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鹤政办〔2010〕63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鹤壁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2—鹤壁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根据《鹤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要求,结合全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和现有排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编制依据1.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2.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07〕183号)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豫政〔2010〕33号)4.《鹤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5.《鹤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6.《鹤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0年)》—3—7.《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8.《鹤壁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9.《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2010年鹤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2010〕6号)10.《2009年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1.《鹤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三)口径和范围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绝对值以2009年为基准年,减排率分别以2005年、2009年排放量为基数计算。重点减排项目从2009年度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中筛选。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定的《鹤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0年)》和《鹤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全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05万吨以下,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8%;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4万吨以下,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6.2%。省环保厅通报我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149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2.4%,已经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控制指标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5.447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5.4%,接近“十一五”控制指标(根据省环保厅环境统计调整要求,我市2009年环境统计二氧化硫排放量以6.42万吨—4—计,需在此基础上削减到5.4万吨以下,即削减存量1.02万吨)。三、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根据《鹤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期增长14%,由此预测全市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0.15万吨。依据2009年度全市城镇人口数,2010年城镇化水平预计比上年提高1.8%,新增城镇人口1.3万人,由此预测全市2010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0.031万吨。以上合计预测,全市2010年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181万吨,需全部削减。(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2010年全市火电行业无新增装机容量,工业及社会生活新增燃煤量预计为40万吨,由此预测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18万吨,需全部削减。同时,需削减存量1.02万吨,合计需减排二氧化硫1.2万吨。四、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一)化学需氧量减排方案1.工程减排(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浚县黎阳污水处理厂、淇县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日处理水—5—量分别增加到2.3万吨和2.7万吨,预计2010年可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29万吨和0.035万吨。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深鹤污水处理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收水率、提升污水处理水平,预计2010年可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24万吨和0.037万吨。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提灌站送至石林乡灌溉农田,实施排水灌溉农田项目,预计2010年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26万吨。以上合计,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151万吨。(2)重点排污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减排根据全市2008年、2009年安排的重点排污企业深度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0年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422万吨。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闭落后产能项目17个,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918万吨;通过关闭污染严重的3家畜牧养殖企业,可新增化学需氧需削减量0.0249万吨,合计新增减排量0.1167万吨。3.清洁生产减排淇县殷都化工厂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废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可新—6—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05万吨。通过以上措施,全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0.3149万吨。(二)二氧化硫削减方案1.工程减排截至2008年1月,全市4家重点火电企业8台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装置并通过168测试验收。其中,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和鹤煤集团热电厂1号机组脱硫工程将在2010年结转减排量,可分别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1.082万吨和0.1343万吨。合计减排1.2163万吨。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2010年,通过关闭淇县恒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可减排二氧化硫0.1109万吨;关闭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号机组,可减排二氧化硫0.0343万吨。合计减排0.1452万吨。通过以上措施,全市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量预计为1.3615万吨。五、保障措施(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区政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收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7—度,规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作用。对擅自停运设施、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征收超标排污费并限期整改。(三)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畜禽养殖、造纸、制药、化工、淀粉行业和二硫化碳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污染减排。(四)严格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制度。将建设项目总量减排指标核定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县区停止新增主要污染物项目的环评审批,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改扩建工程项目审批,严格控制银行贷款。(五)强化环境监管。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作用,实行重点减排企业月报月核制度,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督导,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六)保障重点减排设施运行资金的落实。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督导重点减排企业落实减排工程运行资金,确保减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附件:1.2010年工程减排、清洁生产、深度治理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学需氧量削减计划2.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化学需氧量削减计划—8—附件12010年工程减排、清洁生产、深度治理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学需氧量削减计划序号项目类别工程、项目名称责任单位计划削减量(吨)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浚县黎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浚县2902淇县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淇县3503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404淇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705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水灌溉农田项目山城区2606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减排中鹤集团(淇雪淀粉、淇淇食品)深度治理工程浚县557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工程淇县548河南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工程淇县519淇县昌大纸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淇县6610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淇滨区3011鹤壁市东昇制果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淇滨区1212鹤壁市巨星树脂有限公司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山城区1.813鹤壁市天罡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综合整治工程山城区0.67514鹤壁市树脂化工厂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山城区1.2615鹤壁市电力树脂厂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山城区0.38016鹤煤集团八矿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鹤煤集团4517鹤煤集团十矿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鹤煤集团3018鹤煤集团九矿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鹤煤集团4019鹤煤集团寺湾矿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鹤煤集团3520清洁生产减排河南殷都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淇县50合计1982—9—附件2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化学需氧量削减计划序号关闭企业或项目名称责任单位计划削减量(吨)1浚县清真肉联厂浚县162浚县医用材料厂浚县73浚县淀粉厂浚县964淇县创鑫黄板纸厂淇县1735淇县六利饲料有限公司淇县1446淇县高村再生纸厂淇县1507鹤壁市福星生物化工厂淇县398淇县兴业工贸有限公司(花庄猪场)淇县859鹤壁市郊区粮食局庞村面粉厂淇滨区3010鹤壁市淇滨区泉玉面粉厂淇滨区3011鹤壁市冷泉面粉加工厂淇滨区3412鹤壁市大胡第二造纸厂山城区19313鹤壁市全山橡胶辅料厂山城区4.3214鹤壁市马庄煤矿山城区215鹤壁市福龙碳素有限公司鹤山区0.07216鹤壁市淇滨区福利碳素厂鹤山区0.517鹤壁市碳素厂鹤山区0.58818河南鹤壁中兴矿产有限公司鹤山区0.19519鹤壁市昌明猪场鹤山区6320鹤壁市鹤山区东方牧业总场鹤山区101合计1167抄送:市委各部门,鹤壁军分区,省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开发区管委,浚县农场。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7月19日印发校对:王春雷(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