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安装协议书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依据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方:广西南宁市大家红家具有限公司乙方:为保证工程项目安装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的各自责任,经双方协商就工程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扶绥县中医医院综合楼柜子2、工程地点: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南侧、开工大厦西侧二、工程安装总面积暂定:m2,单价:/m2,总价暂定:元,结算时按门的实际面积计算。三、工期:开工日期按甲方通知执行。四、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日期进行安装工作;安装完成柜体后付总价的40%,安装完成门扇后付至90%,剩余的10%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完成结束后半年付清)。五、乙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小工、辅助材料、生活等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只提供货物的运输及住地。六、甲方将货品运输至工地后,由乙方进行货品验收签收工作;安装标准按对方(即:项目工程的甲方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货品的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