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刘家官庄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平度市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免费作业本等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7年秋季在籍学生共146人。一年级27人,免作业本费每人8元,二年级24人,免作业本费每人8元,三年级22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四年级22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五年级21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六年级30人,免作业本费每人10元,总计免款1358.00元。二、主要做法1、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平度市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