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论文写作实验材料之一:让座是美德,必须让座是道德胁迫1、让座是值得提倡的美德,做了就该得到夸奖,必须让座则是道德胁迫,更是道德暴力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向公共客运公司购买服务,事实上构成客运服务合同。乘车时支付了相同的票款,就拥有相同的权利。只要乘车时买票了,就有资格坐(特殊座下面另行讨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给他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给你让座。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得到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只能说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个人美德,而并不是社会公德,不必将此加诸于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必须让座这是一种道德胁迫,更是道德暴力。但对于让座的夸奖是不是谬赏?答案是否定的。谬赏主义出自魏征《谏太宗十思疏》里面的一句话,不能谬赏,不要滥罚。谬赏主义的通俗理解是,把本来应该的事情加以拔高,使其具有道德感召力,也会为整个社会树立起良好的榜样。中国法律并没规定年轻人有让座的义务,让座本来就不是应该的事情,既然让座了,就应该得到夸奖,而且让座者更应得到被让座者的感谢。既然让座不是义务,乘客就享有做出让座或者不让座行为的权利,包括身强体壮的年轻人。2、正常情况下,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有义务让出专座;身体有不适,就有权利不让,不该被谴责上文提到,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向公共客运公司购买服务,事实上构成客运服务合同。既然构成合同,那么双方就应该合同协议。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该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各地乘车规则各有不同,但都没有对老弱病残孕专座的特殊规定。可以说老弱病残孕专座是在公交资源尚且稀缺的情况下为老、弱、病、残、孕让出来的一部分权利。在正常情况下,身体健康且没有任何不适的青年人如果占据则应该要让出老弱病残孕专座。然而,老、弱、病、残、孕只有老、孕和明显的残疾比较好判断,弱和病则难以判断。如24日在杭州公交车上被扇了五个耳光的年轻小伙,就是腿部有残疾,虽然从外表看不出来,但他坐在那里完全没有问题。即使是身体健康的青年人,在感到不适的情况下,也有权利去坐,只要声明自己不适,更可以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可以不让座。在台湾乘坐地铁的时候,年轻人身体不适,可以向地铁站申请爱心标签,即可乘坐爱心专座,无需让座,也没人谴责。不让座就打人,道德评判不能使用暴力3、道德应该自律而非他律,对不如自己的人不能使用暴力,以道德的名义施暴是在耍流氓道德首先是自律的,道德不该他律。每个人对于事情的看法观点不同,对于一件事进行怎样的道德评价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对于道德感不如自己的人,只能警惕,不能对其进行公审或使用暴力。现实中更为可悲的是,部分人用孙子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别人做的稍有不好,就会挥舞着道德的大棒严厉呵斥,甚至大打出手。打人者的逻辑在于,面对老弱病残孕者,让座是一种基本的素质和美德,在口头教育没能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动手就成了必然的正义的选择。看上去,暴力的目的是为了拯救道德,为了正义。然而熟不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只不过是将道德踩在脚下,为了拯救道德而采取的暴力是对道德的损害更大。你可以谴责对方,但不能使用暴力,以道德的名义施予暴力是在耍流氓。4、维护道德只能靠引导,不能强迫,依靠暴力维护道德,不过是将道德作为自己私欲的遮羞布让不让座,这是个人道德问题,只能靠引导,不能强迫。不让座,就出手打人,这是强盗逻辑。德国思想家阿伦特在《论暴力》一书中写道:暴力的理性在于它对某个短期目标的合理追求,但暴力并不是这个目标之所以合理的理由。暴力也不会提升人们对这一目标的认同。简言之,暴力解决不了让座问题,更不会提升人们对于他人必须为你让座这一诉求的认同。道德本该是提升自我的明灯,不该是呵斥别人的鞭子。暴力维护不了更解决不了道德的问题。离开了道德准则,使用用暴力解决,已经超出了道德的范畴,更是对道德的亵渎与曲解。依靠强制和暴力来维护道德,只不过是将道德作为自己私欲的遮羞布,最终无益于道德维护。结论:没人让座,不会道德沦丧,只有先尊重不让座的权利与自由,而后才有让座的道德善意。只有道德缺失的地方才会如此重视道德,那些挥舞着道德的大棒滥用暴力的人,只不过是将道德作为自己私欲的遮羞布。仔细阅读题目:1、拟出本文的学术题目?2、请你就“不让座打人一事”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路径(1000-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