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投资协议甲方:(投资方)乙方:(管理方)鉴于甲方具有雄厚资金优势,乙方具有医疗投资领域市场优势及经营管理经验。甲、乙两方秉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决定开展共同投资医疗合作项目的合作。具体协议内容如下:一、联合投资经营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医院投资兴建医疗合作项目中心,由乙方全权负责中心经营管理与医疗技术的市场推广。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该投资项目的经营风险。甲、乙双方每月按时对中心的收益进行结算,并按以下规定分配方式进行结算分配,各方以此方式获取投资项目的回报。二、联合投资合作方式1、甲方负责医疗合作项目中心投资所需主辅设备及机房建设所需资金。2、乙方负责医疗合作项目的市场拓展,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与合作医院签订医疗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同;乙方负责医疗合作项目的前期建设、办理项目审批及医疗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3、甲、乙双方与合作医院共同组建医疗投资项目中心,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与合作医院签订的医疗投资项目合作合同内容之规定。承担相应义务,享受相应权利。2三、联合投资收益分配方式1、在医疗投资合作项目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与合作医院签订的合作合同之规定,对合作项目收益进行分配。2、具体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如下:1)项目分配收益=项目总收入—医院分成及扣除—项目运行成本2)项目运行成本按项目总收入的40%核定,包括:市场费用、人力资源成本,日常管理费用、维修费用(明细表)、水电费用。3)根据先行保障甲方收回投资的原则,乙方同意,在第一阶段,乙方不参与项目收益的分配,项目分配收益全部结算给甲方,直到甲方收回全部投资;第二阶段,在甲方收回全部投资后,甲乙双方开始进行项目分配收益的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四、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联合投资医疗合作项目的总协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在本总协议的框架内,甲乙双方将对每个投资医疗合作项目签订具体在合作协议,对具体事项进行约定。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未尽事宜,双方方可另行补充议定,补充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双方在履约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甲方(签章):法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乙方(签章):法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