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检查员培训李一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主要内容材料的组织与审查案例分析材料的组织与审查一、无公害畜产品的概念二、组织与审查材料必备的文件资料三、材料要求四、材料的填/编写要求与审核要点五、有关事项的明确要求一、无公害畜产品的概念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畜产品;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二、组织与审查材料必备的文件资料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产品认证程序产品认证目录([699]号公告)、委托检测机构名录(176家)相关专业性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基本要求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8号)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一体化认证申报材料目录(农质安发[2007]8号)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农质安发[2007]9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农质安发[2006]9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农质安发[2005]5号)相关的专业知识材料三、材料要求共同性材料1、申请书2、《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3、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4、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复印件)5、“公司加农户”形式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农户名单、养殖数量以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6、产品检验报告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四、材料编写的要求与审核要点格式(形式)上:材料齐全、编制规范A4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目录及页码与材料内容对应。内容上:真实、全面、符合要求(有效)内容清晰明了(申请书、复印件);填写格式正确(申请书);符合标准规范;真实可信(符合逻辑)。申请书的填写要求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如实填写或用A4纸打印,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栏目不得空缺,如没有应填“无”,填写不下可附页,但须注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审核要点有效性(检测机构、获证人、基地与申请人关系、总范围)制表、审核、批准人签章加盖骑缝章结论合格复制报告加盖检测机构专用章《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审查要点重点审查有效性(获证人、基地与申请人关系;产品名称、规模;签发单位;有效期)全面性(内容填写无空缺)有效性农业部统一的产地认定证书格式。证书持有人应为申请人或签约合同方(有相应证明材料)。产品名称与申请认证产品一致或为申请认证产品的主体原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产地认定证书发证机关印章、负责人签字。全面性认定证书的总范围应含盖申请认证产品所涉及的基地范围。产地认定总规模不小于产品认证申请规模。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企业内部负责产品质量控制的部门、人员及其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权限。提供材料应至少包括确定组织机构成立的相关文件,组织机构的主要成员及其职责。疫病防治措施企业为防控人畜共患疫病的发生而制定的相关动物防疫制度和实施的措施。提供材料应至少包括免疫接种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疫病监测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疫病防治措施(续)引种:管理制度(记录、非疫病区、检疫合格、隔离后并群)入场:人员管理、人员健康、出入消毒•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是否有更衣、消毒等制度和措施,非生产人员出入生产区的规定;•消毒对象、消毒方法、时间;•常用消毒剂名称,使用方法;•消毒液更换情况、消毒剂领取、使用记录;•消毒制度是否健全、设施是否齐备有效。疫病防治:具体管理办法及防治工作执行部门;免疫接种、疫病检测、驱虫计划及实施。疫病防治措施(续)奶牛场疫情监测至少应包括口蹄疫、蓝舌病、炭疽、牛白血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同时注意检测我国已经扑灭的疫病和外来疫病,如牛瘟、牛肺疫(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等。母牛干乳前15天作隐性乳房炎检验,在干乳时用有效抗菌制剂封闭治疗。除此之外,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一些必要的疫病进行监测。兽药使用管理措施企业为防止由于药品或其它物质使用不当影响产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的相应措施。这里指的药物包括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和消毒药等;其它物质包括重金属、激素等提供材料应至少包括药物购买制度、药物保管制度、药物使用制度、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名单、企业常用药物的目录(包括药物的通用名称、化学名称、使用方法、使用剂量、疗程、休药期、使用用途等)。兽药使用管理措施(续)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注意配伍禁忌。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药物。•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或已经被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兽药使用管理措施(续)兽药使用全过程建立详细的、可追溯的记录•入库记录(台账)药品种类、数量、批号、厂家等•领用、库存记录•使用记录(群体、个体),包括药品种类剂量、应用时间、施用动物、使用人等兽药的使用管理制度•采购:合格药品(入库标准、存放要求等)•使用:符合标准(领用要求、使用规定如休药期)兽药使用管理措施(续)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药品质量合格(药品库)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兽药使用管理措施(续)①《兽药管理条例》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③《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④《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牧发[2001]第20号⑤《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2002]第193号⑥《兽药停药期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78号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部颁标准⑧《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控制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饲料使用管理措施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对饲料购买、保存、使用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的相应措施。提供材料应至少包括饲料购买制度、饲料保存制度、饲料使用制度。饲料使用管理措施(续)饲料品质符合要求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具有该品种应有色、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无异味、异嗅,液体饲料应色泽均匀。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是已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渣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饲料出入库、储存管理规定饲料使用管理规定生产过程记录档案样本投入品来源证明在生产中设置的关键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免疫记录疫病检测记录卫生消毒记录、进出货记录、原料使用记录等生产过程记录档案要求全面申报产品所要求的相应记录齐全(饲料、用药、防疫、疫病监测、进出货、卫生消毒、生产加工过程)有效真实(时间、记录人等)、符合标准要求记录应为原始记录复印件记录中无违规情况,与常规逻辑及相关材料相符疫病监测记录的要求人畜共患病监测合格证明及记录应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奶牛场的“两病”(布氏杆菌病和结核病)监测密度必须达到100%,并且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无疫病监测报告的(奶牛场除外),有最近生产周期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证明也视同有效。对农户生产过程记录的要求要提供三个以上农户的生产过程记录(反映农户、会员、社员生产全过程),且须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服务、管理、监督的工作记录。“公司加农户”形式农户名单、养殖数量以及管理措施全部农户名单;每户的养殖数量和全部农户的养殖总量,每户的养殖数量之和要与养殖总量相一致;所涉及农户应在产地认定范围内。管理制度是否可行,确保产品质量质量管理部门以及相应管理人员;质量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包括饲养、用药、防疫等);监督检查机制、制度和相应的罚则;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生产资料、统一规程、统一技术指导和监督、统一购销。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定点屠宰许可证持照人与申请人一致在有效期内范围包含申请事项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重点审查有效性:是有效文件文本;样品生产单位与申请人一致;出具报告机构的具有资质(委托的机构、印章);抽样检验;检测产品、项目齐全、合格;结论正确。认证报告的填写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确认;(全称、产品、产量)检查员意见全面;申请人资质及申请产品情况、材料真实性、全面性;产地认定证书情况;申请认证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产品检测情况;两名检查员签字;负责人签字、省级工作机构盖章。七、有关事项的明确要求1、报审单、认证信息登录表及其电子版的要求。信息准确真实、三者数据一致。认证信息登录表电子版必须为Excel表格。中心在收到以上所有材料后方开始审核。2、屠宰加工企业申报畜产品认证的要求获得相关许可类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定点屠宰许可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提供)等。检疫工作须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实施。企业应拥有对产品质量进行常规检验的能力,包括技术人员、检验室、检验设备等。活畜禽来源于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养殖场户。无公害畜产品应与其它一般畜产品分开屠宰、加工、贮存、运输。3、农村合作组织申请认证的要求(1)基本要求加盟农户能在申请人的指导下按照无公害畜牧业产品的生产要求进行生产;对农户的饲养规模有严格控制。如肉禽单批≥1000羽,蛋禽单批≥500羽,生猪单批≥50头;设立管理与技术指导部门,配备技术员;制定生产饲养手册,对农户进行培训。(2)对农户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制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并确保农户执行;在与农户签订的合约中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应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奖惩措施。(3)对申报材料中产品检验报告的要求申请人应提供含有养殖基地(或养殖场)和加盟农户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4、蜂产品产地认定的规定蜂产品在认证过程中必须进行产地认定。可将蜂产品生产加工场所作为产地进行认定。产地认定申报材料中不需要提供产地区域范围、生产规模和产地环境状况的材料。但应提供蜂产品生产加工场情况说明等方面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邮编:100125电话:010-59191485,59191489传真:010-59191489,64194779E-mail:zbc504@126.com谢谢敬请指正案例分析1、案例题2、案例题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