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专题研究PPP专题研究目录PPP的定义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政府推广PPP的主要原因PPP项目的风险和收费机制PPP项目运作方式政府对PPP项目的评价机制PPP项目的主要类型一、PPP的定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张方式狭义PPP和广义PPP广义的PPP是指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具体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狭义PPP仅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以合资组建公司的形式展开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我国推广的PPP项目运作形式包括BOT、TOT、等多种类型,由此可见,我国官方的PPP应为广义PPP。服务合同资产和设备维系,公共部门保留所有权,期限:1-5年管理合同设施和运营管理,公共部门保留所有权,期限:约5至15年租赁合同私营部门全面负责运营服务和投资,公共部门保留所有权,期限:10至30年特许经营权合同私营部门投资新建或现有基础设施项目,负责运营,合同期限内私营企业拥有经营权,期限:10至50年公共部门私营部门私营部门所有权/资本投资相关风险PPP模式下的合同类型PPP通常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的形式来实现,按照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大小和介入的程度高度,合同类型可分为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权合同等;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部分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模式正是基于特许经营权合同为主;二、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此次推广也非往事重提,而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五个阶段。2013年至今:发展新阶段主导部门:财政部、发改委主要依据:财政部《PPP操作指南》、发改委《PPP知道意见》代表项目:正在进行中2009-2012年:短暂停留阶段主导部门:无主要依据:无代表项目:无2003-2008年:推广试点阶段主导部门:建设部主要依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北京地铁四号线、鸟巢1994-2002年:小规模试点阶段主导部门:国家计委主要依据:《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房山长阳新城项目1984-1993年:探索阶段主导部门:无主要依据:无代表项目:深圳沙角B电厂、北京国际饭店三、政府推广PPP的原因原因之一——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而地方政府依赖的土地财政却难以为继,信贷刺激的老路也被证明遗患无穷。城镇化是本届政府在经济领域要打好的第一仗,据财政部测算,预计2020年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42万亿。且从中短期来看,在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持续萎靡的情况下,基建投资是稳增长重要抓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之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卖地”,但人口红利将尽,地产大周期面临拐点,土地财政恐难以为继。调结构的目标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定调又堵住了信贷扩张的老路,通过PPP可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原因之二——PPP的推出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且与预算改革和地方债改革相得益彰,将隐性债务转变为显性债务,各级政府能做到“心中有数”。融资平台模式下,平台对融资成本不敏感,形成资金黑洞推高无风险利率,PPP模式剥离了政府信用,将隐形政府信用转化为企业信用或项目信用,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拉长融资期限。地方政府承诺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将纳入预算管理,符合预算改革提倡的公开透明化要求,中央政府能对地方政府债务做到心中有数。四、PPP项目的风险和回报机制——PPP项目风险分担机制PPP模式设计的核心是风险分担,为了实现更好、更有效地完成PPP项目,就必须先识别出项目风险,并对这些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因此,风险分担是需要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反复协商以达到双方满意的一项工作。由公共部门和民营部门共同承担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并且分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这是PPP模式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泛应用的原因。公共部门要实现合理的风险转移,这是公共部门采用PPP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民营企业则要求在合理的风险分担基础上,要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这是民营企业参与PPP模式的初衷。公共部门转移给民营企业的风险包括建设费用的增加风险、完工延迟风险、运营费用增加风险、维护及更新费用变动风险等。风险分担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PPP模式风险应当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它的一方,即最能评估该风险的一方或者最能控制该风险的一方;PPP模式风险应当分配给与风险相关的费用最低的一方承担,并且能够产生最大的项目效益,即低成本原则。从承担风险中最能获益的那一方,风险并不一定转移给那一方,也可能共同分担。在不同的PPP项目中,由于项目的限制和范围不同,风险的分担情况会有所不同,所以对于PPP的风险分担并不是绝对的,应该针对不同的PPP项目结合各种因素综合衡量。PPP项目的主要风险有政策风险、汇率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营运风险等。项目风险四、PPP项目的风险和回报机制——PPP项目收费机制项目回报机制指的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由项目自身经营属性所决定。使用者付费是指最终由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一般适用于可市场化运作,收入能覆盖成本和合理回报的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而政府付费则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而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PPP项目回报机制收入来源收入形式使用项目类型使用者付费消费者最终由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经营性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消费者政府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它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经济补助准经营性项目政府付费政府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和绩效付费非经营性项目四、PPP项目的风险和回报机制——PPP项目收费机制PPP项目的收费机制包括三类,一是完全依靠项目用户付费(如供水、燃气项目),二是完全由政府支付服务费用(如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三是部分来自项目用户付费并由政府提供缺口补贴,以保障项目财务可行性(如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五、PPP项目运作方式——PPP项目运作的实质社会资本(一般为投资财团)政府公共部门建筑、经营企业基金特殊目的公司项目确认、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移交PPP运作模式PPP模式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五、PPP项目运作方式——PPP项目运作利益主体:PPP项目模式的运作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为了平衡政府部门、社会投资者、PPP项目公司、金融机构等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和要求,首先需要明确各利益主体的职能和要求。稳定收益投入股本形成权益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投融资职能需求PPP项目发起人,在法律上既不拥有项目,也不经营项目给予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政府私营企业降低地方债务水平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获取政府授权的工程建设和经营项目的特许权负责项目从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全过程运作项目公司向项目提供贷款,控制项目公司在贷款期限内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承担项目施工建设降低地方政府长期信用风险保障项目贷款顺利回收避免开发或运营不善带来损失介入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指导项目的具体运作,包括融资、风险管理、开发运营等咨询公司保障项目全寿命周期稳定运营,获取中介收入六、PPP项目的优缺点——PPP项目的优点弥补公共部门资金不足。PPP项目基本上都是建设周期长,耗资巨大的工程,单靠公共部门的力量很难在短期内募集到足够的建设和运营资金,但PPP模式恰恰弥补了这一缺陷。双赢。在PPP的投融资方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并通过建立长期互利的合作目标来实现共赢。节约了管理成本和资金成本。民营企业由于利益驱动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来,这样既降低了公共部门的管理成本和压力,也减少了公共部门的资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其机制创新、管理灵活、责权明确,比传统的由政府单独建设、运营的模式更为高效,反而使政府部门的工作克服了诸如效率低下等方面的弊病。1-2-3-4-节约了时间。公私联营缩短了建设期,加快了为公众服务的速度,并使得公众能更加快捷和便利的享受公共设施所提供的服务。有助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由于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角色得到了转换,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有了新的合作伙伴,这样也使得政府部门工作得到了更多的监督和约束,民营企业基于利益驱动和回收成本的需要,也会更加努力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水平,从而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5-6-六、PPP项目的优缺点——PPP项目的缺点风险分担机制要求高。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平衡的风险分担机制,那么日后会导致项目成本的提高,并且会使合作的一方或各方都难以继续并发挥他们各自的潜力。风险识别难。风险的识别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大量的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而收集的资料是有限的。此外,如果一个PPP项目面临的风险不能事先识别出来的话,那么某些风险就可能在日后对项目的运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组织形式非常复杂。由于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上的分歧,如果这些分歧得不到有效化解,那么导致一些合作项目的夭折与失败将在所难免。PPP没有一个标准的应用程序参照。由于目前PPP还没有形成一种固定的模式,使得新上马的PPP项目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难免会走一些前人走过的弯路,并且,从已运行项目来看,有些操作程序较乱,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也屡有发生。1-2-3-4-易产生纠纷问题。在我国PPP模式还没有完整的法律配套体系,还缺乏足够的法律、法规支持,使得运作中许多依据无章可循;然而,PPP在利益分配、风险承担方面也容易产生很多纠纷问题,如果参与PPP项目私人企业得不到有效约束,那么容易在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阶段产生问题,发生公共产权纠纷。投资人选择难度大。投资人的选择本身就是一件复杂、充满很大不确定性的工作,由于政府对投资人招商不熟悉,缺乏有效的投资人选择机制和经验,再加上政府普遍缺乏聘请顾问的意识,在引进投资人的过程中,往往对投资人的诚信、实力、资质、经验等方面考察不充分。如果政府一旦选择了这类不良投资商的同时,那么他们事后违约的风险也会渐渐膨胀起来。5-6-七、政府对PPP项目的评价机制——PPP项目操作流程项目识别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准备管理架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审核项目采购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项目公司设立融资管理绩效检测与支付中期评估项目移交移交准备性能测试资产交割绩效评价财政部于2014年11月29日下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简称《操作指南》),可以看做是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76号文)的落实和细化。《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