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细则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65号),为加强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制定本考核管理细则。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二、考核对象(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包括以下五类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公路范围: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不分等级的公路交通工程;水运范围: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公共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混凝土、钢结构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2-特种工程:不分等级;范围:结构补强工程、特种防雷工程;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范围:各类施工劳务作业。(二)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或技术负责人(A类);企业工程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B类);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所有成员(C类)。三、考核条件安管人员申请考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应为与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被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三)经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且上一年度至考核时无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信息记录。四、考核内容及方式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部门通过资料审核,笔试或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网络考试平台对申请考核的安管人员进行两方面考核。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并且考试得分达到60分,经公示无异议,可以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五、证书管理安管人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时,应持有相应行业一个管理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允许安管人员申请不同管理类别或行业类别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3-省际之间不得重复考核,证书有效期为3年。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公路行业和水运行业领域通用。考核部门对证书的管理有核发、变更、复核延期、注销等,按有关要求执行。六、有关要求(一)省内一级企业及未分资质等级的专项资质施工企业已经在原交通运输部三类人员管理系统注册过的,可使用原来的用户名登录系统。(二)省内二、三级及其他资质的企业需先进行系统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考核部门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授权用户名和密码;对未通过审核的,考核部门填写审核意见,申请将退回到企业,企业完善资料后可再次申请。(三)注册企业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改。(四)企业对在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填报资料的企业注册、考核申请、证书延期、证书变更等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五)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管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的保管、各类申请资料的填报、证书管理等。(六)考核部门发现安全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登记录入管理系统,其所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失效,并告知其所在企业。1.安全管理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2.安全管理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或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3.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4.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安全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第二部分考核流程一、申请考核流程:申请考核--管理能力考核--知识考核--结果公示与举报--证书打印(一)申请考核企业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申请考核”模块,按系统提示及要求,把满足条件的申请考核人员的信息填报到系统中,并提交申核。(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网络申请资料,根据能力考核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资料信息不全或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并通过管理系统以“初审意见”形式告知企业,申请将退回到企业,企业更改、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通过审核的企业等待考核部门安排知识考核时间。(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安管人员考核大纲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在交通运输部系统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卷。考核采用笔-5-试或网络考试方式进行,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考核合格结果公示与举报通过知识考核的,考核部门在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上对考核合格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五)证书打印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考核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在系统中可自行打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六)资料填报注意事项1.“培训情况”:填申请人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情况。2.“管理经历”:填申请人历年的土木工程业绩、安全生产管理业绩及所从事相应的岗位等,并写明在以往参建的项目生产中是否有安全生产失信信息记录。3.学历、毕业时间填报时特别注意:填写的毕业时间与提供的毕业证上的时间要对应。4.按要求上传申请考核人员的照片、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劳动合同、任职(任命)文件。5.劳动合同必须是与申请企业的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的。6.任职(任命)文件无具体格式要求,但内容应明确何人任何职务,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可由公司任命,也可由公司授权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任命。二、复核延期-6-流程:申请复审--考核部门复核--同意延期--打印新证书(一)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系统通过“申请复审”模块进行复核延期申请。(二)考核部门通过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和对安管人员与企业劳动关系、相关职务及岗位存续,以及安全生产失信信息等方面进行复核。(三)复核通过的,证书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复核不通过的,证书有效期不予延期,应重新申请考核(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复核不通过的,一年内不得申请考核)。(四)复核通过延期的企业在系统中自行打印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注意事项1.为便于及时办理延期审核,申请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终止之日前3个月内报送延期复核材料。如证书在有效期终止时仍未办理复核延期的,证书过期作废。2.申请单位必须将复核资料全部收齐后再上传系统,如复核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不受理复核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复核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内容,不得有空缺。3.经审查后发现企业瞒报、虚报往年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三、证书变更与注销流程:企业申请变更--考核部门审核--同意变更--企业打印新证书(一)变更企业名称-7-1.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变更企业名称”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变更信息,打印汇总表。2.考核部门审核相关资料,资料不符或信息不全的告知原因退回企业,企业完善资料后可再申请。3.同意变更企业名称后,在系统中变更企业名下的个人证书,证书编码不变。4.考核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之后企业在系统中可自行打印变更后的证书。(二)工作单位调动1.安管人员工作调动的,原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调出工作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向考核部门办理调出注销申请。2.调入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工作单位调入”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向考核部门办理调入登记申请。3.考核部门审核相关资料,资料不符或信息不全的告知原因退回企业,企业完善资料后可再申请。4.考核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之后企业在系统中可自行打印变更后的证书。(三)变更个人信息1.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变更个人信息”模块,按系统提示修改个人信息。2.考核部门审核相关资料,资料不符或信息不全的告知原因退回企业,企业完善资料后可再申请。-8-3.考核部门同意变更的,变更证书个人信息,证书编码不变。4.考核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之后企业在系统中可自行打印变更后的证书。(四)证书注销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进入“申请注销证书”模块,按系统提示注销证书。-9-附录:流程图1申请考核流程更改不通过通过不合格合格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点击“申请考核”,按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考核部门根据条件审核参加知识考核填写审核意见,退回企业系统公示7天,无异议,核发证书企业打印证书-10-图2复核延期流程图不办理通过不通过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系统提示需复核延期的证书信息按系统提示填报复核信息考核部门审核证书有效期延期三年证书作废,重新申请考核企业打印新证书-11-图3变更、注销流程图更改不通过通过企业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点击相应功能模块申请变更、注销考核部门根据不同变更情况按相应条件审核同意变更企业打印新证书告知原因,退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