者,员工被停止岗位工作,并重新进行择岗定岗。若员工已经待岗或调岗后仍处于月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末位,则实行劝退。4.劝退是指当员工因待岗调岗后仍处于月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末位,或者因个人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实行劝退。5.辞退是指当员工因个人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符合劳动合同相关规定者,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6.合同解除是指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到期不进行续签。第三章退出管理程序第八条:通过月季考核,若发现有工作表现不佳,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严重不足者,各部门应及时实施退出,并报办公室审批备案。第九条:根据月季考核成绩,首先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向办公室提出退出建议或要求拟定名单,由办公室组织员工的直接上级、同级别员工代表、部门领导等进行专题评议,以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客观反映其优缺点等。根据评议结果,由办公室拟订建议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按以下权限报批后实施退出:1.公司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的退出,须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题调查)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的退出,须在征求办公室意见后,由公司副经理审批。3.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的退出,须在征求办公室意见后,由公司部门经理审批。4.公司部门职员及以下职级人员的退出,须在征求办公室意见后,由公司部门副经理审批。第十条:根据年度考核后由给部门申报依据不能层级拟出相应的退出名单,由办公室审核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代表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补充调查和评议,全面的了解员工的表现和能力,客观反映员工的优缺点,并由办公室根据调查或评议结果拟订建议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按第九条相关权限报批后实施退出。第十一条:办公室应在退出方案批准后,负责会同员工的直接领导与拟退出员工进行正式的面谈沟通,明确指出其不足和缺点,并给予合理建议和意见,帮助其端正思想、调整心态。第十二条:在完成与拟退出人员面谈沟通后,由办公室负责按批准方案实施退出。在面谈沟通后若有特别情况的,办公室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三条:考核不合格(参见第七条第1项),并根据公司退出机制经审定实行降级的、降职的,由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调整手续。第十四条:考核不合格(参见第七条第2项),已不适合担任现岗位工作并经审定实行待岗的,待岗期限为2个月,自审定之日起计算。待岗期间月工资按原工资的()%发放,不享受绩效工资。第十五条:在待岗期间,待岗员工应移交原岗位工作,可以在公司内寻找合适岗位。待岗员工如选中合适岗位,并与该部门协商一致的,由办公室逐级报批手续。待岗员工经批准重新上岗的,员工的薪酬按新的岗位和职级重新确定。第十六条:考试不合格(参见第七条第4、5项),并经审定实行劝退和辞退的,以及员工主动辞职的,由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七条: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带走公司业务资料,不得损害公司社会形象和利益。如有违反并致使公司社会形象及利益遭受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员工离职严格按照公司员工退出制度流程执行,各部门分清相关责任和任务做好员工离职工作,详细工作流程见附表1。第四章附则及附表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制订。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附表1.员工离职工作流程附表2.员工离职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