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调研报告说明根据教育部党组的部署,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了由会长陶西平任组长,常务副会长王佐书任常务副组长,副会长季明明、胡卫任副组长,王文源、吴华、张铁明、文东茅、徐绪卿、郑增仪、郭福昌、陈宇、刘林、贺兰春、张文有关成员参加的调研报告起草小组,半年多以来,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力量以及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截止2008年12月底,完成各类调研报告25份(其中包括:河北、江西、辽宁、北京、河南、浙江、福建、天津、湖北、广东、云南等省市和慈溪、东莞等市的区域情况调研报告13份;专题调研报告7份;各级各类教育调研报告5份),特约专稿8篇,总文字量达54万字。期间,先后访谈领导、专家45人次(省部级5位);发放问卷10次、1500份;组织各类研讨会、座谈会82次,900人次参加;开展实地调研300人次;上报简报48期(参见本报告附件一:“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阶段性调研成果目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总报告。由于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未提交调研报告,以及本小组尚未组织对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作专门的调研,这些方面的内容在总报告中涉及尚少。调研报告总指导:陶西平审定:陶西平、王佐书初审:季明明、胡卫、王文源大纲设计、主要执笔:季明明参与研究和执笔:胡卫、王文源、吴华丁秀棠、周孟奎、王文博单伟娜、方建峰、刘熙数字核对:丁秀棠图表设计与制作:邢桂国、单伟娜调研简报审定:季明明、王文源调研简报编辑制作:单伟娜、段孟目录一、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就.............................................................2(一)中国民办教育取得的成就.....................................................2(二)中国民办教育的主要特点....................................................21(三)中国民办教育的基本经验....................................................29二、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31三、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对策思路......................................................37(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37(二)发展目标、对策思路和保障措施...........................................38(三)妥善处理合理回报和产权问题..............................................41附件:一: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阶段性调研成果目录.................................50二: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历程......................................................52三:1996—2007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统计...................................60四:部分境内外上市公司投资或举办民办高校统计表........................61五:OECD国家(及其伙伴国)各级各类私立教育学生所占的比重......63六:OECD国家(及其伙伴国)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来源.....................66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强劲动力,我国民办教育迅速崛起。党和国家因势利导、不失时机地积极推进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这一项全新的事业。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并且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本法规定的各类学校”。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了允许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等重大突破性规定;2004年4月1日起实施与其配套的国务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伴随着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民办教育大体经历了恢复起步、积极探索、迅速崛起和规范发展四个阶段。[1]30年来,由于党和国家的重视、支持,在改革开放时代精神的鼓舞下,一大批民办教育工作者殚精竭虑、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积极奉献,中国民办教育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于教育大国的崛起和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当前,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但是,所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要坚定不移地将推进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共同发展作为我国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全面开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新局面。一、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就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民办学校无论是学校和学生的规模,还是其所涵盖的领域,都已与20世纪50年代消失的私立学校非同日而语,呈现出勃勃生机,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中国民办教育取得的成就[2]1.从办学规模和所涉及类别看,各级各类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在国家各级各类教育中,民办教育规模已分别占有一定或较大的比例。[3]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9.52万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2.23万所),占当年全国学校和幼儿园数的17.41%。各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达1714.76万人,占全国学历教育在校学生总数的7.56%。民办幼儿园77616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0.12%;在园儿童868.75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37%。数字充分表明,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已经成为教育大国学前教育的重要力量,必将在普及我国学前三年教育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图12007年全国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对比民办普通小学5798所,占全国小学总数的1.81%;在校生448.79万人,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总数的4%。图22007年全国公办与民办小学在校学生数对比民办初中学校共4488所,占全国初中学校59400所的7.56%;其中民办普通初中4482所,占全国普通初中学校59100所的7.58%;民办职业初中6所,占全国职业初中学校300所的2%;民办普通初中在校生412.78万人(含民办职业初中在校生2250人),占全国初中学校在校生5736.19万的7%。图32007年全国公办与民办初中在校学生数对比虽然从整体看,民办中小学在全国只占了很小的比例,然而在有些地区所占比例却很大,对当地顺利实现“两基”目标、尤其是对普及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办普通高中3101所,占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19.78%,在校生245.96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图42007年全国公办与民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对比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958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19.94%;在校生257.54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3%。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的重要力量。图52007年全国公办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对比资料来源:教育部历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高校615所(其中:民办普通学校297所,独立学院318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32.23%。民办高等教育招生人数已占全国普通及成人本、专科招生总数的23.5%(其中:民办普通高校占15.7%,独立学院占7.8%);图62007年全国公办与民办高等教育招生数比例对比资料来源:教育部历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高校在校生349.69万人(其中:民办普通高校为163.07万人,独立学院为186.62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8.6%。图72007年全国公办普通与民办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数对比资料来源:教育部历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目前,在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中,民办高职院校数已占近五分之一,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占全国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16%和14%。独立学院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利用民间资金和公办教育资源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探索。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从2001年的14.3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349.69万人,其中独立学院为此贡献的增长额约为10倍,而同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量只增长了1.4倍。[4]图82007年独立学院与全国普通高校及民办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数对比由此可见,在以往多年我国加快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重要历史阶段,民办高等教育(包括广大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对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机会、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省市民办教育的规模所占总体的比例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数。浙江现共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9200余所。其中:民办幼儿园8181所,在园幼儿92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的62%。民办小学212所,在校生28万人,占全省小学在校生的8.3%。民办初中152所,在校生18.2万人,占全省初中在校生的10%。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33所,在校生10.7万人,占全省中等职业在校生的16.0%。民办普通高中195所,在校生19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22%。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达12所,独立学院20所,在校生共22.8万人,占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总规模的32%;有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30所。图92007年浙江省民办学校在校生数占总数比例与全国比例数对比资料来源: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浙江省民办教育情况调研报告》,2008年10月河南省2007年共有民办幼儿园3268所,占全省独立设置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个别市达到了90%以上。图102007年河南省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数对比资料来源: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河北省民办教育情况调研报告》,2008年10月广东省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的数量以平均每年净增33所的速度发展,民办中小学在校生人数从2001年的2.2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约36万人,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比例从2001年的4.99%增加到2007年的47.6%,远远高于全国(4%)的平均比例数。图11东莞市2001年与2007年民办中小学增长情况对比资料来源:《广东民办教育》,2008年8月30日,009期自《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云南省,民办学校总数从2003年的1092所增加到2007年的2119所(不含非学历培训机构),增幅达94%;民办学校学生数从174606人猛增至481562人,增幅达175.8%,民办教育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图12云南省2003年与2007年民办学校增长情况对比资料来源: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云南省民办教育情况调研报告》,2008年10月第三、我国民办教育由最初单一类型、低层次出现,已发展为涉及多层次、多类型和多领域。经过30年的发展,民办教育已经从最初的非学历文化补习班发展为贯穿人的一生的各个阶段,渗透到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